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職業技術學院招聘教師公告
來源: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10-28 09:55:46
寧波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寧波職業技術學院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教師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職業技術學院系寧波市人民政府主辦的全日制高職院校,于1999年經教育部批準,由浙江省職教先進單位——寧波職工業余大學和浙江省重點中專——寧波中等專業學校合并升格建立。于2005年榮獲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七部門聯合授予的“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稱號;2009年以優秀等級通過教育部、財政部驗收,成為全國首批28所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之一;2017年入選浙江省5所重點建設高職院校;2019年被評為國家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2019年被教育部、財政部列為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B檔)(簡稱“雙高計劃”);2022年榮獲中華職教社第七屆黃炎培職業教育獎“優秀學校獎”。學校是全國高等職業學校校長聯席會議主席單位和秘書處單位。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查、考試(專業技能測試、試講、面試等)、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報備員額制教師,統一納入事業編制管理。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計劃詳見《寧波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教師計劃--碩士研究生》(見附件)。
(二)招聘注意事項:
1.已取得學歷(學位,包括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的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職稱、相關證書的取得時間和年齡、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其中35周歲及以下計算時間為1988年10月26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齡要求以此類推。
2.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畢業),報考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者可憑就業推薦表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報名,但須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錄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等同于國內2024年普通應屆畢業生,報考時仍未畢業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但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和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到期未取得的不予錄用)。
3.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參考教育部頒發的高校專業設置目錄,結合用人單位的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對于未列入目錄的專業,按專業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則把握,國(境)外留學人員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為準。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0日。
2.報名方式:考生報名系統報名,同一公告每人僅限報考一個崗位。
報名系統報名須知:登陸寧波職業技術學院招聘考生報名系統,電腦端:https://rszp.app.nbpt.edu.cn/jfV5nzjszp,系統移動端:https://rszp.app.nbpt.edu.cn(需通過手機端打開) 。報名關鍵步驟:1)點擊(2、身份注冊)進行登錄賬號注冊,注冊成功請保存賬號密碼,已備后續使用。2)系統登錄后,點擊(5、簡歷管理)在線填寫簡歷,上傳佐證材料,完成后提交給人事處。3)點擊(6、崗位報名),選擇“寧波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教師公告”,點擊后面報名按鈕,選擇應聘崗位并報名。4)點擊(7、報名結果)隨時查看報名結果信息。5)點擊(9、消息通知),查看短信通知信息。
3、資格初審
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寧波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考試資格。不符合招聘條件的,通過回復郵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本次招聘崗位根據往年招聘情況,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5、通過資格初審進入考試的人員可通過報名系統查詢,學校人事處通知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及考試的時間、地點。
(二)考試
此次公開招聘的信息安全技術應用專業教師崗位,考試形式為“專業技能測試+試講+面試”;培訓教師崗位,考試形式為“專業技能測試+面試”。具體考試辦法待資格復審前通過學校官網另行通知。面試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資格復審
考試前,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本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同時提供教育部學生信息網在線生成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和《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國(境)外留學已畢業人員提供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屬于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的可憑國境外院校學籍證明、中英文課程成績單;部分崗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稱證書等必備的佐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掃描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有獲獎證書或比賽成績證明的也可提供相應材料。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考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試資格。
2、試講和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專業或崗位的實際操作能力、專業知識儲備等。試講主要測試招聘崗位所必須具備的教學能力、專業知識水平、專業能力、研發能力、創新能力、成果轉化能力等。專業技能測試、試講總分各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回答問題準確度和氣質儀表等。其中培訓教師崗位面試還涉及翻譯能力、口語發音等。
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績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專業教師崗位,專業技能測試后,按考生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6的比例進入試講(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試講后按考生“專業技能測試50%+試講50%”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進入面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
培訓教師崗位,專業技能測試后,按考生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進入面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
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試講或面試的,視作放棄;由此產生的空缺試講或面試入圍名額不替補。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專業教師崗位考試總成績為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的30%+試講的30%+面試成績的40%之和,滿分為100分。培訓教師崗位考試總成績為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的40%+面試成績的60%之和,滿分為100分。在考生專業技能測試、試講、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排序。總成績、試講和專業技能測試、面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
試講、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于考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網上下載體檢表格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并再一次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核。逾期不進行考核、考核或報考資格復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所有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寧波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
2.因教學工作需要,擬聘用人員不能將人事檔案調至寧波職業技術學院的,或不按規定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3.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4.錄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照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或崗位要求的,考核結果不合格,解除聘用關系。
5.已公示的擬聘用人員取消聘用資格的空缺指標不再遞補。
(五)聯系地址和聯系方式:
學校人事處聯系方式:寧波職業技術學院東校區聯盟大廈1313辦公室,寧波市北侖區新大路1069號,聯系人:姜老師,胡老師。聯系電話:0574-86891361,86891327。
公開招聘郵箱:hr@nbpt.edu.cn
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6891931
寧波職業技術學院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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