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臨沂沂水縣面向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人簡章
來源:沂水縣人民政府
2024-09-20 11:09:58
2024年沂水縣面向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基層干部隊伍建設,激勵基層黨組織書記擔當作為、干事創業,根據沂水縣抓黨建促鄉村振興有關要求,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面向優秀在職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含規模調整村所屬自然村黨支部書記)公開招聘部分鄉鎮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對象
沂水縣各鄉鎮(街道)所轄區域范圍內各村、城市社區符合條件的在職村(社區)黨組織書記。
二、招聘數量
本次全縣計劃招聘3名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結束后,最終確定的報名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計劃。招聘崗位和計劃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三、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其他條件;
4、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1978年9月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含技工院校全日制畢業生);
6、連續任職滿5年(2019年9月前任職),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在職村(社區)黨組織書記。
7、以下人員不得應聘: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黨紀政務處分在處分期或影響期未滿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參與、組織、煽動、挑唆進行纏訪、鬧訪、越級訪、非法訪的人員,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尚未撤銷的人員,在各級各類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任職期間所在村或城市社區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或按中央和省市有關規定被“一票否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個人報名、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
(一)個人報名。符合應聘條件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填寫《2024年沂水縣面向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經所在村(社區)黨組織同意后,9月25日下午5:00前報鄉鎮(街道)黨建群團工作辦公室。
報名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正面、背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
2、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須在2024年9月30日之前取得);
3、《2024年沂水縣面向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2,一式三份);
4、與報名推薦表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照片6張(背面須標注姓名);
5、《報考誠信承諾書》,需簽名按手印。
應聘人員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取消報名資格。
(二)組織推薦。鄉鎮(街道)根據報名情況、人選條件和現實表現,召開黨(工)委會議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推薦人選,并將推薦人選進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報名的,10月8日下午5:00前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并經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后,對符合條件的人選發放《準考證》,并通過沂水縣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www.yishui.gov.cn)。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一經發現并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
五、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均采取百分制,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1、筆試(專業能力測試)
筆試重點考察法律法規、時政方針、黨務村務、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等基礎知識。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考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計劃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數按1:3比例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綜合素質,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面試具體辦法及時間、地點在沂水縣人民政府網站(www.yishui.gov.cn)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擬確定為考察人選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對因放棄報考資格或被取消報考資格造成的空缺,在規定的最低分數線以上,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人選;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的,通過加試的辦法確定考察人選。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按規定程序在沂水縣人民政府網站(www.yishui.gov.cn)向社會公布。
六、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
考察人選確定后,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考察。因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況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
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群眾評價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以及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二)體檢。根據總成績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因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等情況造成崗位空缺的,從考察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如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人選;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的,通過加試的辦法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確定后按規定程序在沂水縣人民政府網站(www.yishui.gov.cn)向社會公布。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規定執行,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七、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聘用崗位,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選崗,總成績和面試成績都相同的,抽簽決定選崗先后次序。聘用單位一旦確定,不得更改。符合聘用條件的,由擬聘用人員所屬鄉鎮提出聘用意見,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聘用人員備案后,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項
(一)對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95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定》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聯系電話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項,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本簡章由中共沂水縣委組織部、沂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9—2252698
監督電話:0539—2251317
附件:
中共沂水縣委組織部
沂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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