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渝中區事業單位面向2025屆畢業生招聘76人公告
來源: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10-17 14:40:21
重慶市渝中區事業單位面向2025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決定面向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一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為主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6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聘用體檢標準;
4.具有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5.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工作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公示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的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不得報考。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不得報考。
(二)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10月20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8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三)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按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及對應專業報考,境內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就業推薦表、各學期成績單及其他應聘佐證材料,且須在2025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明;境外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入學證明、各學期成績單及相應正規翻譯資料等佐證材料,且須在2025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明。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專業資格條件審查,以畢業證書(參考學位證書或第二學士學位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內容為準;按照本公告附件2發布的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審查,綜合使用該目錄《說明》中明確的有關規則。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附件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可由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結合考生所學課程、專業培養目的等進行資格審查。
(四)專業方向。
《崗位一覽表》中對“專業”有方向要求的,須在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復審時提供由畢業院校依據所學專業學科出具相應方向證明或畢業成績單及其他相關佐證材料進行認定,如“教育學類(數學方向)”,考生所學專業應為“數學”方向,持有“教育學”專業(以畢業證名稱為準)畢業證的考生,須由畢業院校出具其所學專業學科屬于“數學方向”的證明,同時提供畢業成績單及其他相關佐證材料。若畢業證書對專業方向已有明確體現,則不需提供相應證明。
(五)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國家獎學金不含國家勵志獎學金。崗位要求本科以上學歷及相應學位的,考生在本科階段或研究生階段符合附件1“其他條件”中相應條件的,均予以認可;崗位要求研究生學歷學位的,考生只能以研究生階段的學習發展情況或條件報考。
附件1所要求的國(境)外高校排名,對QS世界大學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THE)、軟科世界大學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學排名均予認可。
本公告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現場資格復審時提供。除明確約定外,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崗位所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護士資格證書、醫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規培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本公告所指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指參加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須經省級招辦批準錄取,就讀時將人事及學籍檔案關系轉移到就讀高校)以及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
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畢業當年參加國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且于2025年住培合格的(最遲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住培合格證明),按2025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與對應的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
本次招聘各環節時間、地點安排有調整的,將通過渝中區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cqyz.gov.cn/)“事業單位招考”專欄(以下簡稱“渝中區招考專欄”)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教育類崗位僅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衛生類崗位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請考生仔細閱讀《公告》相關信息,以免影響個人報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一)網上報名。
1.提交報考申請。考生通過渝中區人民政府網“渝中區人事考試在線報名”欄目(網址:http://www.cqyz.gov.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通道開放時間為2024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5日9:00。考生只能選擇報名系統中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附件內容,按要求在網上如實填寫、提交符合資格條件的學歷(學位)、榮譽表彰(獲獎)、畢業院校出具的所學專業學科評估等級證明等材料原件的掃描件或清晰照片(每張照片大小不超過200kb,jpg格式,務必保證上傳材料整潔、清晰、無扭曲),并將照片或掃描件按《報名及現場資格復審所需材料》(附件3)所列材料名稱命名按順序逐一上傳(如“1.報名登記表”)。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2.網上資格初審。招聘方根據考生填報、上傳的信息,對照崗位條件,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考生報名后的1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初審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
3.查詢報名結果。考生請于網上報名1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如因填報信息錯誤而未通過審核的可在2024年10月25日17:00以前及時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考試。考生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一經資格初審通過后,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如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疑問,可咨詢招聘部門)。
4.打印準考證。教育類崗位考生在2024年10月31日9:00至11月2日12:00登錄渝中區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cqyz.gov.cn/)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準考證作為考生參加筆試、現場資格復審和面試的重要依據之一,請考生妥善保管準考證。因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遺失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衛生類崗位網上報名考生須在指定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復審合格后當場發放準考證,未按規定時間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進入后續環節資格。
(二)衛生類崗位現場報名
招聘崗位:衛生類
地點:重慶醫科大學(袁家崗校區)。
時間:擬定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9:00-12:00。
現場報名的同時,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所有衛生類考生(含網上報名考生)均須參加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所需材料詳見《報名及現場資格復審所需材料》(附件3)。
現場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按《準考證》上載明的時間、地點和其他相關要求,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考核;現場資格復審不合格,向考生說明原因。
(三)未達到開考比例情形的處理。
教育類崗位資格初審通過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名額之比須達到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崗位。
衛生類崗位資格復審通過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名額之比須達到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最低降為2:1,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崗位。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渝中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同意,可進一步放寬開考比例。
