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昌吉州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招聘71人公告
來源: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10-11 09:52:24
昌吉州2024年度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招聘公告
為補充和優化鄉村醫療衛生隊伍,促進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就業,根據《關于印發2024年度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衛基層衛生函〔2024〕34號)和《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新人社發〔2013〕141號)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昌吉州組織實施2024年度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招聘,本次公開招聘共計71個崗位71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學歷、年齡、專業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含2022年、2023年畢業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2024年度昌吉州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
符合以下有關政策規定的人員,可按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進行報考: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
--參加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等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
--大學畢業后未參加工作直接接受規范化培訓的人員,于2024年培訓合格的。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維護國家統一,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經國家、省、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自治區(含兵團)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學歷;
6.符合招聘崗位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1988年10月10日(含)后出生);
7.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8.涉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學歷、服務期限等條件的,截止日期為發布公告當日(2024年10月10日)。
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受刑事處罰、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3.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處理尚未滿處理期限的人員;
5.“定向免費醫學生”等已簽訂服務協議未滿服務期的;
6.報考人員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10:00-19:00周六、周日不休息,下同)。
2.報名方式及要求:符合報考條件人員,按照公告及招聘崗位條件要求,根據本人實際情況合理選擇崗位及筆試類別(中醫臨床類、西醫臨床類),并于10月18日19:00前,攜帶2份《昌吉州2024年度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招聘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附件2),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畢業證、學信網認證原件及復印件和2張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到報考單位所在的縣(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進行現場報名(具體地址詳見附件3)。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嚴禁同時報考多個崗位。考生須保證填報信息和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準確,在后續的招聘環節中,發現不符合報名條件并經核實的,取消報考資格。
3.考生除提供上述的相關印證資料外,以下人員還須提供相應材料:
--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地(州)級及以上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管理辦公室(團委)出具的證明或服務證;
--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須提供地(州)級及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三支一扶”辦公室)出具的證明或服務證;
--“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須提供民政部頒發的烈士證明書或地(州)級及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人員,須提供中國人民解放軍退出現役證書或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退出現役證書;
--大學畢業后未參加工作直接接受規范化培訓并于2024年培訓合格的人員,須提供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4.報考人員須自行對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最新版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目錄(附件4),選擇與自身所學專業相符的崗位進行報考。因個人理解有誤、填報信息虛假、填報信息有誤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10:00-19:00。根據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按照考生提供的《昌吉州2024年度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招聘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和相關印證資料,現場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下一環節。不符合崗位條件的、提交審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審核材料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考生填報的加分信息,經審查不符合加分條件的,不予加分。
2.資格審查中涉及到專業條件要求的,依據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最新版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目錄進行審核。
3.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在報名現場繳納報名費和筆試費。其中:報名費15元,按照40元/門的標準繳納筆試費40元,合計55元。考生未繳費的,視為放棄。已繳費考生由于個人原因未能參加后續環節的,不予退費。
4.2024年10月19日,通過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網公布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
5.資格審查合格且繳費的考生,于2024年10月23日至10月24日10:00-19:00,到昌吉州衛生健康委員會憑有效身份證件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準考證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6.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始終,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所提供的材料有弄虛作假情況,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情節嚴重的,5年內不得參加昌吉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三)筆試
1.筆試時間:2024年10月25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須按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及相關要求按時參加筆試。
2.筆試內容:考生筆試科目為《衛生專業知識測試》,筆試類別分為西醫臨床類、中醫臨床類,筆試內容為鄉村醫生崗位所必需的專業知識,筆試復習資料可參考《醫學臨床“三基”訓練醫師分冊》《中醫臨床“三基”訓練醫師分冊》等。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筆試采取國家通用文字命題、答題、閉卷方式進行。
