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常州市屬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82人公告
來源: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10-17 10:24:20
2024年常州市屬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深入推進人才強市戰略,優化提升事業單位人才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技工院校建設的若干意見》(蘇人社發〔2021〕63號)、《關于創新市屬事業單位編制人事管理服務高層次人才引進的通知》(常組發〔2020〕26號)等文件精神,2024年常州市屬事業單位將面向社會招聘引進82名高層次人才(進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詳見《2024年常州市屬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本次招聘戶籍不限。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8年10月17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3年10月17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8年10月17日后出生);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1973年10月17日后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表中寫明的為準,年齡計算方法不變。
(三)所有報考人員須于報名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方可報考;國(境)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方可報考。
(四)崗位要求職稱、教師資格證等證書的,取得時間截止報名時。報考職業學校(技師學院)教師崗位的人員,須在聘用后兩年內取得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資格條件中有要求通過大學英語六級的,需提供相應的合格證書,有六級考試成績通知單的,相應的成績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語言為英語的國家取得學歷學位的留學人員,報考有英語六級要求的崗位時,可以不提供英語六級的合格證書或成績通知單。
(六)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時。工作經歷通過與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證明。在普通高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七)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2.《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常州市各級衛生健康系統工作人員不得報考醫衛類崗位;
5.報名時,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規定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6.國家和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或者有關崗位工作的人員。
二、引進辦法
報考人員可通過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rsj.changzhou.gov.cn)查詢崗位有關信息。現將本次高層次人才招聘引進工作具體程序公布如下: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1.本次招聘采用郵箱報名方式。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報考人員請將《2024年常州市屬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及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發送至招聘單位公布的電子郵箱,招聘單位對報考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并告知報考人員初審結果。
2.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專業參照《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和教育部相關專業目錄設置,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可在公告發布7個工作日后,根據崗位報名情況,不定期啟動考試考核程序,崗位招滿即止。
3.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報考人員應根據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具體崗位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報名信息,提交相關材料。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環節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二)考試考核
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在考試考核前對通過初審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取得考試考核資格,資格復審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考試考核按照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制定的方案執行,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等。考試考核可采用專業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也可采用直接面試的方式。具體事宜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三)體檢和考察
在考試考核合格人員中根據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按與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招聘單位應當按規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可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等并結合單位實際,明確考察的內容、方法等,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主管部門負責監督。
(四)公示和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考核、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7個工作日。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招聘單位為其辦理相關手續,簽訂5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到其他單位。其中:常州工學院擬聘用專職輔導員須在本校輔導員崗位服務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或在校內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解除關系。擬聘用人員應按照招聘單位通知后攜帶相關材料準時報到,逾期視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因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該崗位的考試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聘用審批完畢后不再進行遞補。
三、咨詢與監督
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政策咨詢電話詳見崗位表。
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咨詢電話:(0519)85685770
監督舉報電話:(0519)85681925
四、本公告由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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