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揚州市江都區教育局直屬高級中學招聘教師20人公告
來源:揚州市江都區人民政府
2024-10-22 15:24:35
2024年10月揚州市江都區教育局直屬高級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教育事業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需要,切實落實江都區教育改革發展大會精神,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規定,揚州市江都區教育局直屬高級中學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4年10月揚州市江都區教育局直屬高級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附后)中各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四)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10月25日至2006年10月31日期間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齡計算參照此方法進行);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學位2025年應屆畢業研究生、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3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備《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六)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現役軍人,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5屆畢業生,不得報考。
2025年4月30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不得報考。
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單位、招考崗位條件
可直接登錄揚州市江都區人民政府網站(www.jiangdu.gov.cn)或江都教育微信公眾號,查詢《2024年10月揚州市江都區教育局直屬高級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簡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分兩批次進行。
第一批:
時間:2024年10月25日(09:00-16:30)
地點:北京師范大學海淀校區(北京市海淀區新街口外大街19號)
第二批:
時間:2024年10月28日-10月31日(09:00-11:30、14:30-17:00)
地點:南京師范大學仙林賓館(南京市棲霞區文苑路1號,南京師范大學四號門專用通道進入即可)
報名現場聯系電話:15794514757
報名時現場進行資格審查,審核通過后報名方為有效。
應聘人員報名時應提交下列材料:①《2024年10月揚州市江都區教育局直屬高級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3);②本人有效身份證;③學歷(學位)證書,其中,普通高校2025年畢業生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學生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④報考“2025年畢業生”崗位的2023、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當年度《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空白未簽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檔案托管部門出具的檔案托管證明,并現場簽署考生未就業承諾書;⑤報考條件中有其他具體要求的(如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本科階段師范類證明、獎學金、競賽成績等),還須提供對應資質材料;⑥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照片2張。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2.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年齡、學歷、專業等報名信息,所填信息須與本人所持有效證件、證書等保持一致。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及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資格乃至聘用資格等。
(2)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報考指南、《崗位簡介表》等,弄清具體規定,遵循相關要求,準確選報崗位。
(3)應聘人員只能選擇《崗位簡介表》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4)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按照規定的辦法、程序,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此后仍無法開考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其中,不同單位因招考條件相同而按同一崗位招聘的,崗位招聘計劃核減后,相關單位招聘計劃最終在該崗位擬聘用人員確定后,根據擬聘用人員自主選擇受聘情況相應自然減少乃至取消),有關情況及時在網站公布。
3.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年齡、學歷、專業等報考資格初審工作,由揚州市江都區教育局負責。根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要求和崗位所需條件,依據現場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需應聘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注明缺失或需說明的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如應聘人員對本人資格審查未予通過有異議的,可及時向揚州市江都區教育局進行陳述、申辯,最遲不得超過10月31日18:00。
對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留存報考者的報名信息。
4.領取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按照揚州市江都區教育局通知憑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領取準考證,請保持報名時所填聯系方式的暢通,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教育教學水平、心理素質、語言表達、協調應變能力、儀表舉止等綜合素質。面試以微型課堂教學的方式進行。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設7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對于各招聘崗位,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超過崗位招聘計劃5倍的,將增加筆試環節,主要考核報考學科高中知識,采用百分制計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對筆試合格分數線及以上人員,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含同分并列者)。
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及有關要求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一致,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三)體檢
未增加筆試,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如增加筆試,按其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總成績。
根據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其中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或僅采用面試方式考核的,則另行加試并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對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的城鄉社區工作者等,在同等條件下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由揚州市江都區教育局統一負責,按有關規定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招錄有關考察(政審)規定組織實施,揚州市江都區教育局統籌負責。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計劃缺額時,均按該崗位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由揚州市江都區教育局會同揚州市江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定在有關網站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揚州市江都區教育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系統的資格。
(六)聘用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按規定權限、程序備案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其中,不同單位因招考條件相同而按同一崗位招聘的,由揚州市江都區教育局負責組織擬聘用人員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自主選擇各自受聘單位,如其中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參加選崗;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或僅采用面試方式考核的,則另行加試并從高分到低分參加選崗),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擬聘人員如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協議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勞動等關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結果備案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因資格審查或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應資格時,揚州市江都區教育局及時告知考生取消資格決定的內容及依據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聘用有關規定執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按規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五、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工作紀律。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邀請紀委監委等部門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檢查、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揚州市江都區紀委監委駐區教育局紀檢監察組0514-86532745,揚州市江都區紀委監委駐區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0514-86557195。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項,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公告由揚州市江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揚州市江都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揚州市江都區教育局:0514-86867813、86533860
揚州市江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4-80804280
報名現場聯系電話:15794514757
附件:
揚州市江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揚州市江都區教育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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