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廣東汕頭市市屬醫療衛生機構招聘202人公告
來源:汕頭市人民政府
2024-10-17 10:31:00
汕頭市市屬醫療衛生機構202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等有關規定和《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要求,因工作需要,汕頭市中心醫院、汕頭市中醫醫院、汕頭市第二人民醫院、汕頭市第四人民醫院、汕頭市皮膚性病防治院、汕頭市婦幼保健院、汕頭市結核病防治所、汕頭市職業病防治所、汕頭市中心血站等9家市屬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2名(博士研究生42名、碩士研究生160名)。具體招聘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一)汕頭市中心醫院
汕頭市中心醫院創建于1922年,是一所擁有百年歷史的大型綜合性公立醫院,1994年12月被評為國家三甲醫院,2019年被列入廣東省第三批高水平醫院重點建設醫院,2021年順利通過國家三級甲等醫院復審工作,現為國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汕頭市醫學科學院舉辦單位、粵東區域醫療中心。目前醫院在職員工4025名,實際開放床位2503張;組建的“醫療聯合體”共有5家合作單位;總規劃床位3000張、總投資約46億的東院區已于2022年11月全面封頂,預計于2025年投入使用。
(二)汕頭市中醫醫院
汕頭市中醫醫院始建于1958年,是粵東地區首家三級甲等中醫院,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保健及康復為一體,現為汕頭市中醫創傷骨科醫院、廣州中醫藥大學附屬汕頭醫院、汕頭市中醫藥傳承研究院舉辦單位,擁有東、西2個院區,編制床位1030張,擁有9個省級中醫重點專科,設置臨床專業50個,是國家中醫特色重點醫院項目單位、國家中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
(三)汕頭市第二人民醫院
汕頭市第二人民醫院創立于1863年,是一所具有161年歷史,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保健、康復為一體的公立三級綜合醫院。同時,醫院是汕頭市應急醫院、廣東中毒急救中心汕頭分中心,承擔著汕頭乃至粵東地區各類災害及突發公共事件等緊急救援和中毒急救任務。2023年,醫院創傷中心在汕頭市首家通過廣東省創傷中心規范化建設單位評審。醫院現有職工1040人,開放床位 650張(規劃編制床位1200張),臨床專業73個,省、市重點專科8個,擁有省、市級名醫57人。新綜合住院大樓建設項目計劃于2024年年底投入使用,預計全院增加開放床位至1200張以上。
(四)汕頭市第四人民醫院
汕頭市第四人民醫院(汕頭市精神衛生中心、汕頭市戒毒防治中心)始建于1958年,歷經60多年建設,現已發展成為以精神衛生為專科,綜合科相配套的“大專科、小綜合”大型三級專科醫院。現有職工550人,其中高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74人。醫院分設三個院區,總部位于汕頭市區金湖路,在礐石風景區設立分院、護堤路紅蓮池設住院部。全院占地面積65畝,建筑面積近4萬平方米,編制床位800張,開放床位1100張。醫院是汕頭市精神病勞動能力鑒定、精神殘疾評定指定醫院,廣東省司法廳批準的法醫精神病司法鑒定機構,華南地區精神心理專科聯盟成員單位,粵東精神衛生專科聯盟牽頭單位。先后榮獲省衛生系統“文明建設先進單位”、“精神衛生先進單位”、“省青年文明號”、“市青年文明號示范單位”等光榮稱號。
(五)汕頭市皮膚性病防治院
汕頭市皮膚性病防治院(汕頭市皮膚醫院)創建于1951年,是以皮膚科、中醫皮膚科、皮膚外科和醫學美容科為主的市級專科醫院、廣東省百家文明醫院、全國麻風防治先進單位。醫院被定為廣東省性病、艾滋病防治監測哨點單位。皮膚科是廣東省臨床重點專科;中醫皮膚科是廣東省“十二五”中醫重點專科;性病科是聯合國計劃開發署(UNDP)資助項目“中國多部門合作預防控制性病、艾滋病”示范診室;檢驗科是廣東省三級性病實驗室、“廣東省規范化性病實驗室”(省級、市級中心),擁有市級重點專科實驗室1個,承擔國際合作共同研究項目和國家級、省級、市級重點科研項目;美容科是“國家級皮膚醫療美容示范基地”。
(六)汕頭市婦幼保健院
汕頭市婦幼保健院始建于1948年,是一所集醫療、保健、預防、科研、教學及健康教育為一體的母嬰保健機構,是汕頭市婦幼公共衛生項目管理和技術指導單位,汕頭市新生兒疾病篩查中心、產前診斷機構,汕頭市嬰幼兒照護托育服務綜合指導中心。新院區位于汕頭市龍江路6號,占地70畝,編制床位900張,于2023年12月28日投入使用,按三級專科醫院標準建設,配備核磁共振、螺旋CT、高通量基因測序設備等多種設備設施,能更好滿足孕產婦、兒童及其他病患者看病就診、保健康復等需求。
(七)汕頭市結核病防治所
汕頭市結核病防治所創建于1960年,1993年增掛汕頭市呼吸系疾病防治所牌子,是一所具有結核與呼吸專科特色的醫療機構,也是粵東地區一所集醫療、預防、保健、科研于一體,技術先進、開展項目齊全的專科醫療機構。
(八)汕頭市職業病防治所
汕頭市職業病防治所主要承擔職業病及職業相關疾病的防治、診療、科研、培訓、健康教育及基層指導工作,工作場所有毒有害因素監測、評價和職業危害事故技術調查處理以及職業健康檢查工作,曾榮獲“廣東省職業衛生先進集體”、“全國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先進集體”稱號,是廣東藥科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學基地。
(九)汕頭市中心血站
汕頭市中心血站是汕頭市唯一一家公益性采供血機構,主要承擔開展無償獻血宣傳、招募工作,承擔全市血液的采集、制備、儲存、臨床用血供應、醫療用血的業務指導、中心血庫質量控制以及血液相關科研等工作。汕頭市中心血站持續為汕頭市民提供優質獻血服務,為汕頭市20多家臨床醫療機構提供用血、檢測服務以及醫療用血的業務指導等工作,先后獲得“全國無償獻血先進市”、“全國血站系統表現突出采血班組”、“廣東省無償獻血先進城市”、“廣東省紅十字系統先進集體”等光榮稱號。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的博(碩)士研究生,詳見《汕頭市市屬醫療衛生機構202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和法律;
3. 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 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汕頭市市屬醫療衛生機構202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崗位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 受過刑事處罰的;
