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昆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選調29人公告
昆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昆明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昆政辦〔2021〕44號)有關要求,現將昆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及對象
在全國、云南省范圍內公開選調符合崗位條件的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具體范圍詳見《昆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詳見附件1)。
二、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身體健康、品行端正、實績突出,具有較高的群眾認可度;
2.參加選調人員所在單位與選調單位為同類同性質的事業單位(單位性質根據財政撥款方式確定);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事業單位工作經歷;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人員試用期間參加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檔次的情形除外);
5.報名人員年齡要求:報名之月起計算,即35周歲及以下為198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歲及以下為198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周歲及以下為197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50周歲及以下為197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體年齡要求以崗位信息表為準;
6.履職年限計算截止到報名之月,即2024年10月1日;
7.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參加選調: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被追責問責影響期未滿的;
3.參加公開選調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4.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選調單位、崗位、職數及具體報名條件
選調崗位、職數及具體崗位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
專業目錄參照教育主管部門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等。
請報考人員報名前認真閱讀公告、《崗位信息表》,確保自身符合所報崗位條件和公告要求。資格審核貫穿于選調工作全過程,在選調過程中一經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條件要求等情況的,取消報考人員的選調資格,報考人員須積極配合進行相應處理。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選調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參加選調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電腦瀏覽器進入昆明衛生人才網(網址:www.kmwsrc.com.cn/)進行報名。
2.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2024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8日17:00。截止時間后不接受任何形式報名。
報名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8日18:00。
準考證打印:2024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6日9:00。網上報名和打印準考證時遇到相關技術問題,請撥打以下電話進行咨詢:0871-63523950。
3.報名流程:
登錄昆明衛生人才網→點擊頭條圖片“昆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選調”專欄→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提示注冊用戶信息→按報名系統提示,閱讀公告及誠信承諾書并“同意”→選擇報考崗位→填寫報名信息→上傳近期清晰的免冠電子照片→上傳清晰的相應崗位所需證書掃描件→提交報名信息→資格網絡初審→打印《報名登記表》→報名成功→按時間要求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如需咨詢《崗位信息表》中專業、工作經驗、任職經歷等與崗位資格條件相關的問題,可按《崗位信息表》中公布的電話直接與各選調單位聯系。
因考生個人原因選錯、漏選、多選報考崗位,錯填、誤填個人信息導致不能參加后續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負責,每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
4.報名要求:
(1)各崗位選調人數與符合報名條件的人數比例不得低于1:2(即公開選調崗位的開考比例為1:2)。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選調崗位或相應遞減選調人數,遞減選調人數后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急需緊缺專業崗位,經批準后,可不設開考比例。高層次人才崗位不設開考比例。
(2)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均以畢業證專業為準。
(3)報考人員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二)筆試
1.筆試方式和主要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考試科目為《專業知識》(詳見《崗位信息表》)一科,滿分100分。不設開考比例崗位的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高層次人才崗位免筆試。
2.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定于2024年10月26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考試注意事項
(1)昆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未委托任何培訓機構開展考前培訓。
(2)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原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考試的,視為自愿放棄考試資格。
4.筆試成績公示
筆試成績在昆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和昆明衛生人才網上公示。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審查人員確定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擬選調人數與資格審查人數1:2比例進入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方可進入面試。
若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筆試成績最后1名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員出現自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底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后仍達不到1:2比例的,可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遞補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8日17:00,后續不再進行遞補)。
2.資格審查方式
由報考人員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攜帶資格審查所需材料到規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具體方式及審查時間、地點,由各選調單位通知報考人員并組織實施,報考人員關注選調單位網站(詳見《崗位信息表》)發布的信息,并保持電話暢通。
3.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本人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選調崗位明確的條件;
(4)報名時所打印的《報名登記表》。
(四)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方可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地點:由選調單位以適當方式通知安排。請報考人員關注選調單位網站(詳見《崗位信息表》),并保持電話暢通。
3.面試方式和主要內容:面試滿分100分,所有崗位設最低合格分數70分,等額面試的崗位設最低合格分數75分。面試當天因特殊情況出現等額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但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最低分須達到75分方可進入考察、體檢環節。
(五)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線的確定
考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高層次人才崗位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在昆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和昆明衛生人才網上公示。
(六)確定考察體檢人員
考試綜合成績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選調崗位數與擬進入考察體檢人數1:1比例,從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體檢人員。綜合成績并列的,按面試成績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試方式確定。加試筆試或面試由選調單位自行確定,并通知報考人員,同時在選調單位網站(詳見《崗位信息表》)進行公告,最終以加試成績高者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對劃定分數合格線的崗位,相應成績須達到合格分數線方可確定為考察體檢人員。
(七)考察、體檢
考察由選調單位按照《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規范》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選調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個人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棄考察的報考人員,由選調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從本崗位已完成全部考試環節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由選調單位組織,體檢的時間、地點由選調單位采取適當方式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體檢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醫院進行。報考人員為孕產婦在孕產期的,經醫院確認可申請延期體檢,待生產過后或妊娠終止,按國家相關政策產休假結束一個月內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報考人員對本人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擬選調人員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由選調單位從本崗位已完成全部考試環節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原則上招聘單位不允許開展本單位考生的體檢工作。
(八)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昆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和昆明衛生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調動
擬選調人員公示期滿后,無異議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調動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調動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調動;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動,待查清問題后再決定是否辦理調動手續。
調動人員在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調動資格。
四、選調工作紀律
(一)報考人員須服從昆明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有關政策規定,提交與選調崗位條件相符的證件,填寫個人資料要做到全面、真實、準確、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對違反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二)報名后,報考人員應注意及時登錄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及昆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衛生人才網上了解選調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通知,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看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三)筆試通過后在后續選調環節中放棄的報考人員應當由本人向選調單位出具本人簽字的書面申請。
(四)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實行回避制度,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執行。凡與選調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親屬關系的選調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組織(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察崗位。選調單位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在選調過程中,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選調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五)選調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昆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昆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五、其他事項
(一)擬選調人員須服從選調單位或昆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確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調整及崗位聘用安排。
(二)未盡事宜按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昆明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昆政辦〔2021〕44號)相關規定執行。
(三)《崗位信息表》由各選調單位及昆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六、聯系方式
(一)咨詢電話:各選調單位詳見附件《崗位信息表》。
昆明市延安醫院: 0871-63211016;
昆明市婦幼保健院:0871-63625611;
昆明市第二人民醫院:0871-65150204;
昆明市第三人民醫院:0871-63511593;
昆明市中醫醫院:0871-63805790;
云南省精神病醫院:0871-65610054。
(二)監督電話:昆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處:0871-63966158,昆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機關紀委:0871-67450280。
昆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