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共西雙版納州委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特殊急需緊缺人才招聘公告
來源: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09-30 10:36:49
中共西雙版納州委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下半年特殊急需緊缺人才考核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中共西雙版納州委辦公室人才隊伍,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西雙版納州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實施辦法(試行)》等規定,經西雙版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認定,中共西雙版納州委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西雙版納州檔案館2024年下半年計劃招聘1名貝葉經古籍研究崗位特殊急需緊缺人才。現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按需設崗、按崗引進”的原則,采取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核測評,綜合評定,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人數
計劃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招聘崗位、人數等詳見《西雙版納州事業單位2024年下半年特殊急需緊缺人才考核招聘計劃表(州檔案館)》(以下簡稱《招聘計劃表》,附件1)。
《招聘計劃表》招聘崗位的專業設置參照教育主管部門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附件4)和《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附件5)。
三、招聘時間
(一)報名時間:2024年10月10日8:00—2024年10月14日18:00。
(二)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10月10日8:00—2024年10月16日18:00。
(三)面談、現場資格復審、考核測評、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時間以具體通知為準。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和其他資格條件;
4.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專業對口,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符合招聘崗位專業要求;
6.報考人員年齡為18至3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
7.從2017年起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與全日制研究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3.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5.現役軍人;
6.西雙版納州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0月10日8:00—2024年10月14日18:00(共5天)。
2.報名方式:采取網絡郵件報名和現場報名2種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報名所需材料。
(1)網絡郵件報名:xsbnzdaj@163.com。應聘人員在報名期間將所需材料統一打包發送至指定聯系郵箱。郵件標題須以“姓名+聯系電話”為文件名(以文件收到的時間為準,逾期不再受理)。
(2)現場報名:應聘人員于2024年10月10日、11日、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將所需材料報到中共西雙版納州委辦公室檔案綜合科(景洪市宣慰大道69號州機關辦公樓一樓123室)。
3.報名材料
(1)西雙版納州檔案館2024年下半年特殊急需緊缺人才考核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
(2)《承諾書》(附件3),A4紙打印并親筆簽名,無親筆簽名的,將不予認可所提交的報名材料。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4)本人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2024年應屆畢業生);
(6)本人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7)本人獲得的各類獎勵、證書等材料。
(8)其他證明本人綜合素質、工作能力、知識儲備、專業水平的有效證明文件材料。
4.報名要求
(1)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要按要求如實填報有關信息,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填報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報考人員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考試資格;報考人員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取消考試資格。
(2)通過網絡郵件報名的,除本人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為JPG格式外,其他報名材料均以PDF格式報送。
(二)報名資格初審
報名資格審核由招考單位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采用人工審核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核通過人員,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如招聘崗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少于5人(含5人)直接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環節;如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超過5人,將安排面談,并按1∶5的比例擇優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環節人員名單。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西雙版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發布。
資格審核貫穿招引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通過招引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面談
(1)通過資格初審人員≧5人,成立面談考核組,對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以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開展面談,重點考核學業成績、工作實績、能力水平、培養潛力與崗位匹配度。面談滿分為100分,面談最低分數線為70分,面談成績低于70分不得進入下一環節。按照面談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以1:5的比例擇優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環節人員名單。
(2)通過資格初審人員<5人,直接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四)現場資格復審
由招聘工作組組織開展,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提交的報名材料認真進行復核。
采用現場審核方式進行,參加現場資格復審人員需提供報名時提交的《報名登記表》、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留學生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任學生干部情況、獎懲情況、資格證書、文稿發表情況等經歷業績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現場資格復審合格,進入考核測評環節。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考核測評資格。
(五)考核測評
考核測評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內容主要側重考核考生技能、專業能力、知識儲備、分析判斷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舉止儀表、自我情緒控制等與應聘崗位的匹配性要素。
面試時間為20分鐘,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分數線7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由7名面試考官按要素打分(至少保留小數點后1位),各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余分數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數所得出的平均分數為該考生的該要素得分,各要素得分之和為該考生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即為考生的最終考核測評成績。
面試結束后,結合崗位計劃招聘人數,按照面試(考核測評成績)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人員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面試(考核測評成績)成績24小時內在西雙版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發布。
(六)體檢
體檢嚴格按照《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規范》實施。
1.體檢人員確定:按考核測評成績從高到低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
2.體檢組織及標準:體檢應在景洪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
3體檢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自行承擔。
4.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報考人員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5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醫院為西雙版納州人民醫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出現因人員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情形,按照考核測評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1次。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由招聘單位負責,從招聘單位抽調相關人員組成考察組,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應聘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
考察出現因人員放棄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形,按照考核測評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1次。
(八)確定擬聘人選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經黨組(黨委)會議研究后,確定為擬聘用對象。
(九)公示及聘用
擬聘用人員在西雙版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網址https://www.xsbn.gov.cn/xsbnzrsj/xsbnzrsj.dhtml)上進行公示,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報西雙版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所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受聘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未按時報到或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材料),取消聘用資格。因受聘人員放棄聘用的,不再遞補。
受聘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與聘用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員承諾在錄用單位服務期不少于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并在《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注明;簽訂聘用合同后,雙方必須履行聘用合同的條款。
六、紀律要求
(一)對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二)嚴格遵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凡與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試考官、工作人員、監督人員,應當回避:涉及本人利害關系的;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親屬關系人員的利害關系的;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對考核招聘中發生弄虛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為的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嚴肅處理,考核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七、重要提示
(一)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務必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如因報考人員本人所留電話聯絡不上造成的后果及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與招聘單位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對違反招聘紀律、填報虛假信息報名或在招聘中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觸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誠信報考,杜絕浪費考試資源。
八、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九、本公告由中共西雙版納州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一)對報考崗位資格條件有疑問的,請咨詢中共西雙版納州委辦公室檔案綜合科。
(二)咨詢電話
中共西雙版納州委辦公室檔案綜合科:0691—3990102
(三)監督電話
州紀委監委駐州委辦公室紀檢監察組:0691—3990131
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691—2148541
附件:
中共西雙版納州委辦公室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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