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蚌埠市委黨校招聘專職教師公告
來源:中共蚌埠市委黨校
2024-10-14 10:02:00
2024年中共蚌埠市委黨校公開招聘專職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等規定和要求,經市委編辦批準,現就蚌埠市委黨校2024年度公開招聘專職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24年中共蚌埠市委黨校公開招聘專職教師3人(事業編制),具體招聘崗位及報考條件等信息詳見《2024年中共蚌埠市委黨校公開招聘專職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二)政治素質良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專業符合崗位要求,大學本科專業與研究生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24年10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其在不同單位工作的時間可以累計計算。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六)《崗位表》中“年齡條件”的“35周歲以下”為“198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現役軍人;
(三)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計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四)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由中共蚌埠市委黨校組織實施,按照發布公告、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專業測試、體檢與考察、公示與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此次公開招聘公告及崗位信息于2024年10月14日起,在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bengbu.gov.cn)、蚌埠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大廳(http://www.bbrsksfwdt.cn)、中共蚌埠市委黨校(行政學院)網站(http://swdx.bb.ah.cn/)及黨校公眾號上同步發布。報考人員如需咨詢有關事項,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電話與中共蚌埠市委黨校聯系咨詢。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蚌埠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大廳(http://www.bbrsksfwdt.cn)。2024年11月8日9:00至11月14日17: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登錄蚌埠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大廳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報相關信息,上傳本人電子照片(單色背景近期正面免冠清晰的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畢業證書電子照片、學位證書電子照片,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名需上傳同意報考證明(附件2)。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其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報名后(指“提交審核”),于2024年11月15日12:00之前登錄蚌埠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大廳(http://www.bbrsksfwdt.cn)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在2024年11月15日17:00前改報其他崗位。
3.報名繳費、崗位取消、核減和改報
(1)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須于11月16日16:00前通過蚌埠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大廳按規定繳納筆試考試費用,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2)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物價局財綜〔2013〕256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費用。
(3)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確認繳費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減少招聘計劃數崗位的報考人員不得改報其它崗位;已繳費成功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于11月18日9:00-11:0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不再受理。對于改報的報考人員,于11月18日12:00前完成資格審查。符合改報而未改報或改報后審查不合格的報考人員退回所收考試費用。
通過資格審查并成功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可于11月21日9:00至11月23日9:30登錄蚌埠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大廳打印筆試準考證。
(三)筆試
1.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滿分100分。內容主要包括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中國共產黨黨史、政治、經濟、人文、寫作等。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24年11月23日 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對于報考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11月25日工作時間(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將相關證明材料報蚌埠市委黨校政治處,聯系電話:0552-3121125申報加分事宜,逾期不予受理。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蚌埠市委黨校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筆試成績增加2分。
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筆試成績60分。專業測試的入圍人選,從同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規定確定。
3.筆試成績公布
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個人筆試成績。
(四)資格復審
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6: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復審人員。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資格審核的有關材料:
1.《2024年中共蚌埠市委黨校公開招聘優秀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報考人員可登錄蚌埠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大廳(http://www.bbrsksfwdt.cn)下載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3.學歷、學位證書;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同意報考證明;
5.三年工作經歷證明,需提供社保證明或聘用合同(勞動合同)。
6.崗位要求中共黨員的,須提供由黨組織關系所在黨支部出具的黨員身份證明材料。
以上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與報名時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能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下一環節資格。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規定時間內依次等額遞補。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若本人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到現場辦理的,可委托他人代辦。代辦人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和所有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現場發放專業測試通知書。
7.現場資格復審通過后,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物價局財綜〔2013〕256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80元標準收取專業測試費用。
8.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分試講和結構化面試兩個環節,試講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綜合素質能力、心理素質等。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人際溝通能力、儀表舉止等。
試講、結構化面試滿分均為100分。試講設最低分數線為7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專業測試成績按試講成績占70%比例、結構化面試成績占30%比例合成,按百分制計算。專業測試成績=試講成績*0.7+面試成績*0.3。試講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試講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現場告知考生。
(六)總成績合成
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筆試成績×30%+專業測試成績×70%。總成績合成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同,則依次以報考人員的試講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筆試成績排序。
(七)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各崗位遞補最多不超過2次。擬招聘人員公示結束后,不再遞補。
(八)公示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蚌埠市委黨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合同期限內。
四、其他事項
(一)新聘用人員涉及個人職稱等有關問題的,一律按黨校(行政學院)教師系列職稱管理有關文件和規定執行。非黨校(行政學院)教師系列職稱人員,聘用后需按相關規定進行轉評。
(二)招聘過程中的工作動態和信息將及時在蚌埠人事考試網、蚌埠市委黨校網站公布,不再通過電話和短信通知,逾期責任自負,請考生及時關注網站相關信息。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舉辦輔導培訓班。
政策咨詢電話:0552-3121125(中共蚌埠市委黨校政治處);
監督電話:0552-2055330(蚌埠市紀委監委駐市財政局紀檢監察組);0552-3125632(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52-12333。
附件:
中共蚌埠市委黨校
2024年10月14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