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東臨沂河東區面向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選聘鎮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來源:河東區人民政府
2024-09-20 15:25:01
2024年河東區面向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選聘鎮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基層干部隊伍建設,激勵基層黨組織書記擔當作為、干事創業,根據《中共臨沂市委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社區黨組織建設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村級黨組織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臨辦發〔2017〕22號)和《中共河東區委辦公室印發〈關于實施“頭雁領航”突破工程的意見〉的通知》(臨東辦發〔2023〕1號)等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面向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選聘鎮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計劃
本次全區計劃選聘1名鎮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取消選聘計劃。選聘結束后,根據各鎮街事業編制空編情況,原則上將編制安排到任職村(社區)所在鎮街,選聘人員至少繼續在村(社區)工作至下次“兩委”換屆。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8年9月以后出生);
(三)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含技工院校全日制畢業生);
(四)連續任職滿5年(2019年9月前任職),2023年年度考核勝任(稱職)及以上等次,且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現任優秀村(社區)(含下屬自然村,下同)黨組織書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在各級各類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受黨紀政務處分在處分期或影響期未滿的;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尚未撤銷的;任職期間所在村(社區)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或2021年以來按中央和省市有關規定被“一票否決”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個人報名、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
(一)個人報名。符合選聘條件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填寫《2024年河東區面向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選聘鎮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經所在村(社區)黨組織審核同意后,于9月26日下午5:00前提報至所在鎮街黨(工)委。
報名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有效期內帶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正面、背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
2、《2024年河東區面向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選聘鎮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一式三份);
3、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與報名推薦表同底版的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4張(背面須標注姓名);
5、報考誠信承諾書。
報名人員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取消報名資格。
(二)組織推薦。鎮街黨(工)委根據人選條件和現實表現,召開黨(工)委會議集體研究確定推薦人選名單,并將推薦人選在其任職村(社區)進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選聘的,以鎮街為單位出具推薦報告,連同推薦人員名單、2023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及報名材料于9月30日下午5:00前報區委組織部。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后,對符合條件的人選發放《準考證》。
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一經發現并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考試內容及方式
(一)述職。脫稿述職,時間每人5分鐘,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工作思路、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述職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述職結束后現場公布成績,并根據述職成績從高到低按1:3比例確定進入答辯范圍人員。確定為進入答辯范圍人員的述職成績不得低于70分,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述職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二)答辯。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綜合素質,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時間每人10分鐘。答辯結束后現場公布成績,并根據答辯成績按1:2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確定為考察體檢人選的答辯成績不得低于70分,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對因放棄應聘資格或被取消應聘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照答辯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答辯成績和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名單按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五、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考察標準參照《山東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魯人社發〔2018〕2號)執行,采取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實績考核等方式進行,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工作實績、廉潔自律和群眾評價等情況,并對被考察人員進行打分排名。
(二)體檢。考察結束后,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組織入圍人員進行體檢。考察體檢人選放棄或因考察體檢問題形成職位空缺的,按答辯成績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對通過考察體檢的人員,按照答辯成績占80%、考察成績占20%的比例確定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無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區人社局辦理相關手續,確定聘用單位。選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選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報考人員在選聘期間要保持所留聯系電話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簡章由中共河東區委組織部、河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9-8391063
監督電話:0539-8388355
附件:
中共河東區委組織部
河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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