五、考試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試方式進行,凡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與招聘崗位數之比達到8:1的,將對此崗位考生進行筆試;未達到8:1的,不進行筆試,所有人員直接進入下一環節。
(一)筆試。
1.筆試分值100分,采用閉卷筆答方式。筆試科目為《崗位相關專業知識》,教育類崗位內容為崗位相關的教育教學知識與應用、教育學、心理學等;衛生類崗位內容為崗位相關醫學基礎知識等。
2.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其他有關信息詳見《準考證》。
3.對需開展筆試的招聘崗位,筆試后進入下一環節規則:
(1)筆試缺考或零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進入下一環節的人選,按照與招聘崗位名額3:1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進入下一環節人選的筆試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
(3)若實際參加下一環節人選達不到預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開展面試;面試實際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按照2:1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渝中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同意,可進一步放寬開考比例。
(4)筆試成績及進入下一環節的人選名單等信息,將在“渝中區招考專欄(網址:http://www.cqyz.gov.cn/)”進行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二)教育類崗位現場資格復審。
教育類崗位現場資格復審在筆試后、面試前進行。進入資格復審名單的考生應按規定時間、地點,持本人身份證、符合招聘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料原件和復印件(現場資格復審所需材料詳見附件3),參加現場資格復審。
現場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是否遞補及遞補次數由渝中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研究確定。若遞補人選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遞補。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向考生說明原因。
若遞補進行后,后續環節競爭比例仍達不到預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競爭比例開展面試;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渝中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認定,可進一步放寬開考比例。
(三)面試。
面試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面試具體時間及地點等事項在“渝中區招考專欄”(網址:http://www.cqyz.gov.cn/)另行通知。
面試采取專業面試與綜合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各項目分值均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時間總時長不少于15分鐘。專業面試主要考察招聘崗位所需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及綜合素養,采取試講、答辯等方式進行,具體方式見附件1;綜合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對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
面試組織工作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因考生于面試當天棄考、遲到等原因,導致招聘崗位僅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的,該招聘崗位的面試正常進行。
凡在招聘任一環節中屬放寬開考比例崗位的面試人員,其專業面試和綜合面試成績均不得低于70分,方可進入后續環節。
(四)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規則。
組織筆試的: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50%+專業面試成績×25%+綜合面試成績×25%
未組織筆試的: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面試成績×50%+綜合面試成績×50%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渝中區人民政府網上公布。
六、選崗
需要“選崗”的崗位(詳見附件1),考生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由本人選擇招聘單位。若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時,考生屬退役軍人(含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消防救援人員)的優先選崗,對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專業面試、綜合面試、筆試成績、學歷高者優先選崗;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則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現場選崗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得進入后續環節,因放棄選崗出現的缺額,其缺額是否遞補及遞補次數由渝中區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研究確定。需遞補的,按前述規則依次遞補,且遞補人員的面試各科成績不得低于70分。選崗確定后,考生不得再次更改擬聘單位。選崗確定后進入簽訂就業協議環節。
七、簽訂就業協議
經考試考核、選崗后,現場簽訂就業協議,請報考人員提前備齊相關材料。
因考生本人自動放棄簽約資格的,其缺額是否遞補及遞補次數由渝中區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研究確定。需遞補的,按選崗規則依次遞補,且遞補人員的面試各科成績不得低于70分。簽約后進入體檢環節。
八、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渝中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規定組織實施,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區級以上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渝中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渝中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參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堅持“凡進必審”“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考察對象本人說明原因。
對事業單位招聘崗位報考資格的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查實考生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考生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缺額可按規則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考生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缺額不再遞補。考生應積極配合考察工作,對拒不配合的,可視為放棄考察資格。
若有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九、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上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及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筆試及面試成績、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考生未在本公告規定期限內取得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資格證書等證書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資格。
十、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經主管部門審核后,按人事管理權限報渝中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備案。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崗位條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所有聘用人員的最低服務期按照《崗位一覽表》(附件1)執行,服務期滿方能向區外交流調動,最低服務期內不得報考區外其他事業單位。未滿規定服務期提出解除人事關系者,按《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一、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事業單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工作規范進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考生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核查,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考生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獎勵表彰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渝中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招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生涉及其他違規違紀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規定執行。
十二、其他
(一)請考生在招聘期間保持所提供的通訊方式暢通,并密切關注在“渝中區人民政府網”上公示的筆試、現場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相關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或聘用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請考生提高警惕,謹防受騙。
(三)咨詢電話:區人力社保局,023-63765137;區教委,023-63835424;區衛生健康委,023-63765139。
(四)本公告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渝中區教委、渝中區衛生健康委負責解釋。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收簡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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