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成都彭州市引進事業單位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23人公告
來源:彭州市人民政府
2024-09-18 10:06:30
2024年彭州市“蓉漂人才薈”引進23名事業單位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公告
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21〕26號)和《中共彭州市委辦公室 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彭州市實施產業強市若干人才政策措施>等5個相關人才政策的通知》(彭委辦〔2022〕7號),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彭州市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引進23名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本次公開招聘進入事業單位的為編制內正式工作人員,招聘的工作人員按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符合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的2024年、2025年高校畢業生及社會在職工作者、社會未就業人員。應聘人員如是2025年畢業的高校畢業生須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手續;2025年畢業的國(境)外留學人員須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證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憑證書辦理聘用手續;其他社會在職工作者、社會未就業人員須在資格審查原件校驗時提供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
高校畢業證書所載專業名稱與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或所在高校對其所學專業的認定證明。如國(境)外學習期間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級相關高校科研機構對其在外高校所學專業的第三方認證,認定與招聘專業為相似專業的可視為專業資格條件合格。
二、應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具有崗位所需較高的知識或技能;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2024年彭州市“蓉漂人才薈”引進23名事業單位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崗位表》(附件1);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回避的規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共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或正在接受審查的;
4.黨紀處分尚在影響期、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截止時間公告發布當日,2024年9月14日)。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7.2025年8月1日之后未畢業仍在讀的高校畢業生;
8.有違反其它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現場報名為“蓉漂人才薈”東南大學專場。每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條件不符者請勿報名。
1.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24年10月8日9:00至2024年10月16日17:00
網上報名入口:關注“彭州人社局”微信公眾號,進入“招聘報名”欄-“報名入口”或掃描下方二維碼進入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應在網上報名時限內報名,在線填報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電子標準照、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等個人證明材料電子檔。
初審結果查詢: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可通過“彭州人社局”微信公眾號,“招聘報名”欄目-“審核查詢”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須到東南大學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后方可參加筆試。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暫定于2024年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
報名地址:東南大學(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現場報名的應聘人員須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合格后方可參加筆試。
3.資格審查須由本人提交如下資料:
(1)報名表1份(見附件2,粘貼證件照)(網上報名者無需提供此表);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1份(校驗原件,收取復印件),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2025年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復印件1份、《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學校有關部門開具的學歷、學位、專業、畢業時間等情況的證明材料1份;
(4)相關證書、論文和獲獎證書復印件各1份(校驗原件,收取復印件);
(5)如系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者,須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書面材料。
應聘人員逾期未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暫定2024年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具體時間詳見筆試通知書或短信提示)
筆試地點:東南大學(詳見筆試通知書或短信提示)
2.筆試內容:綜合知識測驗,主要包括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公共基礎知識、寫作等內容。
3.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結束后可在報名微信公眾號查詢筆試成績。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筆試成績只作為進入面試的依據,不計入考核成績。
(三)面試
按照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5:1和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5:1的,參加筆試初篩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考核環節。同一招聘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2∶1,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崗位招聘人數,無法調減的,以劃定面試合格分數線(80分)方式組織面試。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8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進入面試人員將通過短信或電話通知,請應聘人員保持通訊暢通。
1.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暫定2024年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詳情以電話或短信通知為準)
面試地點:東南大學(詳情以電話或短信通知為準)
2.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即為考核最終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低于8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3.面試方式:
半結構化面試。
4.面試內容:
主要測評應聘人員專業知識和技能、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與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與情緒穩定性、職業溝通與合作能力以及舉止儀表等。
5.其他事項:
在規定時間內未到場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空缺名額不再遞補。招聘考核組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并簽訂協議。如崗位出現空缺,根據已參加面試人員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簽訂協議(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招聘結束后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engzhou.gov.cn)公布。
(四)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2025年高校畢業生待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后體檢。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起三日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由招考主管部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一次。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招考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文件規定執行。因個人原因導致招考主管部門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個人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一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考主管部門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engzhou.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證屬實、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可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一次。
(七)聘用及報到
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在2025年7月31日前未按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之一的2025年高校畢業生或在2025年7月31日前未按期取得畢業證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國(境)外留學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此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八)人員管理及薪酬待遇
1.本次公開招聘進入事業單位的為編制內正式工作人員,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內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享受國家現行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人員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
3.符合《彭州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實施辦法》規定的,享受有關激勵政策。
4.本次招聘的事業人員在我市服務時間須不低于5年。服務期未滿5年不得調離彭州市。
5.應聘資格條件一致的崗位(電子信息類、材料技術類、產業發展類、經濟管理類、規劃建設類)按照考生考核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選崗確定聘用單位。
四、紀律和監督
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的規定要求開展公招工作。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保證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監督與舉報電話:
中共彭州市紀委彭州市監委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組,028-83873331。
應聘人員問詢應聘報名條件、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等相關問題請撥打028—83883505、028-83886260電話咨詢。
潘老師:19181728729 李老師:17726497227
五、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必須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二)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者,一律取消面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三)應聘人員應及時查閱相關信息,因應聘人員不主動關注招聘網站信息導致未能參加招聘各項程序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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