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臨沂市人民醫院、臨沂市胸科醫院招聘衛生專業技術高級崗位工作人員7人簡章
來源:臨沂市人民政府
2024-09-30 09:23:57
臨沂市人民醫院、臨沂市胸科醫院2024年度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高級崗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臨沂市人民醫院、臨沂市胸科醫院業務發展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高級崗位工作人員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圍和條件
本次招聘對象為符合崗位要求的取得衛生專業技術高級職稱資格的工作人員,具體引進條件如下: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身體條件和其他條件。
4、應聘正高級專業技術崗位人員應在50周歲(1973年9月以后出生)以下,應聘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人員應在45周歲(1978年9月以后出生)以下。
5、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應聘須經教育部認定具備同等學歷、學位。
6、應聘的人員須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及衛生專業技術職稱證等相關證書。
7、屬在職人員應聘的,應出具有用人管理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
8、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9、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認可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可應聘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崗位。
10、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按年足月累計,工作經歷、年限計算至 2024年9月。
11、以下人員不得應聘: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臨沂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含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黨紀政務處分在處分期或影響期未滿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應聘人員不得應聘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情形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招聘崗位和計劃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附件1)。
三、報名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10月8日9:00—10月12日16:00。
應聘人員認真閱讀招聘簡章,符合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的人員,通過需求計劃內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用人單位根據填報的信息,及時聯系應聘人員,確定報名合格人選。
(二)考試
考試由用人單位采取專業測試、試工、面試等多種形式組織進行。考試時間定于2024年10月,具體時間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考試內容和形式由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類別、專業特點等確定。考試結束后,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和計劃數,經單位集體研究確定進入考察人員名單,擬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的綜合成績不得低于60分。確定考察人員名單由市衛健委統一向社會公示。
(三)考察體檢
通過考試確定的人選進入考察體檢范圍,進行考察體檢。考察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組成考察工作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考察,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考察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審查。
體檢由用人單位具體組織,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
(四)簽訂聘用合同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經用人單位集體研究,按照應聘人員考試、考察、體檢情況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擬招聘人員名單在市衛健委官方網站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擬招聘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和《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由市衛健委匯總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并按規定辦理工資、社會保險、檔案等相關手續。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一般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項
1、對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9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六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定》(人社部發〔2023〕58號)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從事命題、閱卷、面試等工作的專家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機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命題組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臨沂市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無關。
3、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聯系電話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4、市直公立醫院本次招聘人員執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
本簡章由臨沂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539-8313931。
臨沂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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