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深圳市社會科學院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人公告
來源:深圳先鋒網
2024-10-10 11:33:02
深圳市社會科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301號)和《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深人社規〔2019〕9號)有關規定,深圳市社會科學院決定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應聘人員可通過深圳先鋒網(http://www.zzb.sz.gov.cn/)查閱具體的崗位和資格條件(附件1)。
二、招聘對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崗位所要求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均可報考,港澳居民還須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其中:
(一)2024屆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在境內就讀的2024屆中外合作辦學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其他應聘人員須于報名首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享受國家、省、市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學歷、學位及專業要求
應聘人員應具備與招聘崗位要求一致的學歷、學位。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和有資質的翻譯機構出具的學位證書和成績單的中文翻譯件。應聘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均不作為專業依據。在國(境)外院校所學專業以所獲學位證書上注明的專業名稱為準。專業條件參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以下簡稱《目錄》),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目錄》列表的,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若所學專業為《目錄》中舊專業的,按其對應的專業名稱進行報考。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目錄》(無專業代碼)的,可選擇《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在報名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三)年齡要求
應聘人員年齡要求以崗位表為準(附件1)。
(四)下列人員不得報名參加: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報名
(一)報名時間: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5日。
(二)報名方式及材料: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報名,將下列材料原件以PDF格式掃描,按順序整理并發送到電子郵箱 zhaoli@shenzhen.gov.cn進行報名,郵件標題命名方式為“崗位名稱+本人姓名”:
1.深圳市社會科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
2.身份證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以及相關證明材料;
4.報考者可選擇提供本人發表論文、工作業績、獲獎情況等相關材料。
(三)報考咨詢:報名期間開通咨詢電話(0755-88133536),接聽時間為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咨詢答復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
六、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深圳市社會科學院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為入圍面試人員,深圳市社會科學院將通過短信或者郵件方式告知。對未通過資格審查人員,深圳市社會科學院將書面告知相關事由。
應聘人員提供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通訊不暢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七、面試
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和地點以及面試相關事項,深圳市社會科學院將于面試前一周通過電話和郵件的方式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八、體檢與考察
深圳市社會科學院在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與招聘崗位數量等額的體檢人員,按規定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紀律執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結果由深圳市社會科學院另行通知。
深圳市社會科學院根據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按規定進行考察。
九、公示與聘用
經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將在深圳先鋒網和相關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市社會科學院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應當從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和崗位要求,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三)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任何以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保過班”、“協議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招聘組織方無關。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所指日期、數字或等級均包含本數。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301號)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社會科學院解釋。
附件:
深圳市社會科學院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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