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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龍江大慶市林甸縣公安局招聘輔警24人公告

來源:林甸縣人民政府 2024-10-08 09:36:47
  2024年林甸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依據(jù)《大慶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規(guī)定,經(jīng)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批準的用人計劃和規(guī)定程序組織實施。
 
  二、招聘人數(shù)及崗位職責
 
  計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4名(男性),負責留置看護工作,具體詳見《2024年林甸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能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從組織分配,自愿從事輔警工作。
 
  (三)2024年9月29日前(含當日)取得大慶市行政區(qū)劃內(nèi)戶籍(含四縣)。
 
  (四)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9月29日至2006年9月28日期間出生)。
 
  (五)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軍人學歷可以放寬到高中(中專)。
 
  (六)身心健康,符合招錄人民警察的體能測評、體檢標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招聘:
 
  (一)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違法犯罪被立案調(diào)查、偵查尚未結案的;
 
  (二)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處罰的;
 
  (三)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或解聘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五)從事輔警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六)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政策性加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筆試成績加10分:
 
  (一)烈士的配偶、子女;
 
  (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三)因公犧牲輔警的配偶、子女;
 
  (四)退役軍人;
 
  (五)見義勇為人員。
 
  同時具備多個加分條件的考生,只取一個加分項目,不累計加分。
 
  五、報名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wǎng)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費繳納、準考證打印等均通過網(wǎng)絡進行。
 
  (一)網(wǎng)上報名。報考人員可在2024年10月14日9:00至2024年10月18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tǒng)(http://218.8.8.42:6490/ldrsj),按要求填寫報考信息、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須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可以在網(wǎng)上報名期間進入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或修改報考信息;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在網(wǎng)上報名期間完善報考信息或選擇其他適合崗位,重新提交報考申請。對審查結果有異議的可提請仲裁,仲裁通過才可進行網(wǎng)上繳費;仲裁未通過的將取消該崗位報名資格。
 
  (三)網(wǎng)上繳費。根據(jù)《黑龍江省財政廳 黑龍江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繼續(xù)收取考試費的通知》(黑財稅[2020]3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費用每人每科45元。通過網(wǎng)上資格審查(含仲裁)的報考人員,可在2024年10月14日9:00至2024年10月18日17: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tǒng),通過網(wǎng)絡支付筆試考試費。考試費支付成功即為報名成功。對未按規(guī)定時間全額繳納筆試考試費的視為報名未成功,不能參加考試。
 
  (四)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按林甸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通知到指定網(wǎng)址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按筆試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五)報名注意事項
 
  1.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到期關閉后資格審查同時結束,報考人員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不能再提交審核。考生網(wǎng)上報名時,需要認真閱讀填寫說明,并詳實準確地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如因信息填報不實不能通過資格審查的,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2.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將縮減招聘計劃或取消招聘崗位,報考人員應于2024年10月21日9:00到16:00登錄林甸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www.lindian.gov.cn),查詢本人報考的崗位是否因未達到開考比例而被縮減或取消。取消的請按林甸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上通知要求辦理,未按要求及時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填寫報名信息時必須如實填寫加分項,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六、招聘方法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公開考試與政治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筆試內(nèi)容為專業(yè)科目和公共科目,專業(yè)科目以公安基礎知識為主要內(nèi)容,主要測試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公共科目主要測試職業(yè)道德、職業(yè)規(guī)范、基本素質(zhì)和綜合能力。考試內(nèi)容以專業(yè)科目為主。
 
  2.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
 
  3.筆試加分。符合加分條件人員須考生本人于2024年10月21日9:00到10月22日16:00到林甸縣公安局信訪接待中心進行筆試加分確認,同時提供身份證、《2024年林甸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筆試加分申請書》(附件2)及佐證材料(烈士、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輔警的配偶和子女需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退役軍人需提供退役證原件、復印件1份和加蓋檔案保管部門公章的退役軍人登記表復印件1份;見義勇為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面試
 
  1.筆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進入面試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名單,入闈線上出現(xiàn)并列的,可相應增加進入面試人選。
 
  進入面試人選,在面試前要進行現(xiàn)場資格確認,現(xiàn)場資格確認時間、地點詳見林甸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通知。現(xiàn)場資格確認需考生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1)戶口簿原件及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各1份。
 
  (2)本人有效期內(nèi)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同一頁),報考使用的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以高中(中專)學歷報考人員同時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有效期內(nèi)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情況截圖及復印件(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公眾號”中查找“綜合查詢被執(zhí)行人”進行查詢)。
 
  (5)《2024年林甸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場資格確認表》(附件3)、《2024年林甸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4)各1份。
 
  (6)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未能按規(guī)定提供上述材料,影響資格確認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并從該崗位考生中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若遞補入闈線上筆試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則相應擴大進入面試資格確認人選數(shù)量。
 
  經(jīng)現(xiàn)場資格確認,對進入面試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比例低于3:1的崗位,將視情況縮減招聘計劃或取消招聘崗位。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崗位專業(yè)知識、業(yè)務素質(zhì)及潛在能力。
 
  3.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達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試時間、地點及其他要求詳見林甸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成績?nèi)⌒?shù)點后2位數(shù)(四舍五入)。
 
  根據(jù)考生所報崗位及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別排序,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進入體能測評人選。如入闈線上考試總成績并列,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依然并列,則進行筆試加試(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四)體能測評
 
  確認進入體能測評的考生,需自行下載打印公告附件中的《2024年林甸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身體狀況確認書》(附件5),由本人簽字確認后,按林甸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通知到指定地點參加體能測評;測試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
 

項目

標準

1000米跑

≤4′35″

10米×4往返跑

≤13″4

縱跳摸高

≥265厘米

 
 
  體能測評為通過性測試,凡其中一項不達標者,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因考生主動放棄體能測評或未通過體能測評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按照考生所報崗位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選。入闈線上考試總成績并列,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依然并列,則進行筆試加試(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五)體檢
 
  通過體能測評的考生,自行下載打印公告附件中的《2024年林甸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考試考生患病經(jīng)歷和有關情況承諾表》(附件6),由本人簽字確認后,按林甸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通知統(tǒng)一參加體檢。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因考生個人原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由此產(chǎn)生的崗位空缺按照考生所報崗位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合格,依次確定遞補人選。
 
  (六)政治考察及公示
 
  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林甸縣公安局進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公通字【2020】11號)及公安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因考生個人原因放棄政治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由此產(chǎn)生的崗位空缺按照考生所報崗位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體能測評、體檢,依次確定遞補人選。
 
  根據(jù)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及政治考察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后,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最低服務年限3年6個月,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本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管理和待遇按照《大慶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層級化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大慶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實施細則》等規(guī)定執(zhí)行。
 
  八、有關說明
 
  (一)關于年齡、學歷、資格、符合加分政策等時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4年9月29日(含當日)。
 
  (二)凡每個環(huán)節(jié)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執(zhí)行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等個人原因?qū)е掠绊懣荚嚻赣玫暮蠊煽忌孕谐袚?/div>
 
  (三)被聘用人員要服從組織分配,對不服從組織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本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理性對待,避免上當受騙,防止權益受損。
 
  本公告相關事宜由林甸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459-3320653
 
  監(jiān)督電話:0459-3321085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459-4675999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林甸縣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