2. 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 被開除公職的;
4.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組織單位
汕頭市中心醫院、汕頭市中醫醫院、汕頭市第二人民醫院、汕頭市第四人民醫院等4家處級單位的公開招聘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汕頭市皮膚性病防治院、汕頭市婦幼保健院、汕頭市結核病防治所、汕頭市職業病防治所、汕頭市中心血站等5家科級單位的公開招聘工作由汕頭市衛生健康局組織。
五、崗位聘用及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國家、省及市有關規定執行。
六、招聘公告發布
招聘公告在以下官網(或微信公眾號)發布:
汕頭市衛生健康局官網(https://www.shantou.gov.cn/wjj/)
招聘單位官網(或微信公眾號)(詳見附件1)
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www.shantou.gov.cn/hrss/)。
七、報名程序和要求
(一)報名、資格初審
1. 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方式。
2. 報名時間:2024年10月22日(0時起,以郵箱收件時間為準)至2024年10月28日(24時止,以郵箱收件時間為準)。
3. 報名要求:應聘人員網絡報名須提供如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掃描件。應聘人員將報名材料發送到指定電子郵箱(詳見附件1),郵件主題名為:報考單位+報考崗位+本人姓名。
(1)本人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3)本人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還須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4)尚未畢業的2024、2025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畢業生推薦表及相關承諾書等材料。
(5)本人親筆簽名的誠信承諾書。
4. 資格初審
招聘組織單位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初審,于2024年10月29日20:00前通過短信或郵件等方式反饋初審結果。
5.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只能報考《汕頭市市屬醫療衛生機構202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崗位表》(附件1)中的1個崗位。
應聘人員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即2024年10月28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的,還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還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在境內就讀的2024屆中外合作辦學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2025屆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2)招聘崗位中對執業醫師資格不作要求的應屆畢業生包括:①國家統一招生的2024、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②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對象,于2024年1月1日至報名截止之日前培訓合格的人員。
(3)招聘崗位中專業條件參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以下簡稱《公務員專業目錄》)設置。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均不作為專業依據。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公務員專業目錄》列表的,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學科門類”(代碼為2位數)的,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為該“學科門類”所含“學科”(代碼為4位數)或“專業”(代碼為6位數)的,均符合報考條件。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學科”(代碼為4位數)的,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為該“學科”(代碼為4位數)所含“專業”(代碼為6位數)的,符合報考條件。
若所學專業為《公務員專業目錄》中舊專業的,按其對應的專業名稱進行報考。如舊專業后注明“部分”的,須征詢招聘組織單位同意后報考。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公務員專業目錄》的,可選擇《公務員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若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為“專業”(代碼為6位數),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該“專業”的上一級“學科”(代碼為4位數)或“學科門類”(代碼為2位數),可以相近專業報考。相近專業報考的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按招聘組織單位要求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除《公務員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二)資格復審
招聘組織單位在面試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地點在汕頭市,具體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將在招聘單位官網(或微信公眾號)、汕頭市衛生健康局官網發布。
