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寧夏農業農村廳招聘事業單位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公告
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2024-10-23 09:36:56
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農業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補充高層次人才到自治區農業農村廳所屬事業單位自治區水產技術推廣站、自治區獸藥飼料監察所工作,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政辦規發〔2023〕9號)等有關規定,現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2024年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計劃面向全國自主公開招聘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6名。具體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及有關事項等詳見附件1《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崗位計劃一覽表》。
二、應聘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能夠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責;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為45周歲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仍在懲戒期的;
5.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仍在記錄期的;
6.定向培養人員服務期未滿或正在定向培養學習的;
7.普通高校在讀的全日制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
8.已招聘的特崗教師;
9.現役軍人;
10.寧夏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應聘者不得報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至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每天08:30—18:00。應聘者須在以上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報名。報名地點設在自治區農業農村廳人事與老干部處(銀川市金鳳區北京中路159號,農業農村廳辦公樓7樓723房間)。
(二)報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應聘者需提供報名表(見附件2)、證件照片(藍底)、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包括本科、研究生階段)、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以上材料均需現場提供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信網、學位網下載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學籍、學位在線驗證報告(掃描件)。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應當提供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有工作單位(已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須同時提交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四、資格審查
(一)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應聘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二)資格審查由農業農村廳在駐廳紀檢監察組的監督下進行,經審查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考試資格。
(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在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官網(https://nynct.nx.gov.cn/)發布。
五、考試
(一)考試前7日在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官網發布考試公告,明確考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等,并采取打電話、發短信等方式通知應聘者。
(二)考試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以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組織實施,重點測評應聘者與崗位相適應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內容,滿分100分,設定最低合格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其應聘資格。開考比例(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一般為3:1。降低開考比例、減少招聘名額或者取消招聘崗位,經自治區農業農村廳2024年事業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考試成績相同的,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通過一定方式組織加試確定最終名次。
(三)面試命題專家和面試評委委托第三方機構抽取。駐廳紀檢監察組派員監督命題、面試全過程。
(四)考試成績于考試結束后在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官網發布。
六、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排名,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一)體檢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在駐廳紀檢監察組的監督下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公立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費由考生承擔。
(二)招聘單位或應聘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自治區農業農村廳2024年事業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考生可以申請復檢1次,復檢應安排在不低于原體檢醫療機構級別的其他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費由考生承擔。
七、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人事與老干部處會同招聘單位負責。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應聘者的應聘資格進行復審。
(三)考察中發現應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應聘相關情形的;不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政治品德、道德素質方面有不良記錄的;其他不宜進入事業單位工作情形的,經自治區農業農村廳2024年事業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取消招聘資格。
(四)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可暫緩作出考察結論。自暫緩作出考察結論之日起90日內,上述調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終結的,一般應終止招聘程序。必要時,經自治區農業農村廳2024年事業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可以延長30日。
八、公示及聘用
(一)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經自治區農業農村廳2024年事業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提請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黨組會議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官網公示7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相關手續。
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經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取消招聘資格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二)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確立人事關系,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三)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關于崗位遞補
(一)遞補情形。
1.在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階段因應聘者自愿放棄或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崗位,從報考者中考試成績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應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在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階段因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或不符合聘用條件,核實后取消應聘資格,出現的空缺崗位,從報考者中考試成績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應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不遞補情形。
1.面試人員名單公示公告發布后到面試結束,出現的空缺崗位人員名額不再遞補。
2.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聘用批復文件印發之日起,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十、其他事項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2024年事業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二)自主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及相關規定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招聘單位相關人員、應聘者在辦理公開招聘相關事項時需要回避的,應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相關要求提出回避。
(四)應聘者報名時所留電話應核對準確并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承擔。
(五)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咨詢電話:0951-5169816、5169812
舉報電話:0951-5169866、5169855
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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