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內蒙古呼和浩特職業學院招聘急需緊缺鐵道類專業教師45人公告
來源: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
2024-10-28 10:57:47
呼和浩特職業學院公開招聘急需緊缺鐵道類專業教師公告
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呼和浩特職業學院公開招聘急需緊缺鐵道類專業教師工作實施方案》等有關要求,現將呼和浩特職業學院公開招聘急需緊缺鐵道類專業教師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數量及方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呼和浩特職業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5人,納入事業編制管理,詳情請閱讀《呼和浩特職業學院公開招聘急需緊缺鐵道類專業教師崗位需求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1)。
本次招聘采取“面試+考察”方式進行。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8年10月30日(不含)至2006年10月30日(含)期間出生的;對于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校教師系列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即1983年10月30日(不含)之后出生;
6.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應聘人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條件(含《崗位表》中各項條件)的取得時間為2024年10月30日(不含)之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2024年10月30日及以后仍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研究生;
2.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與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hhpta.org.cn/)。
報名時間:2024年10月30日9時-11月5日17時。
為避免網絡擁堵,請應聘人員盡可能提早報名,避免審核不通過后因時間原因無法補充材料或改報其他崗位。
《崗位表》中所要求的專業類別或專業等,參照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主辦的研招網專業庫(https://yz.chsi.com.cn/zyk)中的專業。
鑒于上述參考專業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一些舊專業、新興學科、交叉學科、國外學科等,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為上述參考目錄中沒有的專業,且該專業與崗位要求專業相近相似的,應聘人員須于報名開始后前2天內報名并提交材料。
對于上述參考專業目錄中沒有的專業,招聘單位在研判時,主要參考教育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頒布的其他專業目錄和新舊專業對照等信息,結合應聘人員所學課程等情況,經招聘單位集體研究或專家論證后,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并將研判結果報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如所持研究生畢業證上專業名稱為一級學科名稱,且其研究方向與該崗位對應要求的二級學科一致,并在報名時上傳本人就讀院校出具的相關專業方向證明,可按照符合報考條件對待。但在考察階段,用人單位將根據該應聘人員人事檔案中留存的研究生招生階段材料和學習成績單等信息進行甄別。對其中隱瞞事實、弄虛作假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2.應聘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用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報名,報名與參加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詳見《崗位表》)。報名時,應聘人員應當簽署《考試誠信承諾書》,否則不接受報名。應聘人員須按要求在網上填寫《呼和浩特職業學院公開招聘急需緊缺鐵道類專業教師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圖片(jpg格式)。
(1)《報名登記表》填寫要求:
①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從大學(專科、本科)至今的所有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須逐一對照報考崗位需具備的條件,填寫需要說明的問題。
學習經歷:填寫本人就讀專科、本科和研究生學習經歷,包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和專業(須如實按照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取得的學歷、學位(含第二學位、二學位、輔修學位及專業)。
工作簡歷:須完整填寫到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工作。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公務員(參公人員)或已被事業單位列編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過試用期或最低服務年限;與機關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未列編簽訂聘用合同)或被勞務派遣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質(勞動合同制、未列編聘用人員、勞務派遣人員等)。
需要說明的問題:應聘人員須對照崗位要求,填寫是否符合該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②信息填寫存在不全、不規范、無法判斷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等問題的,招聘單位可不予審查通過。
③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等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納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2)上傳材料圖片清單(jpg格式):
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大小為20KB以下,照片不得含有姓名、身份證號等其他個人信息);
②身份證(正反面)或護照原件的掃描件;
③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的掃描件、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留學回國人員以留學取得學歷、學位應聘的,除須提供公告和《崗位表》中規定的材料外,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的掃描件;屬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的掃描件;
④報考崗位要求專業方向的,如畢業證書中無明確標識,須提供由畢業院校(系、院、部)教務部門出具的專業方向證明原件的掃描件;
⑤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須提供已過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的證明原件的掃描件;
⑥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證明原件的掃描件;
⑦公告和《崗位表》中明確的其他材料和其他能夠佐證本人報考資格的材料。
以上極個別材料應聘人員無法在報名階段提供的,經招聘單位同意后可先行上傳承諾書,承諾書內容及格式等須按招聘單位要求撰寫。承諾書符合要求的,資格審查可按通過處理;如果不符合要求,資格審查將不予通過。延遲提交的材料最晚于本人面試前3天發送至招聘單位指定的電子郵箱,如存在不按規定時間補充材料、補充材料依然不齊全或補充的材料無法判斷是否符合資格條件等情形的,直接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
3.應聘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所需上傳材料齊全后點擊提交(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
4.應聘人員對公告和《崗位表》中明確的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查閱《崗位表》中應聘崗位對應的咨詢電話。
5.網上報名后,系統會自動分配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應聘人員確認是否成功提交個人信息、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面試通知單》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
6.應聘人員在報名時要確保正確提供個人聯系方式,在整個招聘過程,特別是在資格審查期間要保持通訊暢通,并隨時關注報名網站,以便接收重要事項通知。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10月30日9時 - 11月5日19時。
2.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網上進行。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
(三)報名結果的確認
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審查結果,審查通過即報名成功,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試費用。
報名成功后,應聘人員自行下載并打印《報名登記表》。
(四)面試
面試工作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實施。
1.進入面試范圍人員的確定:面試不設開考比例,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時間、內容、方式
(1)面試時間:2024年11月10日。面試工作在呼和浩特市實地現場組織實施。
(2)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以及相關專業應具備的基本技能等。
(3)面試參考教材見附件2。面試時應聘人員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對不按規定語言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4)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備課時間30分鐘,試講時間15分鐘。
