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內蒙古阿拉善盟引進高學歷人才49人簡章
來源:阿拉善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10-28 10:58:15
阿拉善盟2024年度“智匯駝鄉·鴻雁歸巢”公開引進高學歷人才簡章
為確保2024年度“智匯駝鄉·鴻雁歸巢”公開引進高學歷人才工作順利進行,根據《阿拉善盟人才引進培養和服務保障管理辦法(試行)》《阿拉善盟2024年度“智匯駝鄉·鴻雁歸巢”公開引進高學歷人才工作實施方案》,制定本簡章。
一、引才人數
面向社會公開引進49人,其中:盟本級15人,旗區34人。具體引才崗位及人數以《阿拉善盟2024年度“智匯駝鄉·鴻雁歸巢”公開引進高學歷人才崗位表》(以下簡稱《引才崗位表》)為準。
二、引才條件及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詳見《引才崗位表》。
(二)引進對象
1.面向全國,不限戶籍。
2.取得國內外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的畢業生(含202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且大學本科階段須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錄取并取得相應畢業證、學位證。
大學本科、研究生階段在國內就讀的,須提供大學本科、研究生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及國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留學回國人員以留學取得學歷報考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定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我國駐外領事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屬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3.年齡要求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10月25日(不含)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即1978年10月25日(不含)后出生的;
以上時間要求,除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取得時間在2024年12月底之前,其他條件(含《引才崗位表》中各項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本引才簡章發布之前。
下列人員不予引進:
1.阿拉善盟內在編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近5年內我盟機關事業單位辭職或被辭退的在編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考錄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各類專升本、成人自考以及在職取得學歷學位人員;
5.處于黨紀政務處分所規定的處分期內的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4年12月底前畢業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8.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引才程序
(一)報名
1.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阿拉善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專欄(http://rsj.als.gov.cn/col/col5778/index.html)。報名時,無需交納報名費。
報名時間:2024年10月29日9:00—11月4日18:00。
2.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引才簡章和《引才崗位表》中的各項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擇符合自身條件的崗位進行報考。
3.報名時,應聘人員在注冊登錄后,須仔細閱讀《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先在報名網站上簽署《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然后按要求準確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名時所用二代身份證(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或護照)等證件要與參加筆試、面試時所用證件一致。
4.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高中到研究生畢業至今的所有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未按要求填寫或時間有斷開的,用人單位將不予審核通過。
學習經歷:要填寫學習期間(高中、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專業、學位(其中,所學專業必須嚴格按照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填寫)。
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截止報名開始之日,要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已被盟外事業單位列編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過試用期”。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故意隱瞞工作經歷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個人承擔。
5.阿拉善盟內國有企業正式聘用人員報名,須上傳本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6.崗位要求專業條件為應聘人員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報名時,應當以主修專業所獲學歷、學位證書為準,不接受以第二學位或輔修專業應聘。《引才崗位表》中所要求的專業,主要參考教育部“研究生招生考試信息網”專業目錄設置。崗位專業名稱中包含“門類”字樣的為學科門類,包含“類”字樣的為學科類別,下設專業均可報考;不包含“門類”“類”字樣的均為具體專業,只限本專業報考。崗位設置專業代碼,請應聘人員報名時認真核對。
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如實填寫本人大學本科、研究生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對應代碼。對現行專業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的一些高校自設專業、新興學科、國外教育學科等,應聘人員也要如實填寫,以便資格審核人員初步判斷是否符合崗位的專業要求(提示:資格復審、考察等環節將進行深入、具體審核,請應聘人員認真對待,慎重選擇報考崗位)。
7.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應聘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提交后應再次核對信息,發現錯誤的要及時修改。
8.應聘人員在注冊報名時使用的個人聯系電話在整個引才階段務必保持暢通,以便各環節必要時的聯系溝通。因電話無法接通或所留號碼錯誤而影響本人考試、聘用的,后果自負。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網站上進行,由各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并解釋(《引才崗位表》中附具體咨詢電話)。各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審核。
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10月29日9:00—11月5日12:00。
2.各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將在應聘人員報名后1日內(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提出審核意見,對符合條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條件的,嚴禁資格審核通過;審核未通過的,將在審核狀態中簡要說明理由。如因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導致審核未通過的,應聘人員應及時補充、修改或說明后重新保存提交。
應聘人員對自己的審核狀態要隨時關注,因未及時查看審核狀態或未及時完善相關信息而影響本人報名的,責任自負。如用人單位需要,留學歸國等應聘人員應及時提供相關認定材料。留學歸國等應聘人員所學學科專業與資格條件要求的學科專業相近但不在選定參考目錄的,各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應當結合所學課程、研究方向等進行審核,不得以學科專業不在參考目錄為由不予通過審核。
3.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已提交報名申請但尚未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應聘人員,仍可以修改除姓名、身份證號以外的報考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在規定的報名時間截止后,已提交報名申請但尚未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應聘人員,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選擇好崗位后應盡早報名確認,防止報名后期出現網絡擁堵情況,影響報名。
4.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即確認報名成功,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5.確認報名成功后,應聘人員應隨時關注報名網站相關信息,及時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
