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遼寧鞍山市臺安縣教育系統招聘54人公告
來源:臺安縣人民政府
2024-10-08 17:52:03
2024年臺安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急需緊缺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臺安縣教師隊伍建設,滿足教育高質量發展要求,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定,臺安縣教育系統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急需緊缺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熱愛教育事業;
4.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10月10日(含)至2006年10月10日(含)期間出生);
7.應聘人員應具有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和資格條件,詳見《2024年臺安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急需緊缺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8.應聘人員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24年9月1日前。如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未能在規定時限內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確屬發證部門延期發證等非應聘人員原因,須在規定時限內提供考試合格和延期發證證明,待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后,再辦理聘用;
9. 招聘崗位條件中標明“應屆畢業生”的崗位,屬專門招聘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和擇業期內(2022年、2023年畢業)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的崗位,其他人員不得報考。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應聘人員須在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供《2022年和2023年高校畢業生未就業證明》等相關材料;
10.海外院校畢業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需獲得教育部認證。
(二)下列情況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含在讀非應屆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專科學歷報考,在讀非應屆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專科學歷報考);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被開除公職的或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已經納入遼寧省“特崗計劃”的教師和臺安縣在編在崗教師均不可報考;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聘用后即形成回避關系的,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二、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及網上繳費的方式,不設現場報名。
(二)報名程序
1.招聘崗位查詢:招聘崗位簡介、資格條件等信息可通過臺安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lntaian.gov.cn,下同)查詢。具體崗位信息詳見《2024年臺安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急需緊缺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2.報名時間:2024年10月10日9:00至2024年10月15日17:00。
3.報名信息提交:應聘人員可在2024年10月10日9:00至2024年10月15日17:00登錄臺安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急需緊缺工作人員報名平臺填寫報名信息。
報名實行承諾制度,應聘人員認真閱讀崗位信息表,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并上傳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4.查詢審查結果:
報名期間,在網上對應聘人員提交的照片等信息進行初審,并在應聘人員報名24小時內提出初審意見。應聘人員可于2024年10月10日9:00至2024年10月16日12:00前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審查結果。通過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審查的,可在2024年10月15日17:00前改報其他崗位。2024年10月15日17:00至10月16日12:00,未通過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5.繳費確認:考生報名信息通過審查后,須于2024年10月10日9:00至2024年10月16日12:00重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繳納筆試考務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筆試考務費:每人100元,筆試考務費繳納成功后不再辦理退費手續。
6.考務費減免條件:臺安地區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考生,將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掃描PDF);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將縣鄉村振興發展中心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掃描PDF),以及報考本次考試的報名登記表,考生本人的聯系電話,發送到指定郵箱:taxrsjgbk2022@163.com(接收申請審核辦理時間為2024年10月16日9:00—15:00),辦理考務費減免。
以上材料需應聘人員提供PDF格式電子掃描件,形成的圖片要清晰、完整,所有電子件須打包上傳,并如實命名,文件名格式為:報名序號+報考單位名稱+報考崗位名稱+姓名。郵件發送成功依據為郵箱自動回復。
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7.網上打印準考證:已繳費的應聘人員,請關注臺安縣人民政府網站筆試公告,筆試公告發布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報名登記表(A4紙,一式兩份),并妥善保管。
(三)注意事項
1.每名考生限報考一個崗位。應聘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信息一經審核通過,原則上不允許更改。
2.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應真實有效,如發現材料虛假者隨時取消其考試和應聘資格。
3.應聘人員要及時報名并繳費,防止后期報名人數過多造成網絡擁堵,給報名和繳費帶來困難。凡惡意注冊報名的,一經查實,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4.應聘人員自報名至考試(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聘單位、考試機構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5.應聘人員根據所學專業對口的原則報考,應聘人員輔修的第二學位,只有學位證書,沒有畢業證書的,不能以輔修的第二學位所學的專業報考。
6.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規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及必要的專業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可上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有關要求和程序。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現場資格審查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單位審核。
三、考試內容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滿分為100分(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
筆試內容:教育專業知識(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等)和教育職業素養(教育政策法規和教育職業道德建設、教師職業素質與能力等)有關內容。
筆試時間、地點,打印準考證時間。請關注臺安縣人民政府網站筆試公告,筆試公告發布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確定和成績查詢
本次招聘筆試開考比例為1:2。對招聘崗位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將調整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調整或取消的崗位將在臺安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報考已取消崗位的考生,可按公告要求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未被取消的崗位。未按規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根據招聘計劃和筆試成績,綜合確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參加資格審查和面試。
筆試成績通過臺安縣人民政府網站查詢,請考生密切關注該網站。
(三)資格審查
1.進入資格審查人員的確定
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劃定后,按招聘計劃1:2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確定各崗位面試前資格審查人選,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同時入選。如果某個崗位筆試合格考生數量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則筆試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資格審查人選。
2.資格審查
進入面試的考生,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資格審查公告。本人攜帶《畢業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書》(與學歷證書專業一致)、身份證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張,報名登記表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考生確定為面試人選。
面試前,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被取消面試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將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工作原則上在資格審查結束后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若進入面試人員已公布,遞補面試人員來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單位向其他進入本崗位面試的應聘人員說明情況。遞補后未達到規定面試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3.相關要求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對不符合申報崗位要求和弄虛作假者,隨時發現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師范生認證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報到證標注“師范”字樣、畢業生或學位證上標注“師范”字樣、所在畢業院校出具師范生證明。
(四)面試
1.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形式等見臺安縣人民政府網站。
2.面試滿分為100分(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60分為及格線,低于合格線者不予聘用。
3.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的權重比例4:6,考生總成績權重計分的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如存在小數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
四、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總成績并列者,分別依次按照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進行比對,成績高者確定為參加體檢人員,如上述成績均相同,則另行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對身體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崗位,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選。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招聘單位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聘用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審查。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從面試合格人員中遞補,遞補僅限一次。
五、公示
擬聘用人選確定后,在臺安縣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聘用
對經公示無疑義人員辦理備案手續。聘用時間以最后發布聘用公告時間為準。本次招聘的教師最低服務年限詳見《2024年臺安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急需緊缺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對于公示有疑義的人員,由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初次就業簽訂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試用期為12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對違反相關規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試和應聘資格;對于弄虛作假的考生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八、特別提示
本次招聘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考試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考試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誤導報考者的,均與本次招聘組織單位無關,敬請各位考生勿聽信社會傳言、謠言,謹防上當受騙。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臺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臺安縣教育局、臺安縣職業教育中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臺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412-4890303
臺安縣教育局0412-4824473
臺安縣職業教育中心0412-4948962
臺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臺安縣教育局
臺安縣職業教育中心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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