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內蒙古滿洲里市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公告
來源:滿洲里市人民政府
2024-09-26 09:59:31
2024年滿洲里市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公告(第二批)
為進一步優化我市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推動口岸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依據相關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引進事業單位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本次計劃引進人才8名。引進人才崗位和條件詳見《2024年滿洲里市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崗位需求表》(以下簡稱《崗位需求表》)。
二、引進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滿洲里市人民政府網、滿洲里市融媒體中心向社會發布公告。
(二)組織實施
滿洲里市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詳情請見附件中各用人單位人才引進公告。
三、政策支持
(一)引進人才具有專業技術職稱及職業資格的,按崗位聘任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聘任,兌現相應崗位待遇。
(二)引進人才的隨調配偶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報經市委編委會研究通過后,可辦理調動手續。配偶未就業的,鼓勵其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積極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按有關規定享受各類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三)引進人才的隨遷適齡子女就讀于公辦幼兒園、中小學的,按照就近入學原則,保障其就學。
(四)引進人才在我市無自有住房的,5年內以本人名義在我市首次購買住房的,給予5萬元購房補貼;非首次購買住房的,不在補貼范圍之內。租住住房的,先行支付12個月的租房補貼,其余分年度補貼,補貼期限以實際工作時間為準且最長不超過36個月。選擇先租房后購房的,支付購房補貼時扣除已支付的租房補貼。引進人才購買的住房五年內不得對外出租出售。
(五)引進人員在滿洲里市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為5年,5年之內不得調離滿洲里市。對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并追繳回相應補貼資金。
四、紀律監督
(一)人才引進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應聘人員凡與用人單位班子成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等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以及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并簽訂《回避承諾書》。用人單位工作人員涉及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人員利害關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引才公正履行職責的,應當回避。
(二)人才引進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度。主管部門黨委(黨組)和用人單位對引才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領導責任。組織(人事)部門、派駐紀檢監察組、評估考核組有關負責人和其他責任人員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
(三)人才引進全程接受社會監督。資格審查貫穿引才全過程,對違反引才工作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的引進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引進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對違反引才工作有關規定的領導干部和相關責任人員,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或組織處理等,直至黨紀政務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監督舉報電話:
市紀委監委:0470-6262123
市人社局:0470-6262263
附件:
1.《2024年滿洲里市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崗位需求表(第二批)》
2.《2024年滿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所屬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公告(第二批)》
3.《2024年滿洲里市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公告(第二批)》
4.《2024年滿洲里市商務局所屬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公告(第二批)》
5.《2024年滿洲里市邊境經濟合作區管理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公告(第二批)》
6.《2024年滿洲里綜合保稅區管理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公告(第二批)》
滿洲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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