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南通如皋市人民醫院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來源:如皋市人民政府
2024-10-24 09:17:45
2024年秋季如皋市人民醫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加強學科和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相關規定,2024年秋季如皋市人民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高層次人才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2024年秋季如皋市人民醫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崗位簡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nantong.gov.cn)、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如皋市衛健委網頁(http://www.rugao.gov.cn/rgswjw/gggs/gggs.html),如皋市人民醫院網站(http://www.rgph.cn)查詢。
二、報考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1983年10月至2006年9月期間出生;
6.具備《崗位簡介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1)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
(2)應聘人員須同時具有相應學歷和學位證書,且學歷證書上的畢業專業與應聘專業相一致。
7.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不得報考情形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4.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
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5年5月1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
避的崗位;
6.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報名
(一)報名郵箱
報名采用郵箱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直接投遞《2024年秋季如皋市人民醫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及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到電子郵箱(RYGCCZP@163.com),郵件主題為:崗位代碼+姓名+專業。
(二)報名、照片上傳時間
2024年10月28日08:30~11月1日16:00。
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并與面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一致。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過50KB。
(三)資格初審
2024年10月28日08:30~11月2日16:00。
1.資格初審負責單位為如皋市人民醫院,依據應聘人員通過報名系統提交的報名信息資料,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進行初步審查。資格初審負責單位對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有疑義的,應注明缺失或需補充的內容,并要求應聘人員完善補充,也可要求應聘人員提交有關佐證材料。報名時間截止后或資格初審通過后,均不得更改報名信息。資格初審通過的,資格初審負責單位應及時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資料,供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復審確認時核對。
2.初審結果在24小時內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告知應聘人員,如應聘人員對初審結果有異議,請及時向如皋市人民醫院陳述申辯,聯系電話:0513-87312548。
3.陳述申辯:2024年10月28日08:30~11月2日17: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2024年10月28日08:30~11月2日18:00。
因未及時查詢資格初審意見或對資格初審意見未陳述申辯者,視為知悉并認可資格初審意見。
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報名費、考試費和體檢費。凡屬于弄虛作假或者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承擔相應責任。
四、招聘辦法
(一)資格復審
為確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由如皋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會同如皋市人民醫院進行。
1.本次招聘在初審通過后直接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衛健委網頁、如皋市人民醫院網站進行公告。
2.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地點到資格復審負責單位進行資格復審。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3.應攜帶材料。
(1)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資格復審人員可委托他人到現場資格復審,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復審所需材料外,還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人的委托書原件(須由委托人本人手寫簽名)。如因委托書非委托人本人手寫簽名而引起的一切爭議或糾紛后果均由委托雙方自行解決,與招聘單位無關。
5.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陳述申辯。
6.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
1.面試對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衛健委網頁、如皋市人民醫院網站進行公布。
2.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崗位匹配知識和能力等。
3.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4.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考生。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1.體檢由如皋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會同如皋市人民醫院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2.體檢人員確定。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如考試成績相同,進行加試,加試成績高者在前。
3.體檢人員名單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衛健委網頁、如皋市人民醫院網站公布。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側重于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水平等。考察工作由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如皋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會同如皋市人民醫院組織實施,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
六、公示、聘用和遞補
(一)公示
如皋市人民醫院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如皋市人社局審核后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如皋市衛健委網頁,如皋市人民醫院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如皋市人民醫院經如皋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審核后報送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根據核發的聘用人員通知書,由用人單位在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辦結聘用手續,逾期作自動放棄。在規定時間內因應聘人員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含試用期),試用期為3-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擬聘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規定自行負責解決,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
(三)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2.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
4.其它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七、相關政策
應聘人員符合《如皋市衛生健康人才引進培養實施辦法》(皋政辦發〔2019〕106號)條件的,按照文件精神給予相應獎勵。
八、紀律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九、政策咨詢
本《公告》由如皋市人民醫院解釋。
政策、考務咨詢:0513-87312548(如皋市人民醫院組織人事科)
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7:00。
監督、舉報電話:0513-87199952(如皋市紀委監委派駐市衛健委紀檢監察組)。
附件:
如皋市人民醫院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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