1.招聘組織單位對資格初審合格應聘人員提供報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驗后當場退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招聘組織單位應當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
被取消面試資格人員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書面告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汕頭市衛生健康局申請復核。
2.發放面試通知書:現場資格復審合格的,招聘組織單位當場向應聘人員發放面試通知書(含面試須知)。
(三)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
1.面試地點在汕頭市,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須知等有關事項在招聘單位官網(或微信公眾號)、汕頭市衛生健康局官網公布。
2.面試方式和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時長15分鐘。主要考評應聘人員崗位素質、專業知識等方面內容。
3. 面試成績:實行量化評分,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4. 面試成績和入圍體檢人員公布
按照招聘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同一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相同的,則由招聘組織單位另行組織面試以確定名次。
按招聘崗位,招聘組織單位在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確定與招聘崗位數量等額的體檢人員。
面試成績合格人員和體檢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官網(或微信公眾號)、汕頭市衛生健康局官網公布。
(四)體檢
體檢標準、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紀律執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定。
體檢操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體檢時間、地點、費用等有關事宜在招聘單位官網(或微信公眾號)、汕頭市衛生健康局官網公布。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人選。考察工作嚴格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執行。
(六)擬聘用人員公示
考察對象經考察合格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官網(或微信公眾號)、汕頭市衛生健康局官網、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
考察人選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汕頭市衛生健康局書面申辯。其他人員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汕頭市衛生健康局提出異議。
(七)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辦理擬聘用人員聘用手續,并及時簽訂聘用合同。
招聘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組織單位可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遞補:
1. 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 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 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 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從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要求辦理。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應聘人員咨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考試教材。
(三)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本人有關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關信息、證件與考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善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
應聘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符合應聘崗位資格條件。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應聘人員須按照公開招聘指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體檢,積極配合好考察工作,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等,否則視為個人自動放棄。
(五)本次公開招聘嚴肅考紀考風,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確保考試公平公正。
(六)請應聘人員確保提供的聯系方式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以方便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招聘單位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九、聯系部門、監督部門及電話
(一)聯系部門、電話:
各招聘單位聯系電話詳見《汕頭市市屬醫療衛生機構202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崗位表》(附件1)。
(二)監督部門、電話:
汕頭市衛生健康局機關紀委:0754-88547979
汕頭市衛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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