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臨沂蘭山區面向優秀村黨組織書記招聘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人簡章
來源:蘭山區人民政府
2024-09-20 17:50:56
2024年臨沂市蘭山區面向優秀村黨組織書記公開招聘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基層干部隊伍建設,激勵基層黨組織書記擔當作為、干事創業,根據《中共蘭山區委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社區黨組織建設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村級黨組織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蘭辦發〔2018〕18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面向優秀村(含農村、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招聘部分鎮(街道)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其他條件。
(四)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8年9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中專以上學歷(含技工院校全日制畢業生)。
(六)連續任職滿5年(2019年9月前任職)、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現任村和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含規模調整村所屬自然村黨組織書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在各級各類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受黨紀政務處分在處分期或影響期未滿的;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尚未撤銷的;任職期間所在村或社區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或按中央和省市有關規定被“一票否決”的;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崗位計劃
全區招聘計劃共3名。聘用人員原則上繼續在村(社區)工作。聘用單位為推薦鎮(街道)所屬事業單位。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個人報名、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
(一)個人報名。符合應聘條件的村黨組織書記,應當填寫《2024年臨沂市蘭山區面向優秀村黨組織書記公開招聘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經所在村黨組織同意后,于9月24日下午5:00前報鎮街道黨(工)委。
報名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有效期內帶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正面、背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
2、2024年臨沂市蘭山區面向優秀村黨組織書記公開招聘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一式三份);
3、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與報名推薦表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張(背面須標注姓名)。
應聘人員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取消報名資格。
(二)組織推薦。鎮街道根據報名情況、人選條件和現實表現,召開黨(工)委會議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推薦人選,并將推薦人選進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的,9月30日下午5:00前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并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后,對符合條件的人選發放《準考證》并公示。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一經發現并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述職和答辯,均采取百分制,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一)述職。脫稿述職,時間每人不超過5分鐘,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工作思路、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述職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述職結束后,根據述職成績,按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答辯范圍人員,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崗位空缺,在述職最低分數線(含)以上,根據述職成績依次遞補;進入答辯范圍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答辯范圍人員。確定為進入答辯范圍人員的述職成績不得低于70分。述職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
(二)答辯。答辯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綜合素質,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答辯時間每人10分鐘。答辯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答辯結束后,根據答辯成績,按1:2的比例依次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對因放棄應聘資格或被取消應聘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照答辯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確定為考察體檢人選的答辯成績不得低于70分。述職、答辯成績和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名單按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五、考察和體檢
考察體檢人選確定后,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考察、體檢。因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等情況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一)考察。考察標準參照《山東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魯人社發〔2018〕2號)執行,采取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實績考核等辦法進行,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工作實績、廉潔自律和群眾評價等情況。民主測評范圍:任職村(社區)“兩委”成員、在家黨員和村(居)民代表,參加測評人數不少于應到人數的2/3。個別談話范圍:鄉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村(社區)“兩委”成員、部分黨員和村(居)民代表,不少于20人。
(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規定執行,在區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答辯成績占80%、考察成績占20%的比例,綜合體檢結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擬聘用人員所屬鎮街道提出聘用意見,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崗位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事業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對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95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聯系電話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簡章由中共蘭山區委組織部、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9-8198510
監督電話:0539-8195576
附件:
中共蘭山區委組織部
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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