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文山硯山縣人民法院招考聘用制書記員公告
來源:云南省硯山縣人民法院
2024-10-18 13:14:56
硯山縣人民法院2024年公開招考聘用制書記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硯山縣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縣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聘用制書記員2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額及崗位
1.省級財政保障聘用制書記員1名(不限性別),主要從事法院立案、審判、執行等輔助性工作;
2.縣級財政保障聘用制書記員1名(不限性別),主要從事法院立案、審判、執行等輔助性工作。
二、招考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用的原則。
三、招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領導,遵守憲法、法律;
3.報考年齡在18周歲—35周歲(1988年10月17日至2006年10月18日期間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普通高等學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7.掌握速錄等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有從事法律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8.無其他兼職;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3.因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6.直系親屬、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直系血親、本人曾參加過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活動的,有吸毒史的;
7.父母、配偶、子女在硯山轄區內律師事務所擔任合伙人、設立人,或者以律師身份提供有償法律服務的;
8.依據法律法規終身不得從事法律職業的;
9.其他不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工作日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硯山縣人民法院立案大廳。(硯山縣江那鎮安平大道11號)。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4.報名所需材料:
(1)《硯山縣人民法院招考聘用制書記員報名資格審查登記表》紙質件1份(附電子版);
(2)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在職人員須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本人近期免冠證件照2張(小一寸)、照片名稱標注為“姓名+身份證號碼”。
5.資格審查:縣法院在報名現場完成資格審查,當場反饋資格審查情況。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考工作全過程,招考各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取消其聘用資格。
6.注意事項:
(1)本人或委托他人報名的,須當場提供報名所需材料。委托他人報名的,須提交委托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
(2)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3)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其報名信息不允許再作任何修改。
(4)《硯山縣人民法院招考聘用制書記員報名資格審查登記表》中承諾人簽字,需本人手書并按手印。
(5)報名人員所攜帶的材料,原件當場審驗后退回給本人,復印件一式1份留報名單位。
(6)招聘工作期間,報考人員應保持聯絡電話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的,由報考本人承擔。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崗位技能測試和面試三部分,各項成績滿分為100分。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其中筆試成績占20%,崗位技能測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50%。即: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0%+崗位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50%。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內容為法律基礎知識、政治理論和寫作,滿分100分。
2.崗位技能測試
崗位技能測試滿分100分,采取上機操作方式進行,查看考生能否熟練運用Word、Excel等操作軟件,準確、快速進行文字錄入和編輯。
3.面試
筆試成績和崗位技能測試成績的總和按從高到低的順序,根據招考計劃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出現自動放棄者,空缺名額按筆試成績+崗位技能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若因報考人數較少導致進入面試人選達不到計劃數與面試人選1:5的,按筆試成績和崗位技能測試成績的總和順延遞補考生全部進入面試,最后以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筆試、崗位技能測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與招考計劃,確定體檢人員,體檢由縣法院按規定統一安排,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聘用。
如考生對首次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查一次,復查申請應于收到體檢結果的7個工作日內提出。最終體檢結果以復檢醫院的結論為準。
(四)考察
由縣法院政治部組織實施,根據擬招聘崗位要求開展考察工作。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等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五)公示
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縣法院只對公示期內反映的情況進行核查,不受理后續的舉報。為保護報考人員權益,反映問題須實名反映。報考人須確保預留聯系手機保持暢通,以便聯系;因報考人個人原因導致無法聯系的,由報考人自行承擔后果。辦理聘用手續之前,擬聘用人員與原單位勞動關系須自行協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方可辦理聘用,否則將按規定取消報考人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本次考試在崗位技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聘用階段出現自愿放棄或不合格情形的,均可進行順延遞補。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后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本次考試成績在下次啟動公開招聘前有效,如出現崗位空缺,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程序依次進行補錄。
簽訂勞動合同后,聘用人員必須在崗位最低服務滿一年方可提出辭職。在服務期內提出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提出申請,并經院黨組批準同意后,方可辦理辭職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
五、工資待遇
本次招考的人員為硯山縣人民法院省級、縣級財政保障聘用制書記員各1名,參與法院的司法輔助工作,實行勞動合同管理,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繼續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試用期工資月薪3500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工資月薪4000元。試用期及簽訂勞動合同后的工資月薪含單位和個人應繳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等。聘用制書記員實行年度考核,年終考核為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六、招聘紀律
對有下列情形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一)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二)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違紀情形的。
七、其他要求
(一)筆試、面試工作由領導小組組織。
(二)為嚴肅干部人事紀律,保證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中共硯山縣紀委硯山縣監委派駐縣人民法院紀檢組對招考過程進行全程監督。
(三)本工作方案由硯山縣人民法院負責解釋。本次招聘活動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傷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四)公開招聘的有關信息主要通過硯山縣人民法院網站發布(https://fy.ysxrmfy.gov.cn/index.shtml)。招聘期間,請報考人員保證報考時所提供的通訊方式暢通,因報考人員通訊方式不暢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本公告如有變動,以發布的補充公告為準。本次聘用制人員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若社會上出現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
八、其他事宜
1.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硯山縣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2.招考咨詢電話:硯山縣人民法院政治部0876-312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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