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內蒙古呼倫貝爾市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公告
來源:呼倫貝爾市公安局
2024-09-20 15:03:55
2024年呼倫貝爾市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依據相關規(guī)定,開展2024年呼倫貝爾市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工作。
一、引進計劃
本次計劃引進人才6名。引進人才崗位和條件詳見《2024年呼倫貝爾市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崗位需求表》(以下簡稱《崗位需求表》)。
二、實施步驟
(一)報名
1.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5)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及專業(yè)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8)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條件所取得時間為2024年9月23日前。不接受以二學位或輔修專業(yè)報名。
2.年齡條件:
大學本科畢業(yè)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8年9月23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畢業(yè)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3年9月2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畢業(yè)生不超過50周歲(1973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生、碩士研究生(不包括2024年10月31日前畢業(yè)的碩士研究生);
(2)呼倫貝爾市域內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7)被辭退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8)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4.報名要求
(1)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人員須按要求填寫《2024年呼倫貝爾市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相關信息。報名時間為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人員應認真閱讀報名條件和要求,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供報名所需材料掃描件至gaj987682145@163.com,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資格審核的,責任自負。
(3)報名人員只能報一個崗位,凡報兩個及以上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4)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呼倫貝爾市本級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工作辦法(試行)》要求,報名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5)在引進人才工作過程中,報名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若因個人原因導致未能聯系上本人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二)資格審核
1.資格審核工作與報名工作同步進行,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未通過資格審核的,應及時告知未通過審核的理由;對報名資料不全或有疑問的,應及時告知本人作出補充或說明。
2.資格審核材料包括:
(1)《報名表》(一式兩份);
(2)本人二代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或護照);
(3)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技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和《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成績單復印件和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標注本人姓名和證件相關內容翻譯名稱);
(5)其他能夠證明符合引進條件的材料。
(三)筆試
凡資格審核通過的人員進入筆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環(huán)節(jié),筆試環(huán)節(jié)不設開考比例。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四舍五入),滿分100分。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有效且成績不低于60分的前3名人員進入評估認定環(huán)節(jié),符合條件人員不足3名的,按符合條件實際人數進入評估認定環(huán)節(jié)。筆試成績通過呼倫貝爾市公安局官網對外發(fā)布。
(四)評估認定
1.評估認定以結構化面試和專業(yè)業(yè)務知識測試或試講的方式進行。評估認定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相關要求和評估認定成績將在呼倫貝爾市公安局官網發(fā)布。
2.結構化面試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對不按規(guī)定語言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評估認定成績
專業(yè)技術崗位1、2評估認定總成績=專業(yè)業(yè)務知識測試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
專業(yè)技術崗位3評估認定總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
教官崗位評估認定總成績=試講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
評估認定總成績滿分100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四舍五入)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專業(yè)技術崗位1、2評估認定采取專業(yè)業(yè)務知識測試和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其中專業(yè)業(yè)務知識測試占60分,結構化面試占40分。專業(yè)業(yè)務知識測試時間40分鐘,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崗位專業(yè)科目知識等。專業(yè)業(yè)務知識測試結束后,進行結構化面試環(huán)節(jié),結構化面試時間為10分鐘。
專業(yè)技術崗位3評估認定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結構化面試時間為10分鐘。
教官崗位評估認定采取結構化面試和試講相結合的形式進行,其中試講占50分,結構化面試占50分。試講時間15分鐘(備考時間45分鐘,為面試人員提供備考資料),試講分數未達到30分的,無法進入結構化面試環(huán)節(jié),結構化面試時間為10分鐘。主要考察報名人員的基本業(yè)務素質、崗位專業(yè)科目知識、授課相關能力等。
(五)體檢、考察
1.體檢工作由呼倫貝爾市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2.對于放棄體檢、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和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報考人員,取消資格。
3.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考察由呼倫貝爾市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六)公示錄用
考察合格的擬引進人員在呼倫貝爾人才網和呼倫貝爾市公安局官網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引進的,由用人單位辦理引進人才手續(xù)。對有影響引進的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引進資格;對有影響引進的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引進,待查實后由呼倫貝爾市公安局黨委做出是否引進的結論。
(七)遞補
本次引進人才工作對在成績公布、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以及擬引進人員公示結束前出現缺額的崗位,按照同一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及評估認定環(huán)節(jié)成績均不低于60分)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進行遞補。呼倫貝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4年呼倫貝爾市引進人才聘用工作的通知》文件下發(fā)后不再進行遞補。
(八)試用期制度
引進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用人單位與引進人才簽訂聘用合同,建立人事關系。引進人員屬初次就業(yè)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引進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即享受相關待遇。試用期結束后,由呼倫貝爾市公安局對引進人才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辦理試用期滿相關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辦理解聘手續(xù)。
(九)服務期制度
引進的人才3年內不得調離本單位,5年內不得調離呼倫貝爾市。對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將記入本人干部人事檔案和誠信檔案。
三、紀律監(jiān)督
本次呼倫貝爾市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會監(jiān)督,一經發(fā)現違規(guī)違紀問題線索、信訪舉報,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移交紀檢監(jiān)察機關處理。資格審核將貫穿整個引才過程,一經發(fā)現不符合引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引才規(guī)定的將立即取消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呼倫貝爾市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70-8311600轉6533。
四、其他
2024年呼倫貝爾市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工作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如需作出調整,屆時將及時在呼倫貝爾市公安局官方網站發(fā)布相關公告,請報名人員隨時關注。
本公告由呼倫貝爾市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人才引進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報名聯系電話:0470-8311600轉6523
呼倫貝爾市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領導小組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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