3.筆試加分:
--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考生,筆試成績加5分;
--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筆試成績加5分;
--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且已通過資格審查加分信息審核的考生,在筆試成績中加分,符合上述兩項及以上條件的不累計加分,筆試成績加分后總分超過滿分的,按滿分計算。
(四)公布筆試成績
2024年10月30日,通過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網公布筆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同時公布面試入闈人員名單。
(五)面試
1.面試入闈人員確定。從筆試合格分數線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原則,按招聘崗位及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闈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按實際人數入闈;筆試成績相同者占面試入闈名額,筆試成績相同且同為規定比例最后一名者,一并入闈。筆試違紀、缺考或成績為零分的,不得入闈面試環節。
2.面試入闈人員于11月1日至11月3日(10:00-19:00)持有效身份證,到昌吉州衛生健康委員會領取面試通知書并繳納面試費用。面試費用按照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40元/人)收取。考生未按規定時間領取面試通知書和繳納面試費用的,視為放棄。已繳費考生由于個人原因未能參加后續環節的,不予退費。
3.面試時間為2024年11月4日至11月6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考生按照面試通知書標明的注意事項和有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按時到達或未攜帶相關證件又不能證明身份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
4.面試主要對考生的專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工作協調能力與責任意識、人際溝通與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方面進行考核,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設定60分為合格分數線,成績當場公布,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六)公布總成績
2024年11月8日,通過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網公布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同時公布入闈體檢人員名單。
總成績實行百分制: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七)體檢
1.入闈體檢人員確定:根據考生總成績,按具體崗位與入闈人員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筆試成績相同時,采取加試一輪面試的方式,總成績高的進入體檢。
2.入闈體檢考生于2024年11月11日(10:00-19:00)持有效身份證,到昌吉州衛生健康委員會領取體檢通知書。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體檢通知書的,視為自動放棄。
3.體檢時間:2024年11月12日,具體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詳見體檢通知書。
4.體檢項目及標準執行《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體檢項目(試行)》(附件5)和《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附件6)。
5.體檢不合格或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在接到初檢結果3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6.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職位,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職位面試合格考生中依次遞補。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
7.體檢費、復檢費均由考生自行承擔,由體檢醫院按照該醫院的收費標準收取。
(八)考察
2024年11月14日-11月18日,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主要對入闈考察環節考生的證件、相關資料、個人檔案原件及個人真實情況進行復核,并采取多種形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家庭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進行詳細考察。考察應屆畢業生應聽取學校相關組織意見,考察歷屆畢業生應聽取居住地街道和轄區派出所意見。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空缺職位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職位面試合格考生中依次遞補,并組織體檢、考察。在考察中,經審定不符合招聘條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考察所需材料的人員,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九)公示
考察結束后,通過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網對確定的擬聘用人員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進行調查核實,凡違反招聘政策規定、影響正常聘用結果的,取消擬聘人員聘用資格,并按照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確定體檢、考察、公示人員。
(十)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聘用文件,招聘單位與擬聘人員應在1個月內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要求簽訂聘用合同。凡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的,視為應聘人員自行放棄聘用資格。
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為12個月,試用期滿經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進行調劑補錄。調劑補錄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進行,并對調劑補錄人員進行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
大學生鄉村醫生入編后,須在村衛生室的服務期限不低于6年(不含參加規范化培訓時間),入職后3年內未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工作監督及其他
(一)公開招聘工作接受各級紀檢監察部門、社會各界的監督。對公開招聘工作中發現的違紀行為,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二)對招聘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不提供真實情況等違規違紀行為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對情節嚴重造成社會惡劣影響的考生,5年內不得參加昌吉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三)參與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對違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相關規定的按照有關要求給予處理或處分。對違反工作紀律和相關規定的考官、工作人員進行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本公告確定的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的,通過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網和“昌吉人社”微信公眾服務平臺發布變更公告。網站查詢方式: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cj.gov.cn/p120/sydwzp.html)。
(五)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舉辦輔導班,報考人員謹防上當受騙。
本公告由昌吉州衛生健康委員會、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0994-2346819(昌吉州衛生健康委員會)
0994-2357530(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994-2206005
附件:
昌吉州衛生健康委員會
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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