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鄲館陶縣統計局招錄輔助性崗位工作人員3人公告
來源:館陶縣人民政府
2024-09-14 13:33:23
關于館陶縣統計局公開招錄輔助性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為縣統計局公開招錄輔助性崗位工作人員3人。
一、招錄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考試和考察相結合,面向社會公開招錄。
二、招錄崗位及數量
縣統計局輔助性崗位工作人員3人。
三、招錄對象和條件
(一)招錄對象:
1.學歷要求: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生。
2.年齡要求:18周歲(2006年9月19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歲(1988年9月19日以后出生)以下。
3.戶籍要求:具有館陶縣常住戶籍。
4.專業要求:見附件1。
(二)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職業道德,品行端正;
2、愛崗敬業,錄用后能夠服從組織安排,認真負責,吃苦耐勞,有良好的的服務意識及團隊協作精神。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在招聘范圍之內:
1、現役軍人;
2、未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讀學生不得以原取得學歷報考;
3、已就業人員(未經現任職單位同意報考的);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失信被執行人;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2024年9月14日-20日)
在館陶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uantao.gov.cn/)發布公告。
(二)報名(2024年9月19日-21日)
實行現場報名,須本人到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9月19日-9月21日(8:30-12:00,1:30-5:30)。
報名地點:館陶縣人社局四樓會議室。
報名材料:
1.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學士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身份證和戶口頁原件及復印件。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務必在有效期內)。
4.自行下載打印并填寫《2024年館陶縣統計局公開招錄輔助性崗位報名表》,見附件2。
5.藍底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5張。
6.已就業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函。
7.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欄中查詢頁。
8.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戶籍所在派出所出具),需要出具《函》的見附件3掃描件,考生自行下載打印。
報名材料中1.2需現場審核原件,并留下復印件。報名材料中3.4.5.6.7.8需留下原件。
對現場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主要審查考生是否符合報名條件,提交的證件是否真實、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筆試考試。
(三)組織考試
1.組織筆試考試(9月23日)
筆試滿分100分,筆試考試成績占總成績60%。筆試考試時間90分鐘。
筆試方式: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
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參加筆試。
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設合格分數線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面試,筆試有作弊、缺考或成績為0分等情況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不高于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面試前,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出現的崗位比例內空缺,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考試期間使用監控設備,全程攝像監督。邀請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委等相關工作人員全程現場巡場監督,以確保考試的公平、公正。
2.公布筆試考試成績(9月24日)
筆試考試評卷結束后,成績在館陶縣人社局公示欄公布。按照進入面試人數和各崗位招聘人數不高于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造成崗位空缺時,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3.組織面試考試(9月25日)
面試滿分100分。面試考試成績占總成績40%。面試考試時間5-8分鐘。
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
面試辦法:應聘者采取抽簽方式決定面試順序,現場打分,現場公布成績。
面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參加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
考試期間使用監控設備,全程攝像監督,并邀請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委等相關工作人員進入面試考場進行監督,以確保考試的公平、公正。
(四)確定擬錄人員
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生總成績。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崗位招錄人數與進入體檢人員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并公布人員名單。在縣人社局公示欄公布總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五)體檢
擬錄用人員全部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造成崗位空缺時,按照同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
(六)考察
對于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是人事檔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察的(須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取消錄用資格。空缺崗位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考察合格人員進入公示環節。
(七)公示
對擬錄用人員在館陶縣人民政府網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簽訂勞動合同。
(八)錄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其擬錄用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的一時難以查實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錄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錄用的,經縣人社局審核并報縣政府同意后,辦理相關手續,按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錄用人員工資待遇參照事業人員標準執行,繳納社會保險。
五、其他事項
(一)凡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辦理錄用手續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偽造、假冒各種證件,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請考生在招錄期間保持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影響報考的,后果自負。
(三)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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