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市洞頭區面向2025屆高校畢業生招聘教師5人公告
來源:洞頭區人民政府
2024-10-24 09:28:54
溫州市洞頭區面向2025屆高校畢業生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進一步規范公辦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溫教人〔2015〕22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面向2025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招聘教師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數
招聘事業編制教師5名,具體招聘崗位、要求詳見《溫州市洞頭區面向2025屆高校畢業生招聘教師計劃表》(附表1)。
二、招聘范圍
1.普通高校應屆碩士及以上研究生;
2.具有洞頭戶籍或原為洞頭生源的本科及以上應屆師范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愛國守法,品行端正;
3.熱愛教育事業,立志從事教育工作,服從分配,愿意為洞頭教育事業作貢獻;
4.具有與招聘崗位相應的學歷、專業、資格;
5.年齡要求:本科或碩士研究生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采用網絡報名(需現場確認)或現場報名方式。
1.網絡報名現場確認。符合條件且有崗位意向的報名對象可通過下方二維碼進行報名,報名時間為公告發布起至11月1日12:00止。
2.現場確認及現場報名
地點:溫州大學
時間:2024年11月1日
具體時間、地點詳見當天學校安排表
畢業生攜帶報名表、個人簡歷、教師資格證、相關榮譽或等級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到現場確認或報名。僅網上報名而未現場確認的對象按自動放棄報名資格處理。
(二)資格審查
1.初審:在現場報名或現場確認時進行,根據公告要求,審核畢業生的資格條件。
2.復審:由招聘工作小組在報名結束后集中進行。
(三)組織考核
1.同一崗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將相應核減直至取消招聘計劃。
2.組織考試
由招聘工作小組根據報考人員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均進入面談。
面談:根據面談成績,每個崗位按不超過1:5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采用課堂試講的形式。主要考查教學設計能力、掌握教學內容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基本素養、儀表儀態等。
考試設置最低控制線,即按百分制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予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考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在招考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四)簽訂協議
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按崗位數1:1確定擬簽訂就業協議書對象。應聘者按其報考學科選擇職位,與洞頭區教育局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若有對象放棄的,將在相應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與區教育局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后,考生出現棄權的,將記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希望廣大考生誠信報考。
(五)體檢考察
簽約人員參加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考察程序和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放棄、體檢不宜錄用的,解除就業協議,將在相應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察不宜聘用的,解除就業協議,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則解除就業協議。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公示期間或公示期滿后放棄的,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五、相關規定
1.2023-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符合報名條件可視同2025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報名參加應聘。
2.聘用人員由區教育局落實任教崗位,逾期不報到上崗的,不予聘用。
3.被聘用的事業編制教師,在洞頭教育崗位上服務年限不得低于8年。
4.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在2025年7月前將檔案調至洞頭區教育局。在2025年8月1日前不能按規定取得應聘崗位(學科)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附件:
溫州市洞頭區教育局 溫州市洞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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