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桐廬縣民政局招聘編外工作人員5人公告
來源:桐廬人才網
2024-09-29 11:17:31
桐廬縣民政局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桐廬縣民政局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編外用工工作人員5名,具體崗位、人數和報名條件詳見《桐廬縣民政局公開招聘編外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品行,愿意履行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人員義務,遵守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制度、紀律;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質、任職資格及技能要求;
6.崗位年齡要求為18至35周歲(1989年9月30日至2006年9月29日期間出生);
7.戶籍、工作經歷及其他有關資格條件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30日;
8.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均為國家承認學歷,應屆畢業生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均可報考;
9.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具備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程序
1.報名程序
(1)報名時間:2024年9月30日至10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或網絡報名。現場報名地址:桐廬縣民政局辦公室(桐廬縣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58號10樓1008),聯系電話:0571—64221316。網絡報名:將報名資料發送至3261883647@qq.com郵箱。
(3)報名資料:報名表(見附件2)(網絡報名本人簽字掃描)、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戶口簿等原件(網絡報名原件掃描)、復印件,近期拍攝的同版1寸免冠近照2張(網絡報名采用電子照片)。
2.資格審查
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筆試人選。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的,不得參加面試。
同一崗位的資格審查合格人數原則上不低于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對有效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專業技術崗位,經批準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開考比例。
3.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成績的比例一般各占考試總成績的50%。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同一開考崗位有效報名人數不足20人的,可直接進行面試。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一般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入圍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個別特殊崗位面試入圍人員比例根據實際需要可以適當放寬。
面試結束后,從面試合格人員中,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計算成總成績。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無筆試環節、直接面試的,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考察
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開考崗位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在縣級醫院進行。體檢工作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以及其他要求納入體檢的項目指標檢測規定執行。體檢費由體檢醫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的體檢項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個人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參照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考察辦法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據。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考察資格的,可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公示和聘用
根據報考者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桐廬人才網(網址:www.tlrcw.net.cn)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與桐廬雷博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勞務派遣模式管理。
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可在該招聘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從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對象,確定擬聘用人選。被批準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的擬聘用人員,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或本人書面申請自動放棄的,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由招聘單位決定是否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公示及擬聘用。
桐廬縣民政局根據工作需要,經考試考核確定擬錄用人選之外,在面試結束后建立編外用工人員人才庫,一年內(有效期為招聘錄用公示日起12個月內)若出現編外人員減員情形,可從人才庫按得分高低依次確定遞補人選(護理員、駕駛員等特殊崗位除外),經體檢考察合格,公示無異議,遞補人選可直接予以錄用。
四、工資待遇
相關待遇按桐廬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工作人員標準確定。
五、其他事宜
1.招聘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招聘的輔導培訓班,不指定輔導用書。
2.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3.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令第35號)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4.本公告由桐廬縣民政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參照事業單位招聘聘用辦法。報考過程中出現的違規違紀情況可直接向中共桐廬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九紀檢監察組反映,監督電話:0571-89545655。
桐廬縣民政局
桐廬雷博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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