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肅省直某部門下屬正處級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來源:天水市人民政府
2024-09-26 11:16:59
甘肅省直某部門下屬正處級事業單位202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甘辦發〔2011〕22號)和《關于進一步優化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和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號)等有關政策規定,甘肅省直某部門下屬正處級事業單位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報名參加公開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3.報名人員須滿18周歲以上,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學位及以上),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9年9月以后出生),且尚未經有關部門批準錄用為公務員、企事業單位干部;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甘肅省直某部門下屬正處級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列表》(以下簡稱《崗位列表》)中專業要求,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關于印發〈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的通知》(學位〔2011〕11號)(研究生層次“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錄執行)、《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教育部關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號)規定的規范稱謂表述。相近專業、高校自設專業須由報名人員畢業院校開具說明,認定所學的專業屬于崗位要求的專業類,并附本人所學課程成績單,在資格復審時一并提供審核。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見《崗位列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或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4.曾有學術不端等不良行為的;
5.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6.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的;
7.存在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1.崗位查詢。報名人員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s://rst.gansu.gov.cn/)進行查詢。請報名人員認真閱讀本公告內容及相關政策規定,詳細了解有關信息,確定報名崗位。
2.提交報名申請。報名人員在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09∶00至10月9日(星期三)18∶00登錄報名系統(https://ks.gszhaopin.com)進行注冊報名。注冊時必須準確填寫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注冊完成后,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電子照片(PNG或JPG格式,大小不超過1MB),并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報考崗位所要求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材料分類上傳報名系統相應欄目內(所有材料須為原件掃描件,單個材料大小不超過2M),照片上傳成功后無法修改。
網上報名時,報名人員應仔細閱讀公告及《崗位列表》。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并且符合選報崗位報名條件,否則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3.資格初審和結果查詢。根據本公告要求和招聘崗位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報名人員成功提交報名申請2個工作日后,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已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在報名有效期內可以改報其他崗位。報名人員因個人填報信息失誤導致資格初審不通過,或在最后一天報名,因資格初審不通過導致無法改報其他崗位的,責任自負。
4.報名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即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進入繳費頁面,按規定繳納筆試報名費150元,繳費時間: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9∶30至10月11日(星期五)18∶00。繳費成功視為報名成功,未按規定報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5.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成功的報名人員,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并妥善保管。具體時間以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s://rst.gansu.gov.cn/)發布公告為準。
三、筆試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一律用漢語作答。報名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報名時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進入考場。身份證遺失的,應在公安機關補辦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
2.筆試擬定于11月中旬前進行,時間、地點另行公告通知。
3.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測驗,滿分為100分,筆試主要測試考生理論知識儲備水平和專業知識水平。
4.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之比的1∶5,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省直某部門下屬事業單位劃定最低控制線。
5.筆試成績在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s://rst.gansu.gov.cn/)公布。
考試過程中考務組織部門將協調公安、無線電管理等有關部門,加大工作力度,不斷凈化考試環境。對制作假身份證騙取考試資格、發送無線電信號進行高科技作弊等行為,進行有力查處打擊。各考點應對所有進入考場的應試人員進行安檢,凡發現攜帶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違紀處理。
四、資格復審
1.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由省直某部門下屬事業單位統一組織。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時,報名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①《準考證》;②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學信網學歷備案證明復印件1份;③職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以及2張近期正面免冠1寸證件照(須與網上報名照片一致)。
3.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4.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報名人員、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或畢業信息無法進行網絡查詢的、不能提供公告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并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或未按期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一律取消應聘資格,不退還報名費,并按照同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發放《面試通知書》,由本人簽字領取。
五、面試
1.面試工作由省直某部門下屬事業單位統一組織,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2.資格復審通過人員進入面試,面試以結構化面試為主,主要測試考生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能力等。
3.結構化面試實行百分制。現場打分,成績現場予以公布。
4.參加面試的報名人員,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
5.面試成績在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s://rst.gansu.gov.cn/)公布。
六、職位業務水平測試和綜合成績確定
1.面試結束后進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職位業務水平測試工作由省直某部門下屬事業單位統一組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職位業務水平測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考生政策理論水平、崗位專業知識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3.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30%。綜合成績相同,按照筆試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高低確定。
七、體檢和考察
1.體檢。根據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工作由省直某部門下屬事業單位統一組織,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時間以電話方式通知。參加體檢的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檢。體檢要求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文件執行。報考人員對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省直某部門下屬事業單位安排復檢。復檢以一次為限,以復檢結論為準。考生應當嚴格遵守體檢規定和要求,自主體檢的結果不能作為聘用依據,要做到身份真實有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對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如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不予聘用。
2.考察。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省直某部門下屬事業單位派出考察組,根據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和要求開展考察工作。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及政治審查,以及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進行函調等方式進行,根據需要進行延伸考察。對報考人員在考察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礙考察工作行為的,不予聘用。
3.體檢、考察過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空缺的,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面試、職位業務水平測試其中一項缺考或成績為零的,不得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按照招聘計劃數量等額確定擬聘人員,經省直某部門下屬事業單位會議研究后,在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s://rst.gansu.gov.cn/)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經查實的,不予聘用。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省直某部門下屬事業單位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公示及之后的環節出現崗位空缺,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面試、職位業務水平測試其中一項缺考或成績為零的,不得遞補。經審批備案聘用的人員,本人提出放棄聘用資格的,記入其誠信檔案。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項
1.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者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對于社會上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培訓、網站或者出版物等,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對待,避免上當受騙,防止權益受損。請社會各界加強監督,如發現以上情況,請向相關部門舉報,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共同維護良好的考試秩序,營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試環境。
2.本公告由省直某部門下屬事業單位負責解釋。
招聘單位咨詢電話:0931-8928784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931-8726293
監督舉報電話:0931-8928245
(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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