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考試命題中心選調思想政治學科秘書公告
來源: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10-22 14:56:38
四川省教育廳所屬事業單位四川省教育考試命題中心公開選調思想政治學科秘書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教育廳所屬事業單位四川省教育考試命題中心計劃面向川渝兩地范圍內的在編在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開選調思想政治學科秘書1名。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調)動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范圍、崗位和條件
(一)公開選調單位基本情況
(二)公開選調范圍、崗位及基本條件
1.公開選調范圍
川渝兩地各級黨政群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川渝兩地各級各類型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中央在川渝兩地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在編在崗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2.選調崗位
四川省教育考試命題中心專業技術崗位1個。
符合條件人員均可報考,涉及不同崗位類別的選調后按規定聘用。
3.選調基本條件
報考者應具備條件如下。具體崗位和選調條件詳見《四川省教育廳公開選調四川省教育考試命題中心思想政治學科秘書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1)報名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①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道德品行良好。
②年齡和學歷學位條件詳見《一覽表》。
③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調)動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
④具有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專業素養和業務能力。
⑤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年齡、最低服務年限、其他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計算均截至2024年10月24日。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證書應于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①通過公開招聘試用期未滿的,以及不約定試用期或試用期滿但在原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
②尚在國家、四川省或重慶市規定最低服務年限內的。
③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續性等不宜流(調)動的。
④人事檔案中身份、年齡、工齡、黨齡、學歷、經歷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⑤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以及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
⑥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應當回避的,或者與選調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
⑦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⑧新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未在機關工作滿5年的。
⑨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程序
(一)報名及網上繳費
本次選調采用網絡方式報名,由報名者發送個人報名表至scsjyksyrsk@163.com郵箱。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24日10:00至11月5日18:00。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崗位。公開選調崗位簡介、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一覽表》。如需咨詢《一覽表》中的有關條件內容,可直接與四川省教育考試院聯系。
2.填報信息。報考者自行下載《四川省教育廳公開選調四川省教育考試命題中心思想政治學科秘書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認真對照選調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真實、準確、完整填報有關信息,并在報名時間內發送至指定郵箱,逾期報名無效。凡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3.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7日18:00。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對在各環節發現不符合選調資格條件的,取消其選調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生變化等原因,導致報名人員新產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情形的,終止其選調程序,不再作為選調人選。
初審通過的,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電話通知,憑《報名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等不得作為參考證件)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二)崗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有效報考人數與選調崗位人數之比不低于5:1。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四川省教育廳在原選調公告發布渠道發布取消該選調崗位的公告。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成績計算原則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1.筆試。筆試只考1科,滿分100分,主要考察對課程標準的熟悉程度、對命題工作的適應性以及相關學科教學研究能力。筆試預計11月中下旬在成都市舉行,具體時間、地點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直接通知到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預計在筆試后5個工作日內在原選調公告發布渠道發布。筆試不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
2.面試
(1)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選與選調崗位人數之比為3:1。與最后一名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入圍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筆試成績為0分或缺考的人員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面試資格復審、面試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資格復審原則上采取線下方式,考生應本人到現場提交以下資格審查材料:
①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過期身份證、電子身份證等不得作為資格審查證件);
②報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報考并蓋章);
③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④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⑤公務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審批表復印件(須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⑥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
資格審查中,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也不予審核確認。
留學人員應持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參加資格審查,留學期間所學專業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的,由選調單位通過相關高校或省及以上相關科研機構等第三方對其留學所學專業進行認定,認定為相似專業的視為專業條件合格。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關證件和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合格,發放面試通知書。因被審查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取消面試資格,以及沒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等原因而產生的空額,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因報考人員聯系電話有誤或不暢通導致不能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面試資格復審遞補進行三輪后仍未達到面試入圍比例的,該崗位不再遞補。
因面試資格復審或缺考,造成選調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選調人數之比低于公告的面試入圍資格審查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職責的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程序。考生應持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等無效)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報考者面試缺考或放棄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選調資格。面試當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面試工作結束后,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于5個工作日內在原選調公告發布渠道上公告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含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
(四)綜合考察
根據選調名額,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考察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考察人員;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則進行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四川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對擬選調工作人員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選調崗位的匹配程度進行全面考察,并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本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具體人選。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考察人員的確定規則依次等額遞補進行考察,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考察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五)公示
在原選調公告發布渠道和擬選調人員原單位公示擬選調具體人選,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本次選調的,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公示期間或公示后,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調動、聘用
按程序經審批同意調入后,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辦理上下編制、流(調)動、崗位聘用等手續。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調入后不能保留原有身份,按照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報考人員入職后具體崗位需按規定和入職單位崗位空缺情況重新聘任。
三、注意事項
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本人有效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各環節未入圍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四、紀律與監督
(一)考生應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和資料,如有弄虛作假行為或刻意隱瞞不符合條件的重大事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相關要求的,即取消選調資格。
(三)嚴明選調紀律,考生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一經發現即取消選調資格。
(四)本公告由四川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
028-85174652(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028-86119806(四川省教育廳人事處)
監督電話:
028-85174820(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紀委)
028-86113872(四川省教育廳機關紀委)
附件:
四川省教育廳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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