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成都市都江堰市招聘社區黨組織書記納入事業編制人員管理公告
來源:都江堰市人民政府
2024-09-23 17:05:10
都江堰市2024年度考核招聘社區黨組織書記納入事業編制人員管理公告
根據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等5部門《關于印發〈關于考核招聘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納入事業編制人員管理的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成組通〔2023〕60號)有關要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市鎮(街道)所屬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共1名(詳見附件1)。本次考核招聘進入事業單位的為編制內正式工作人員,招聘的工作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本次招聘單位為我市鎮(街道)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單位主要職能概況請至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www.djy.gov.cn)查看或電話咨詢。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考核招聘面向都江堰市符合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相關規定的社區黨組織書記,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在社區連續工作10年以上、任我市所轄社區黨組織書記滿一屆;
2.原則上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4.應當具備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
5.未領取基本養老金;
6.表現優秀、群眾公認,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為“優秀”;
7.考核招聘時為在職社區黨組織書記。
圍繞全面建設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公園城市示范區等重大決策部署和在急難險重任務中作出突出貢獻,獲得成都市級及以上表彰表揚的優先。
上述資格條件中涉及時間期限的,一律計算至公告發布之日。
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有過一般或嚴重失信行為的人員,以及中央和省、市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納入考核招聘范圍。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24年9月24日—2024年 9月30日,(工作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節假日除外)。
(二)報名方式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采取個人現場報名方式向所在鎮(街道)報名,向所在鎮(街道)黨(工)委提交公告要求的所有材料。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應聘人員所在鎮(街道)黨(工)委按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逐一核查應聘人員提交的資料。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填寫《都江堰市2024年度考核招聘社區黨組織書記納入事業編制人員管理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附件2),由鎮(街道)黨(工)委在相應欄目加蓋公章,統一將初審合格應聘人員的《報名表》一式三份及公告要求的所有材料、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電子版報市委組織部審核,向市委組織部擇優推薦。
2.資格復審:市委組織部會同市人社局審核匯總后,征求市紀委監委機關、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市信訪局等部門意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報成都市委組織部備案。審核合格的在《報名表》相應欄目加蓋公章,并發放《面試通知書》。
(四)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考核招聘的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四、考核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采用面試考核和考核考察結合的方式。
1.面試考核:面試考核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基本政治素質和從事鄉村振興、“微網實格”治理、服務群眾、處理解決基層具體問題的綜合能力和水平,滿分100分。
2.考核考察:考核考察采取考察談話、走訪座談、民主評議、實地調查等方式進行群眾滿意度測評,注重對人選政治表現、工作實績、群眾基礎、業務能力特別是在重大斗爭考驗中的表現開展考核考察,并進行量化打分,滿分100分。
考察工作參照中央組織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有關規定進行。
3.確定排序:根據面試考核和組織考察的綜合成績確定人選排序。綜合成績=面試考核成績×50%+考核考察成績×50%,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四舍五入)。如出現并列,順延小數位確定綜合成績排序;如成績仍然相同,根據考核考察成績的高低確定排序。同一招聘崗位實際參加考核考察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2:1時,以劃定綜合成績分數線的方式進行。綜合成績低于8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4.確定人選:按聘用計劃1:1的比例,按照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市委組織部提出初步人選名單,并報成都市委組織部審核。審核同意后,報都江堰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確定人選。
五、體檢
進入體檢人員由市人社局組織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起七日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由市人社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應聘人員綜合成績在最低合格線上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六、公示
擬聘用人選由市委組織部在其所在鎮(街道)、社區等一定范圍內面向群眾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證屬實、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因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七、聘用及報到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的人員,組織選派到社區黨組織書記崗位上繼續工作時間原則上不低于5年。
八、紀律和監督
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的規定要求開展公開考核招聘工作,為保證此次公開考核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監督電話:中共都江堰市紀委監委派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028)61929141
考生問詢應聘報名條件、資格審查、考核等相關問題,請咨詢中共都江堰市委組織部組織一科(028)87139528
附件:
中共都江堰市委組織部 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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