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廣東汕頭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工作人員10人公告
來源:汕頭市人民政府
2024-10-17 10:24:32
汕頭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等有關規定和《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要求,因工作需要,汕頭市衛生學校、汕頭市林百欣科學技術中等專業學校等2所學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名(碩士研究生10名)。具體招聘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一)汕頭市衛生學校
汕頭市衛生學校是1996年1月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學校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汕頭市教育局直屬公辦中等職業學校。2004年5月被授予“廣東省重點中等職業學校”,護理專業為省重點建設專業點。學校為省級全科醫學教育理論教學培訓基地、市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汕頭市定點職業技能培訓機構。2019年5月,省教育廳同意在學校設立“高職專業學院”,對接廣東食品藥品職業學院、汕頭職業技術學院,開設全日制高職學歷教育。2020年5月,省教育廳同意學校開展“1+X證書培訓試點”工作,試點開設老年照護證書、母嬰護理證書和幼兒照護證書等培訓。學校現占地面積約330畝,建筑面積約10.5萬平方米。現有在校學生超4500名。
(二)汕頭市林百欣科學技術中等專業學校
汕頭市林百欣科學技術中等專業學校于1995年4月由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位于汕頭嵩山路69號。學校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汕頭市教育局直屬公辦中職學校,是國家級重點中職學校和廣東省高水平中職學校建設單位。現設有智能制造、信息工程、藝術設計、財經商貿和外語等五大類專業,共18個專業及方向。在省內率先開設“安全技術與管理(消防技術與管理方向)”專業。電子技術應用專業群、軟件與信息服務專業群為廣東省高水平建設的兩大專業群。現有在校生約4500名。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的碩士研究生,詳見《汕頭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和法律;
3. 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 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汕頭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 受過刑事處罰的;
2. 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 被開除公職的;
4.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組織單位
汕頭市衛生學校、汕頭市林百欣科學技術中等專業學校等2家處級單位的公開招聘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五、崗位聘用及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國家、省及市有關規定執行。
六、招聘公告發布
招聘公告在以下官網(或微信公眾號)發布:
汕頭市教育局官網(https://www.shantou.gov.cn/edu/)
招聘單位官網(微信公眾號)(詳見附件1)
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www.shantou.gov.cn/hrss/)。
七、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報名、資格初審
1. 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方式。
2. 報名時間:2024年10月22日(0時起,以郵箱收件時間為準)至2024年10月28日(24時止,以郵箱收件時間為準)。
3. 報名要求:應聘人員網絡報名須提供如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掃描件。應聘人員將報名材料發送到指定電子郵箱(詳見附件1),郵件主題名為:報考單位+報考崗位+本人姓名。
(1)本人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3)本人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還須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4)尚未畢業的2024、2025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畢業生推薦表及相關承諾書等材料。
(5)本人親筆簽名的誠信承諾書。
4.資格初審
招聘組織單位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初審,于2024年10月29日20:00前通過短信或郵件等方式反饋初審結果。
5. 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只能報考《汕頭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中的1個崗位。
應聘人員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即2024年10月28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的,還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還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在境內就讀的2024屆中外合作辦學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2025屆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2)招聘崗位中專業條件參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以下簡稱《公務員專業目錄》)設置。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均不作為專業依據。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公務員專業目錄》列表的,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學科”(代碼為4位數)的,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為該“學科”(代碼為4位數)所含“專業”(代碼為6位數)的,符合報考條件。
若所學專業為《公務員專業目錄》中舊專業的,按其對應的專業名稱進行報考。如舊專業后注明“部分”的,須征詢招聘組織單位同意后報考。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公務員專業目錄》的,可選擇《公務員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若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為“專業”(代碼為6位數),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該“專業”的上一級“學科”(代碼為4位數)或“學科門類”(代碼為2位數),可以相近專業報考。相近專業報考的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按招聘組織單位要求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除《公務員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二)資格復審
招聘組織單位在面試前對應聘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地點在汕頭市,具體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將在招聘單位官網(微信公眾號)、汕頭市教育局官網發布。
1.招聘組織單位對資格初審合格應聘人員提供報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驗后當場退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招聘組織單位應當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
被取消面試資格人員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書面告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汕頭市教育局申請復核。
2.發放面試通知書:現場資格復審合格的,招聘組織單位當場向應聘人員發放面試通知書(含面試須知)。
(三)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
1.面試地點在汕頭市,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須知等有關事項在招聘單位官網(微信公眾號)、汕頭市教育局官網公布。
2. 面試方式和內容:面試時間15分鐘。教師崗位面試方式為試講和問答;其他崗位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內容包括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等。
3. 面試成績:實行量化評分,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4. 面試成績和入圍體檢人員公布
按照招聘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同一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相同的,則由招聘組織單位另行組織面試以確定名次。
按招聘崗位,招聘組織單位在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確定與招聘崗位數量等額的體檢人員。面試成績合格人員和體檢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官網(微信公眾號)公布,并以適當方式通知到相關應聘人員。
(四)體檢
體檢標準、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紀律執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定。
教師崗位體檢標準為《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
體檢操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體檢時間、地點、費用等有關事宜在招聘單位官網(微信公眾號)公布,并及時提前通知到相關應聘人員。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人選。考察工作嚴格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執行。
(六)擬聘用人員公示
考察對象經考察合格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官網(微信公眾號)、汕頭市教育局官網、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
考察人選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汕頭市教育局書面申辯。其他人員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汕頭市教育局提出異議。
(七)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辦理擬聘用人員聘用手續,并及時簽訂聘用合同。
招聘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組織單位可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遞補:
1. 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 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 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 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從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要求辦理。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應聘人員咨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考試教材。
(三)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本人有關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關信息、證件與考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善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
應聘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符合應聘崗位資格條件。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應聘人員須按照公開招聘指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體檢,積極配合好考察工作,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等,否則視為個人自動放棄。
(五)本次公開招聘嚴肅考紀考風,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確保考試公平公正。
(六)請應聘人員確保提供的聯系方式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以方便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招聘單位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九、聯系部門、監督部門電話
(一)聯系部門、電話
各招聘單位聯系電話詳見《汕頭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監督部門、電話
汕頭市教育局:0754-88837652
汕頭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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