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共海南省委黨校(省行政學院 省社會主義學院)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來源:中共海南省委黨校
2024-10-21 13:57:53
中共海南省委黨校(省行政學院 省社會主義學院)2024年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根據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征集“匯聚海南·四城同辦”秋季校招活動人才崗位項目團隊需求的通知》(瓊人才辦通〔2024〕13號)有關要求,結合校(院)教研人才隊伍建設實際,面向全國考核招聘5名2024年應屆博士畢業生作為教研崗位專業技術人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專業、崗位條件等
(一)招聘對象
應屆博士畢業生(含兩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博士畢業生),定向生、委培生不屬于本次招聘范圍。
(二)招聘專業及代碼
哲學(0101)、理論經濟學(0201)、應用經濟學(0202)法學(0301)、政治學(0302)、社會學(0303)、民族學(0304)、馬克思主義理論(0305)、中共黨史黨建學(0307)、新聞傳播學(0503)、中國史(0602)、世界史(0603)、工商管理(1202)、農林經濟管理(1203)、公共管理(1204)
(三)崗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3.政治立場堅定,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和博士學位;
6.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9年10月20日后出生);
7.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較強的責任心、服務意識和團隊合作精神;
8.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9.具備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5.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6.曾有學術不端等不良行為的;
7.在校期間受過院系級以上單位處分的;
8.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9.失信被執行人;
10.現役軍人;
11.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
12.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
13.《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14.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招聘的;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二、相關待遇
(一)納入校(院)事業編制,按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管理。
(二)按相關規定享受海南省人才引進待遇。
(三)提供科研啟動經費10萬元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本方案經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后,通過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校(院)官網等發布考核招聘信息,明確招聘的崗位、人數、學歷、專業、年齡等所需資格條件等。招聘工作各有關事項在校(院)官網同步發布公告。
(二)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本次考核不收取報名費,采取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相結合方式進行,包括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和證明材料等環節。
(1)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招聘崗位。
(2)請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項,如因聯系方式不暢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3)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中共海南省委黨校(省行政學院 省社會主義學院)2024年考核招聘報名表》,簽署《誠信承諾書》,信息填報不全或虛假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取消考核資格或錄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2.報名時間和郵箱
報名時間:報名截止時間為2024年10月19日—27日。期間,如崗位招聘人數滿則不再接受報名。
報名郵箱:dx65882774@126.com
3.報名材料
報名時須在網上或現場提交以下材料:
(1)《中共海南省委黨校(省行政學院 省社會主義學院)2024年考核招聘報名表》(附件1,本人簽名并掃描上傳);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在同一頁面)復印件,戶口本(戶主與本人頁)復印件;
(3)與應聘崗位相匹配的學歷學位證書。取得國外或境外學歷學位的,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關認證證書等。2024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須提供所在學校相關證明;
(4)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有二維碼標識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4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到畢業時間的,需上傳有二維碼標識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藍底證件照片;
(6)《誠信承諾書》(本人簽名并掃描現場交或上傳郵箱,見附件2);
(7)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
4.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考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進行資格初審,并通知其初審結果、考核等相關事項。
考核前1天,對參加考核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參加考核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考核人選資格。資格復審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二維碼標識)及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查驗原件,收復印件),如因校方原因晚發或者緩發畢業證、學位證的,須提供學校出具的證明。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證書。資格復審期間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考核資格。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貫穿于考核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三)組織考核
1.時間:根據應聘者報名及資格審查情況,擇時組織考核;
2.地點:中共海南省委黨校(省行政學院、省社會主義學院);
3.方式:因本次招聘對象為博士研究生學歷,依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和《海南省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瓊人社發〔2013〕19號)文件有關規定,采取考核辦法進行。
(1)成立考核小組:考核小組由5或7名專家組成。由校(院)具有正高職稱的相關專業專家組成。
(2)考核:采取專題試講和非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考核實行百分制,考核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考核合格分數線為70分,凡考核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者不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報考人數較少,未形成競爭的,須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
考核結束后,當天在校(院)官網上進行公布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
1.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從達到考核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核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
2.根據考核結果,組織人選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校(院)承擔。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
3.體檢結果應及時告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天內向校(院)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應另外選擇同級別或以上級別醫療機構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時應當有紀檢人員參與陪同;
4.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核、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校(院)抽調有相關經驗的人員組成考察小組到應聘人員原工作或學習單位,對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查閱個人檔案,并形成考察報告。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不予聘用。自愿放棄的,須提交自愿放棄書面說明,明確應聘崗位、放棄原因等,本人簽名。空缺的崗位名額,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可在應聘相同崗位且達到考核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考核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五)擬聘人員確定及公示
根據考核總分、體檢、考察結果等情況,經校(院)委會議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傾聽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校(院)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報送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考核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核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關證件材料的;
4.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六)核準備案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經調查不存在問題的,在10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花名冊》、擬聘用人選的考核材料、集體研究擬聘用人員的會議紀要等材料報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經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校(院)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七)辦理聘用
校(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對初次就業或工作時間未滿一年的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一年,工作時間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員可憑《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辦理黨(團)關系、檔案、戶口遷移等相關手續。
四、紀律與監督
(一)考核招聘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如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社部令第6號)的情形的,應當主動實行回避。
(二)嚴格執行招聘紀律。如有違反《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三)考核招聘接收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招聘工作全部實行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1.中共海南省委黨校紀檢辦公室:0898-65885354(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898-65882774(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聯系人:鄭老師 程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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