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內江市民政局直屬事業單位招聘3人公告
來源:內江人事考試網
2024-10-08 10:15:57
內江市民政局直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川人社規〔2024〕3號)和《內江市市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辦法(試行)的通知》(內人社發〔2017〕55號)等文件規定,為多渠道多層次廣納優秀人才,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擬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崗位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醫生2名、護士1名,具體條件詳見《內江市民政局直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崗位類型:專業技術崗位;
(三)單位性質:公益一類。
二、考核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考核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符合崗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醫德醫風,無醫療差錯事故;
2.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的回避規定;
3.具有崗位所需的知識、技能及工作能力;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崗位條件
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詳見《內江市民政局直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凡考聘條件中對年齡(對周歲的計算方式為:如40周歲及以下,含在報名首日尚未滿41歲的人員)有明確要求的,其計算時限截止時間為本次考聘報名首日(即2024年10月11日)。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或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2.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聘)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或明確規定不能聘用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4.受黨紀處分尚在影響期內、政務(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限制考聘的人員;
6.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內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njpta.org.cn/)發布考核招聘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 2024年10月11日—10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報名及資格審查地點:內江市民政局413室(內江市東興區大千路522號)。
本人須持下列相關證件、資料參加報名和資格審查: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有效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上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證明1份,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張;
3.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相關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經注冊后,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執業滿5年及以上的有效證明;
5.《內江市民政局直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附件2);
6.無犯罪記錄證明(天府通辦app辦理);
7.如為其他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附件3)或持有與所在單位解除(終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證明材料。
(三)考核
1.每個崗位的考聘名額與報名資格審查通過人數形成差額即可開考。
2.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現場考核,考核由內江市民政局直屬事業單位考核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3.面試總分為100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進入體檢環節。如果面試成績相同,繼續加試,以加試的成績確定排名。
4.考核成績于考核結束后在內江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5.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并將《面試通知書》發送到考生電子郵箱。
(四)體檢
體檢人員根據考核招聘崗位數量按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考核招聘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績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參加體檢,只遞補一次。體檢合格人員放棄進入考察環節的,在已參加考核人員內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進行體檢,只遞補一次,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環節。
懷孕考生的體檢要求參照國公考錄函〔2009〕7號復函精神執行。孕期結束視身體恢復情況接受未檢項目后,體檢結論為不合格或本人放棄形成的空額不再遞補。
(五)考察
考察由內江市民政局參照《關于印發〈內江市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內人社發〔2017〕2號)組織實施。考察后認為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內江市民政局黨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后,按規定進行7個工作日公示。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管理權限報內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考核招聘接受社會監督及市紀委監委駐市民政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
(二)報考人員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人員一律解聘。
(三)本公告由內江市民政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2-2103932。
監督舉報電話:0832-2275925。
附件:
內江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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