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溫州市甌海區教育系統赴各高校選聘優秀畢業生119人公告
來源: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
2024-10-22 15:29:56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系統2024年赴各高校公開選聘優秀畢業生公告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中共溫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于開展高校畢業生招引“510計劃”攻堅行動助力“百萬人才聚溫州”的方案>的通知》、《溫州市教育局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公辦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溫教人〔2015〕22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2024年赴各高校面向優秀高校畢業生公開選聘事業編制教師11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條件和對象
(一) 選聘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99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年齡放寬至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遵紀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教師職業素養、團結協作意識和拼搏奉獻精神;
4.符合《甌海區教育系統2024年赴各高校公開選聘優秀畢業生崗位和要求一覽表》(附件1)規定的各項條件;
5.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 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
(2) 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3) 因相應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
(4) 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 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7) 被依法認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 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中明確的回避關系的;
(9) 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等規定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的;
(1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印發〈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的通知》(法發〔2022〕32號)規定的存在從業禁止情形的人員;
(11) 其他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情形。
(二) 選聘對象(符合其中一條)
1. 清華、北大2025屆優秀畢業生,以及六所部屬師范院校(北師大、華東師大、華中師大、東北師大、陜西師大、西南大學)2025屆公費師范本科畢業生;
2.普通高校2025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優秀畢業生(要求全日制本科專業或碩士及以上專業須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相符合);
3. 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2025屆本科優秀畢業生;
4. 在校期間榮獲本科或研究生階段獲國家獎學金(不含國家勵志獎學金)榮譽的2025屆師范類畢業生;
5. 本科或研究生階段獲浙江省或全國高等學校師范生教學技能競賽二等獎(含)及以上榮譽的2025屆優秀畢業生;
6.浙江省內高校設立的師范類“精英班”(如浙師大初陽學院、溫大溯初班和化學創新班、杭師大經亨頤實驗班、浙江外國語學院卓越班、紹興文理學院祖楠班、麗水學院行知卓越教師養成班等)2025屆本科畢業生;
7. 本科或研究生階段獲“校級優秀畢業生”及以上榮譽稱號的2025屆師范類畢業生;
8. 浙江師范大學、杭州師范大學、溫州大學師范類本科優秀畢業生(浙師大、杭師大畢業生前6個學期綜合成績排名本專業前50%,溫大畢業生前6個學期綜合考評排名班級前50%)(證明模板詳見附件5,其中報考初中地理教師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不限);
9.2025屆師范類本科優秀畢業生或國內音樂體育專業院校2025屆音樂體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優秀畢業生(附件4),前6個學期綜合考評排名班級(或本專業)前40%(證明模板詳見附件5,其中報考初中地理教師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不限)。
符合上述選聘條件之一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可按2025年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
以上對象專業要求均為各學科對應專業。
二、選聘崗位
選聘崗位詳見《甌海區教育系統2024年赴各高校公開選聘優秀畢業生崗位和要求一覽表》(附件1)。
三、選聘程序及方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現場確認、資格審查、擇優選聘的方式進行。
(一) 溫州大學招聘會
1. 網上報名。
時間:2024年10月24日9時至10月30日14時
應聘對象登錄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網址:http://qssy.zjks.com),進行網上報名。原則上,所有應聘對象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只咨詢不進行網上報名,則報名無效。網上報名期間應聘對象可完善信息。每位應聘對象限報一個崗位。網上只報名不審核。
網上報名期間,各選聘學校可通過查看簡歷、電話、現場或視頻等方式和應聘對象進行溝通交流,了解應聘對象具體情況。為確保充分的溝通交流時間,建議各應聘對象盡早進行網上報名。
2. 現場確認、資格初審和綜合比選
時間:2024年11月1日8時30分至12時
應聘對象攜帶報名表(附件2)、資格審核所需材料等資料(附件3、附件8)到達“溫州大學招聘會”現場參加報名確認、資格初審和面談。“溫州大學招聘會”具體地點在溫州大學大學生活動中心(甌海區茶山街道中心路)。在此期間,應聘對象可更改報考崗位。
各選聘學校根據應聘對象提供的報名資格材料對其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初審,通過現場交流、面談等方式了解應聘對象具體情況,評估應聘對象與崗位匹配度,對應聘對象進行綜合比選。
每位應聘對象限報一個崗位的其中一所招聘學校,僅網上報名而未現場確認的應聘對象按自動放棄報名資格論處。
3. 確定考核人選
(1) 各選聘學校根據資格初審及綜合比選情況按選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擇優確定考核建議人選(其中選聘崗位計劃數3名及以上的崗位可按1:2的比例確定)。
(2)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對考核建議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并確定考核人選。招聘崗位數與報考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崗位數。考核人選名單將在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ohedu.cn)予以公布,請相關應聘對象及時關注。
4.組織考核(滿分100分)
(1) 考核采取試課(模擬課堂教學)模式,采用百分制。試課(模擬課堂教學)是從教材中抽取一個課題,根據該課題的內容確定教學目標,設計教學方案,實施模擬課堂教學(課堂沒有學生),考生通過完成相應的教學任務展現自己的教學思想、教學能力和教學基本功。
(2) 考核對象考核前準備45分鐘,考核時間10分鐘。考核對象憑身份證報到、集中(遲到15分鐘考生不得入場),分組抽取考核序號,統一集中封閉式待考。
(3) 考核設置最低分數控制線,即考核成績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不予簽訂就業協議書。考核不合格者,不再進入后續環節。
如出現崗位計劃末位同分,進行加試,加試采取答辯形式,時間5分鐘。
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考核時間:暫定2024年11月2日;考核地點:甌海區牛山實驗學校(甌海區公立藝術學校)(甌海區牛山西路288號)。具體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二) 赴其它高校公開選聘優秀畢業生工作程序同“溫州大學招聘會”。具體時間及計劃數等信息根據實際另行發布。
四、擬聘用、簽訂就業協議
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到低按實際開考崗位數1:1入圍崗位確認,具體聘用學校以應聘對象現場確認時所填志愿優先,再以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并鎖定擬簽訂就業意向書對象(如遇同分,則另行加試,加試時間、地點及形式另行通知),意向書簽訂后缺額一律不予遞補。入圍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后違約的,須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五、體檢、考察
擬選聘對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如有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產生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
體檢、考察工作由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執行。
六、公示、辦理聘用手續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ohedu.cn)公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不按規定時間辦理的,取消聘用資格。放棄聘用、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發現有不符合應聘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2025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生,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交選聘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相關榮譽、獲獎證書和與選聘崗位對應的各自學段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碩士、博士研究生和2025屆畢業的非師范類本科畢業生,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并于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與選聘崗位對應的各自學段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還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不按規定時間提交相關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選聘人員在甌海區教育系統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將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項
(一) 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選聘,可適當放寬專業、教師資格等條件。
(二) 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執行。
(三) 應聘對象提交的應聘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與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榮譽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一致。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核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 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ohedu.cn是發布公開選聘相關信息的主渠道。
(五) 整個公開選聘過程應嚴格規范程序,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報名、考核不收取任何費用;不舉辦不授權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六)本公告由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會同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甌海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0577-88598287,0577-88522647
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綜合管理科0577-88538557
監督電話:甌海區教育局信訪巡察中心0577-88534443
附件: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 溫州市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0月22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