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龍江哈爾濱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選調學科教師6人公告
來源:哈爾濱教育云-報名系統
2024-10-08 09:36:35
2024年哈爾濱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學科教師公告
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黑龍江省委辦公廳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機關事業單位選人進人工作的通知》(黑辦發〔2017〕14號)及人員流動等規定,哈爾濱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擬公開選調6名學科教師,其中:初級專業技術崗位1人、中級專業技術崗位2人、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3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注重實績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考試考察的方式擇優選調。
二、選調崗位、數量和范圍
(一)選調崗位及數量
選調崗位、數量詳見《2024年哈爾濱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學科教師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選調計劃表》)。
(二)選調范圍
符合《選調計劃表》中選調對象和選調條件的在編在崗教師。
三、公告發布網址
(一)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195/202409/c01_1016355.shtml
(二)哈爾濱教育云平臺:https://www.hrbeduy.com
四、選調條件
報考人員須滿足選調崗位中學歷、學位、專業等資格條件。學歷(學位)須為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專業以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研究生、本科專業目錄為準。同時,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
3.熱愛教育事業,熱愛教研員職業,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具有良好的師德修養,品行端正;
4.具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具有崗位工作所需要的專業素質和能力;近5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本科或以上學歷,具有與《選調計劃表》中崗位對應的教師資格及中小學教師系列相關職稱;
6.報考人員為碩士學歷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年齡要求在50(含)周歲以下(1973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8.港澳地區或國(境)外留學人員報考的學歷、學位,須經國家教育部認證,并且專業名稱與《選調計劃表》專業名稱一致或相近。
(二)下述人員不能報考
1.有師德違規問題的人員;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遴選(選調)考試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或有報考不誠信記錄,且處理期未滿的人員;
5.尚在試用期的人員;
6.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具體回避關系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7.干部人事檔案存疑或尚未認定清楚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由哈爾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
1.報名時間: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5日8:30-11:30、13:30-16:30
2.報名地點:哈爾濱市教育局217室(哈爾濱市道里區上游街69號)
3.報名所需材料
報名時須提供《2024年哈爾濱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學科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2份,還須提供2寸近期免冠證件照片2張、本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地區或國(境)外留學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近5年事業單位年度考核登記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附件4)的原件及復印件2份,復印件按順序裝訂。
4.現場報名
報考人員只能選報1個崗位,須使用本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報考人員要詳細閱讀并簽訂《誠信承諾書》(附件3),信守承諾,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填報信息與《選調計劃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虛作假不守承諾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以下情況可以報名:一是報考人員畢業證專業與《選調計劃表》專業名稱一致,只有連接詞不同,如“與”“及其”“與其”“和”“及”等或多“專業”、少“專業”兩個字(類似詞語:“方向”“管理”“工程”“藝術”“技術”“碩士”)等,多“學”、少“學”一個字(類似字:“班”)等的類似情況,可以報名。二是報考人員畢業證專業名稱在《選調計劃表》中表述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如畢業證專業名稱為“繪畫(中國畫)”,而《選調計劃表》表述為 “繪畫”“中國畫”等類似情況,可以報名。
5.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選調條件在報名現場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過程中,自愿放棄資格審查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通過人員可在“哈爾濱教育云”平臺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資格審查后,報考初級和中級專業技術崗位人員的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該崗位選調人數之比不得低于3∶1;報考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人員的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該崗位選調人數之比不得低于2∶1。若達不到比例,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
報名后的各個環節,均在“哈爾濱教育云”平臺以《通知》方式發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報考人員須及時關注,以免影響后續考試等環節。
6.咨詢電話:0451-84617725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二)考試
考試形式為面試,由哈爾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
1.面試采用試講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崗位所需專業知識、業務素質及潛在能力等。面試時間為8分鐘,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達不到80分者,即使位列第一,也不予聘用。面試當日出現缺考者,不影響其他報考人員面試。若某個崗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相同,則需進行面試加試。
2.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哈爾濱教育云”平臺的通知。
3.公布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即為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四舍五入),于面試結束一周內在“哈爾濱教育云”平臺公布。
(三)體檢與考察
1.確定體檢與考察對象。依據考試總成績,按照選調崗位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與考察的人選。體檢與考察的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請關注“哈爾濱教育云”平臺的通知。
2.體檢。體檢由哈爾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組織考試合格人員到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對6個月內已在合規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的實行體檢結果互認。體檢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復檢機會。復檢項目由選調單位會同復檢醫療機構確定,報考人員須認可復檢結論為最終體檢結果方可參加復檢。對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實情,造成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3.考察。考察由選調單位負責組織實施。考察應當做到全面、客觀、公正。主要對被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采取多種方式進行考察,并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不予聘用,選調單位提出明確遞補意見,經哈爾濱市教育局同意后,在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合格人選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確定擬選調人員與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人選,在“哈爾濱教育云”平臺公示5個工作日。
六、辦理調轉手續
公示無異議者,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轉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崗位待遇。
七、工作紀律
為保證選調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監督電話:0451-84619312
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開選調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服從考務安排。對在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與考察過程中被認定弄虛作假、不守承諾或違紀違規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嚴肅處理。
特別提示:此次公開選調工作,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哈爾濱市教育局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公開選調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公開選調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公開選調相關的復習材料、培訓班、網站等誤導報考人員的信息,均與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哈爾濱市教育局無關。請報考人員提高警惕!
哈爾濱市教育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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