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莞市公安局東坑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35人公告
來源:東莞市東坑鎮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
2024-10-24 10:25:45
東莞市公安局東坑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廣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稱輔警)3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要求
(一)鐵騎崗位(2名):
1.年齡在18周歲至28周歲之間;
2.高中(中專)或以上學歷;
3.身高在1.75米以上,雙眼裸眼視力4.8以上,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紋身,體型勻稱;
4.需具有準駕E型或D型車駕駛證。
(二)機動處突崗位(2名):
1.年齡在18周歲至28周歲之間;
2.高中(中專)或以上學歷;
3.身高在1.75米以上,雙眼裸眼視力不影響正常勤務需要,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紋身,體型勻稱。
(三)信息采集員(1名)
1.年齡在18周歲至28周歲之間;
2.全日制大專或以上學歷;
3.身高在1.70米以上,雙眼裸眼視力不影響正常勤務需要,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紋身,體型勻稱;
4、熟悉計算機及常用辦公軟件操作。
(四)一般勤務崗位(30名):
1.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
2.高中(中專)或以上學歷;
3.身高在1.70米以上,雙眼裸眼視力不影響正常勤務需要,身體健康,無紋身,體型勻稱。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輔警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不超過35周歲(各崗位有具體要求);
4.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服從警務化管理,能接受常態化體能訓練、24小時值班備勤、夜班輪班、出差執勤、崗位調配等安排;
5.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招聘為輔警: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賣淫、嫖娼,賭博或為賭博提供條件等涉及“黃賭毒”違法行為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黨籍、公職、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與以往工作單位存在糾紛、勞動仲裁的;
12.對個人信息進行隱瞞或弄虛作假的,個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個人簡歷、履歷、學歷等相關信息;
13.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鐵騎崗位年薪約10.4萬元,機動處突崗位年薪約10.1萬元,信息采集員崗位年薪約9.3萬元,一般勤務崗位年薪約7.2萬元(上述年薪包含工資、單位負擔的社保和住房公積金、團體意外險等)。
四、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方式一:報考人員請于2024年11月1日前登錄報名網頁(微信掃描二維碼進入),根據系統提示填寫相關資料并上傳附件,如因未完整提供相關資料或附件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視為放棄報名。
方式二:把所有報名資料的掃描件壓縮,壓縮文件以“姓名+電話+應聘崗位”命名,發到郵箱976902297@qq.com,請務必按要求提交所需資料,不要缺漏,否則不予受理。
報名通過的考生,將電話通知參加考試。
(二)考試測評
采用“筆試+心理素質測驗+體能測評+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體能測評成績×20%,心理素質測驗和體能測評須達標。體能測試項目為:10米×4往返跑、1000米長跑、立定跳遠。
考試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
考試當天需攜帶以下資料進行現場復核:
1.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1張;
2.身份證正反面原件和復印件;
3.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原件和復印件;
4.最高全日制學歷及最高在職學歷的畢業證、學歷驗證報告、學位證、學位驗證報告的原件和復印件(大專及以上學歷學位需打印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在線驗證報告,高中、中專學歷由屬地教育或人社部門出具學歷證明,證明需留下出具方的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5.退伍士兵需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
6.駕駛證原件和復印件;
7.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8.填寫完整的《東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
9.征信報告(自行登錄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詢打印);
10.現場填寫《應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承諾書》;
11.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可登錄粵省事小程序申請出具)。
以上資料第2至第6項需提供復印件各1份,原件檢查后歸還本人。
(三)考察、體檢和公示
考察按有關規定進行。經考察合格的,將通知按指定項目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體檢人選。考察和體檢合格的,將在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四)辦理招用手續
符合要求并通過招用公示的,確定為試招用人選,與公安分局簽訂勞動合同,明確試用期,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社會保險和繳存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后進行試用期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招用,考核不合格的終止勞動合同。
咨詢電話:0769-23087132,0769-23087115(受理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東莞市公安局東坑分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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