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黃岡蘄春縣事業單位招聘25人公告
來源:蘄春縣人民政府
2024-10-09 10:29:20
夢圓黃岡蘄春縣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報名入口由此進,開放時間為10月10日至10月15日)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加快推進“才聚荊楚·夢圓黃岡”計劃,為蘄春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撐,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精神,經黃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4年9月20日核準備案,中共蘄春縣委組織部(下稱“縣委組織部”)、蘄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稱“縣人社局”)組織縣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碩士、博士研究生。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人崗相適應的選人原則。
二、招聘引進對象、數量及條件
(一)招聘引進對象。國內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或國外知名高校同等學歷人員。
(二)招聘引進數量和崗位。設置博士研究生特設崗位,博士研究生專業不限,招聘數量不限;碩士研究生崗位23個,計劃招聘25人。
本次招聘的具體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蘄春縣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資格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列入引進范圍: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在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6)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7)已在蘄春縣轄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職在編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引進方式、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引進方式
根據崗位和專業特點,采取分類考試考核的辦法進行。其中:①博士研究生特設崗位實行“公開報名、考核考察、擇優錄用、雙向選擇”,不設開考和競爭比例,招聘數量不限;②碩士研究生崗位實行“按崗招聘、公開報名、考試考察、擇優錄用”。
(二)招聘引進程序及相關事宜
1.發布公告。在蘄春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ichun.gov.cn)及“蘄春網”“紅蘄紅”“蘄春人社”微信公眾號等主流媒體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后續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招聘事項將在蘄春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ichun.gov.cn)和“蘄春人社”微信公眾號一一公告,請考生密切關注。
2.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5日17:00。報名窗口于10月15日17:00準時關閉。
(2)報名途徑: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登錄蘄春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ichun.gov.cn),點擊蘄春縣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網上報名入口(報名鏈接:http://qichun.pzhl.net/),進入網上報名系統,仔細閱讀《蘄春縣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2),提交報名申請,按要求和提示填寫相關報名信息(含上傳照片,照片規格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過50kb),提交確認即可。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的各個環節,包括填報個人信息、上傳個人照片、初審及查詢、打印準考證均通過蘄春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ichun.gov.cn)考試報名入口進行。報名咨詢電話:0713-7225658。
(3)報名要求: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提交報名信息,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人員提供的信息應準確、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3.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報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報考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5日17:30。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引進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引進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提供虛假信息、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報名成功并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請及時打印《蘄春縣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3,建議打印4份)。
(1)年齡計算的截止日期為公告發布之日(如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即為1993年10月8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專業工作經歷”指與崗位所需和所學專業相關的工作經歷,具體界定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2)關于畢業證、學位證取得時間。應聘人員畢業時間以畢業證填寫的時間為準,一般應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2024年8月1日以后畢業的人員,一般不作為2024屆畢業生報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認證證書。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不予錄(聘)用。
(3)關于崗位所需其他資格證的取得時間。職稱證、職(執、從)業資格證、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等相關資格證須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具體時間以證書上填寫的時間為準。
(4)關于崗位所需專業。各崗位所需專業詳見《崗位表》。專業名稱參考教育部專業目錄進行擬定。對部分教育部專業目錄中沒有收錄的專業,與崗位專業要求緊密相關的,如用人單位同意,可以報考。專業以學歷證書上記載的名稱為準;以沒有學歷證書的雙學位所學專業報考的,專業以雙學位證書上記載的所學專業名稱為準,具體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崗位需求把握,但同一單位的審核標準必須一致。
4、測試
引進博士研究生的崗位可采取面談考核等方式進行。其他崗位根據引進人才工作總體安排和各崗位報名人數,測試可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直接面試等多種方式進行。面試前組織資格復審,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面試人員的基本信息、報考資格進行審查。測試(含面談考核、加試筆試、面試等)時間及相關事宜另行公告。
(1)關于開考比例的界定。博士崗位不設開考比例,其他崗位原則上按報名人數和引進人數不低于3:1的比例開考。報名人數與計劃引進人數比例超過10:1的崗位,加試筆試,按5: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入圍面試人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則一并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不計入考生綜合成績。
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崗位,需要相應取消、核減引進計劃,或急需緊缺崗位需要降低開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經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申請,縣招聘工作主管部門批準,通過蘄春縣人民政府網公布崗位調整信息。
(2)發布測試公告。根據報名和資格審查情況,確定加試筆試崗位和參加筆試人員,并發布筆試公告。面試公告在資格復審結束后發布。面試公告發布后,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入圍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不再遞補。面試時如出現考生缺考、棄權、違紀情況,其面試成績按零分計算。測試公告在測試前至少5天發布,測試(含加試筆試、面試等)時間及相關事宜以測試公告為準。
(3)測試方式和內容。加試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A類)》。筆試內容按照《事業單位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綜合管理類(A類)設置,閉卷考試,滿分100分,時間90分鐘。面試重點測評應試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試講、無領導小組討論等形式進行。
(4)最低合格線。測試(包括筆試、面試、面談考核)均設置最低合格線,低于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40分;考生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對實際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引進人數的崗位,實行最低面試合格分數線控制,面試分數達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
(5)測試成績計算。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考生的面試成績即為考生總成績。考生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績相同,則按“四舍五入”前實際成績排序)。
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總成績相同時,加試筆試的崗位,筆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時,或未加試筆試的崗位面試成績相同,由招聘單位組織加試。
重要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試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5. 體檢、簽訂誠信承諾書、考察和公示。
各崗位依考生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1)體檢。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并按要求進行心理測試。相關行業有職業準入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需要進行復檢的,復檢機構在具有資質的體檢機構中隨機確定,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對象如有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按測試成績依次遞補。
(2)簽訂誠信承諾書。進入體檢的考生,須簽訂《蘄春縣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2)。不簽訂誠信承諾書的,視為自動放棄。簽訂承諾書后,擅自放棄聘用資格,導致社會公共資源浪費、影響單位選人用人的,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將按規定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
(3)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標準,注重對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再次復審。
體檢、考察對象如有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單位可按測試成績依次遞補,也可取消招聘計劃。
(4)公示。對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名單在蘄春縣人民政府網站和“蘄春人社”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6.聘用和培養。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招聘單位和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重點跟蹤培養。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并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遞補。
本次招聘設置最低服務期3年,聘用人員上崗前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明確最低服務期限、違約責任和有關要求。對進入體檢環節后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聘用到崗后不履行最低服務期限的,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四、其他事宜
1.本公告中所列的內容,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負責解釋。附件《崗位表》中所列的內容,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2.未盡事宜以及考試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按《黃岡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規程》(2020年版)的規定執行,或者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研究決定并公告。
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聯系電話:0713-8517330(中共蘄春縣委組織部);0713-7308801(蘄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蘄春縣委組織部
蘄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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