2024年浙江寧波市江北區委黨校(區行政學校)選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政府
2024-09-14 13:23:19
2024年寧波市江北區委黨校(區行政學校)公開選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黨校師資隊伍結構,拓寬選人渠道,經研究決定公開選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
單位 |
崗位 |
計劃數 |
選聘范圍 |
專業方向 |
學歷 學位 |
年齡 |
其他要求 |
中共寧波市江北區委黨校(區行政學校) |
專技 教師 |
1 |
寧波市范圍內,財政全額補助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
研究生專業: 理論經濟學(一級學科)、 法學(一級學科)、 法律(一級學科)、 政治學(一級學科)、 馬克思主義理論(一級學科) |
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45周歲及以下(1978年9月 14日及以后出生) |
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市級及以上精品課或精品課優秀獎、現場教學優秀課、案例教學優秀課; 2.獲得市級及以上教壇新秀、教學能手、骨干教師、名師等稱號; 3.市級課題2項及以上或省級課題1項及以上; 4.資政成果獲區(縣、市)領導肯定性批示1次及以上。 |
二、選聘條件
1.思想政治、業務素質好,品行端正,團結合作意識強,敢于擔當,身體健康。
2.學歷學位、年齡、工作經歷年限、職稱證書、榮譽等取得時間的計算截至2024年9月14日,且試用期滿后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檔次。年齡要求在45周歲及以下的,指1978年9月14日(含)以后出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及相關文件精神,具有參軍入伍經歷的人員,報考年齡可放寬2歲。
3.具備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選聘: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審查且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在鄉鎮(街道)工作不滿5年或不滿地方和行業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
(5)通過招生招聘并軌方式為基層事業單位定向培養的人員,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
(6)試用期未滿,或在原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
(7)人事檔案涉嫌涂改造假,首次進入事業單位方式缺乏政策支撐,或者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學歷學位、工作經歷、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身份等重要信息記載存疑的;
(8)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聘程序和方法
選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通過公開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考試、體檢、考察等程序進行。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止。
2.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
報名者需完整填寫《2024年寧波市江北區委黨校(區行政學校)公開選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口人員持集體戶口簿或所在地戶證中心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學歷學位證書需經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職稱證書、榮譽證書以及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的電子版。如有國(境)外留學經歷的,專業相近的以所學主干課程為準,在報考時需同時提供主干課程。
上述材料制作成一份PDF或WORD文件,并以“報考崗位+姓名”命名,于報名截止日前發至對應郵箱:875617419@qq.com,聯系人:陳老師,聯系電話0574-89185533。報考者報名時間以具體收到郵件時間為準。
(二)資格初審
根據招考條件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初審通過后,將通過郵件或電話聯系等方式通知報名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請注意保持電話暢通)。
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名條件人數低于選聘指標數3倍的,酌情取消該崗位選聘指標。
(三)資格復審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選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參加選聘人員提供的各類證件及填寫的有關情況必須真實、有效。提供虛假、無效證件或未如實填寫有關情況的,一經發現并查實,將取消報名資格。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選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考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試資格。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現場領取《考試通知書》。
資格復審時除提供報名表外,還需提供的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身份證和戶口簿(集體戶口的提供當地公安部門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頁和本人信息頁復印件或戶籍證明);
2.學歷學位證書,在港、澳、臺及國外就讀或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學習所獲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材料;
4.職稱證書相關證明材料;
5.符合報考條件的榮譽證書;
6.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同報名表);
7.其他證明材料。
(四)考試
考試采取專業技能測試+綜合能力面試的方式進行,總分100分,其中專業技能測試分數占60%,綜合能力面試分數占40%。考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考試通知書》。
1.專業技能測試:總分100分,低于75分者淘汰。
2.綜合能力面試:總分100分,低于60分者淘汰。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的,視作放棄考試。
在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同,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都相同,則另加考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綜合能力面試成績、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考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欄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予以公布。
(五)體檢
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2024年寧波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的相關辦法和標準執行。參加體檢前需提供現工作單位出具的能證明本人編制情況、工作經歷、年度考核結果、同意報考證明材料,不能按時提供相關材料的視作放棄。體檢不合格者或放棄者淘汰。
(六)考察
體檢結果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由選聘單位組織人員進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綜合考察。考察對象須在接到考察預告10日內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考察的證明,如未能出具視為主動放棄。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者予以淘汰。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選聘初步人選,經選聘單位研究同意后在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政府招考信息欄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示5個工作日。
(八)調動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人事調動等相關手續。對反映的問題查有實據影響聘用的,不予調動;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動,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調動。在商調函發出30日內仍未辦妥調動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選聘。
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選聘人員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九)遞補
在體檢、考察、調動環節放棄或不符合選聘條件的,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比例不超過1:3。
四、其它事項
(一)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選聘期間報名人員一切費用自理。
(三)選聘計劃中所涉及的專業類別,參照教育部發布的《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目錄》。
(工作日聯系時間段: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中共寧波市江北區委黨校(區行政學校)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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