3.打印《面試通知單》
(1)通過資格審核且具備面試資格的人員,請登錄“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hhpta.org.cn/)打印《面試通知單》。
(2)打印時間: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9日。
(3)注意事項
①請盡早打印并認真閱讀《面試通知單》。具體面試時間、地點、流程以及注意事項,以《面試通知單》公布的內容為準。
②所有面試人員,特別是外地居住人員,請提前做好行程規劃,務必按照本公告和《面試通知單》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前往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規定要求參加面試,影響面試成績及后續體檢考察的,由面試人員自行負責。
③應聘人員參加面試時,不得身著帶有特殊職業標志的制式服裝。通常以正裝為主,不得有特殊標記、裝飾。
4.面試合格分數線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不得計算考試總成績。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5.面試成績。
面試滿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數,面試成績當場向參加面試人員公布。
(五)總成績計算
1.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2.按照每個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招聘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員。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由面試組織方進行加試(加試形式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確定)后再按照該崗位擬聘用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
3.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和招聘單位網站上公布。
(六)體檢與考察
1.體檢
(1)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在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定的體檢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
(2)體檢者與體檢醫生有回避關系的,應向招聘單位提出。
(3)體檢結果按照管理權限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于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應聘人員取消聘用資格,按照該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4)應聘人員對當日、當場不能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5日內向招聘單位提交復檢申請,招聘單位應盡快安排應聘人員復檢。招聘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5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2.考察
(1)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堅決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擋在門外。
(2)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招聘單位審核無誤后,報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考察結束后,有對考察對象舉報的,招聘單位要認真核實,重新作出考察結論,報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3)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經招聘單位研究確定,取消其聘用資格。考察階段因個人原因放棄、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按照該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4)應聘人員接到體檢結論后,應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內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特殊情況確實無法按時提交材料的,應聘人員需書面向招聘單位提出申請,招聘單位同意后可約定延遲提交材料的時間。未經招聘單位同意且未按時提交有關材料的,或經同意延時提交材料后仍無法按時提交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
(5)考察階段無法正常聯系、拒不配合的,視為自行放棄聘用資格,按照該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
對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報名網站和招聘單位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招聘單位填寫《呼和浩特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備案花名冊》(以下簡稱《花名冊》),審核無誤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報送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有關人員起聘時間以備案時間為準。
(1)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2)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已被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的以及錄取為全日制學生的;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等影響聘用的;具有其他影響聘用資格情形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取消聘用后產生的缺額,在《花名冊》備案前,按照該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3)對與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取消聘用后產生的缺額,在《花名冊》備案前,按照該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4)《花名冊》備案后,相關招聘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2.聘用
招聘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招聘單位應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制度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紀律和監督
(一)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1.崗位回避。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有親屬關系的,應當在報名時主動報告;應聘人員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等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2.履職回避。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人員利害關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履行職責的,應當回避。
(二)招聘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五、建立應聘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為強化應聘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應聘人員在考試報名前須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并建立應聘人員考試誠信檔案。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條款規定,記入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檔案。應聘人員在辦理事業單位聘用手續后,出現因個人原因主動提出放棄并導致崗位空缺而無法進行遞補的,記入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檔案。聘用手續起算日期以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花名冊》備案日期為準。被記錄上述情形的,由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通過內蒙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綜合管理平臺中“誠信檔案”模塊錄入應聘人員信息,并實現全區資源共享、查詢。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本次招聘體檢、考察、公示等各環節出現缺額的,按照該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如遞補時出現成績并列情形的,由面試組織方進行加試(加試形式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確定)。
(三)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本次招聘工作期間成績公布、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發布將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hhpta.org.cn/)公告。
(五)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
網上報名技術支持咨詢、政策咨詢、監督舉報電話詳見《崗位表》。
應聘人員需咨詢或投訴的,請于報名期間和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撥打。
本公告由呼和浩特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呼和浩特職業學院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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