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成都崇州市衛生健康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60人公告
來源:崇州市人民政府
2024-09-24 13:23:57
2024年度崇州市衛生健康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21〕26號)、《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考核招聘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員的通知(成人社發〔2023〕7號)和《崇州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辦法(修訂)》(崇委辦〔2016〕30號)等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崇州市衛生健康局下屬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26名高層次人才和34名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本次公開招聘進入事業單位的為編制內正式工作人員,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2)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所有人員須在原件校驗時提供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高校畢業證書所載專業名稱與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或所在高校對其所學專業的認定證明。
國(境)外留學人員須于原件校驗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且認證書上所載明專業(學位)須與應聘資格條件要求一致。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參加公開招聘。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2);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共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黨紀處分尚在影響期、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截止公告發布當日);
6.曾參加我市公開(考核)招聘并被聘用未報到或經公開(考核)招聘后工作不滿最低服務年限辭聘的;
7.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8.現已是崇州市財政供養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
9.有違反其它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單位、崗位條件及名額(詳見附件1、2)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30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應聘人員在報名規定時間內(工作日)直接到崇州市衛生健康局(唐安西路北二巷31號)三樓2306辦公室報名,報名咨詢電話:028-82279187。
(三)報名程序:
1.上交報名材料。應聘人員須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一張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和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各類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時暫未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可提供有效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成績合格證明,填寫報名表(附件3)1份(電子文檔及紙質文檔各1份)。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組成。
(1)資格初審。由崇州市衛生健康局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資格初審合格人數不低于1:2比例,確定進入復審人員,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各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與資格初審合格人數之比達1:10的設筆試(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3比例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查),筆試的成績只作為進入資格復審的依據,不計入考核總成績。資格初審情況、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于資格復審前通過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公告。
(2)資格復審。由崇州市衛生健康局將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資料及名單報崇州市人社局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發放面試通知書。
3.其他要求。
(1)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若發現應聘人員重復報名,將直接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
(2)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考全過程,在招考的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3)應聘人員在《崇州市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上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在公開考核招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若因本人填報電話有誤或其他原因而無法聯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五、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與資格復審合格人數之比不低于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于考核前通過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人社局部門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公告。
六、考核
由崇州市衛生健康局、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崇州市紀委監委派駐市衛健局紀檢監察組組成考核小組,對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現場考核(考核地點、時間及方式另行通知)。
現場考核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技能、儀表儀態、語言表達、心理素質、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考核成績(在所有考官給出的考核分中,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低于70分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考核成績在面試地點當場公布并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七、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依據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若考核成績相同,則以所有考官給出的考核總分確定名次;成績仍相同,則由人社同衛健部門共同確定其他考核辦法擇優選擇)。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及相關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的三日內向主管機關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主管機關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方式與確定體檢人員方式一致),只遞補1次。
體檢及遞補體檢人員名單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人社局部門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進行公布,不再進行電話通知。
(二)考察。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及相關文件規定執行。因進入考察人員本人原因導致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方式與確定體檢人員方式一致),同一崗位只遞補1次。遞補考察人員名單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人社局部門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進行公布,不再進行電話通知。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聘用。考察合格者由主管機關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及崇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人社局部門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審核確認后的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則視為自動放棄。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二)管理、待遇。聘用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員的相關政策進行管理,并享受人才引進相關優惠政策。本次招聘的人員實行最低服務年限制度,高層次人才須在崇州市服務滿六年;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須在招聘單位服務滿五年。
九、咨詢及監督
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的規定要求開展公招工作。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保證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受理部門:崇州市紀委監委派駐市衛健局紀檢監察組,電話:028-82382776)。
本公告的解釋權屬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8-82208550)、崇州市衛生健康局(028-82279187)。
附件:
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崇州市衛生健康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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