1.筆試地點設在阿拉善左旗巴彥浩特鎮,筆試具體時間、考點等事宜,將于筆試前5日內在報名網站公告,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報名網站。
2.筆試不設開考比例,報名初審通過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筆試滿分100分,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不指定參考書目,不劃定考試范圍。
3.應聘人員須憑二代身份證(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開考30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
4.筆試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蒙古文字兩種試卷,應聘人員可在報名時自行選擇試卷語種。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5.筆試閱卷工作結束后,醫學類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由行業主管部門確定,其他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由阿拉善盟“智匯駝鄉·鴻雁歸巢”高學歷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引才工作辦公室”)根據所有參加考試人員平均成績確定(核算后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人員進入資格復審。
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6.筆試成績復核。應聘人員對于缺考、零分和違紀違規三種情形有異議的,可在成績公布后的3個工作日內申請成績復核。除上述情形外,原則上不接受應聘人員查分申請。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主要審核應聘人員身份、學歷、學位、專業等相關資格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
2.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信息、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以及未經引才工作辦公室同意且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專業能力測試)資格。
3.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全部進入面試(專業能力測試)。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具體工作要求,將提前在報名網站上公告。
(五)面試(專業能力測試)
1.面試(專業能力測試)時,醫學類崗位由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其他崗位面試(專業能力測試)由引才工作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面試(專業能力測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劃定為70分。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專業能力測試)時間、地點、最低合格分數線及打印面試(專業能力測試)通知書等事宜,將于面試前5日內在報名網站上公告。
2.進入面試(專業能力測試)的應聘人員須持面試(專業能力測試)通知書及二代身份證(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或護照)等有效身份證明原件,按照面試公告要求在指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專業能力測試),未按時參加者視為放棄面試(專業能力測試)資格。
3.醫學類崗位面試采取專業能力測試方式進行,其他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專業能力測試)滿分100分。每位應聘人員面試(專業能力測試)結束后,現場公布面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面試(專業能力測試)不指定參考書目,不劃定考試范圍。
4.醫學類崗位蒙醫專業使用蒙古語作答。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面試時只能使用一種語言作答,不能混用。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5.醫學類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專業能力測試成績×60%;其他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應聘人員面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將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6.根據崗位引才計劃數,從達到同崗位面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員。若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若筆試成績也并列,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醫學類崗位加試形式由行業主管部門研究確定,其他崗位加試形式由引才工作辦公室根據實際確定。
(六)調劑
1.調劑崗位。總成績核定后空缺的崗位,根據用人單位需求進行人員調劑。
2.調劑范圍。達到面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但未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應聘人員,全部進入調劑人員范圍。
調劑公告將在報名網站上及時公布。
3.調劑規則。對服從組織調劑的應聘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人崗相適、專業相符的原則和崗位要求的條件,依次由應聘人員選擇調劑崗位。調劑崗位一經選定不予變更。
4.調劑補錄。因應聘人員不服從調劑而空缺的崗位,在調劑人員范圍內,按照調劑規則依次進行調劑補錄。因無符合條件人選而空缺的崗位,不再進行調劑和調劑補錄。
5.調劑結果公示。調劑工作全部結束后,經公示無異議的應聘人員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
(七)體檢和考察
1.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由引才工作辦公室統一組織。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到指定的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其他醫療機構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定。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體檢時間、地點將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2.考察。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組織實施,須在體檢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考察對象須在規定時限內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考察對象不配合而導致考察工作未按時完成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成2人以上的考察組。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個人誠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了解被考察人員的政治表現和政治傾向,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不予聘用。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被考察人員面談、民主測評等方式進行,根據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等,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的,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黨委(黨組)研究確定,可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遞補
本次公開引進高學歷人才工作對面試(專業能力測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不合格、自愿放棄等各種原因造成崗位缺額的,按應聘崗位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每個環節只遞補一次。盟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研究決定聘用事宜后,不再進行遞補。
(九)公示
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及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阿拉善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專欄、阿拉善黨建網站(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對于反映應聘人員有關問題的舉報信、電話將及時調查核實并將最終核實結果反饋舉報人。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1.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盟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研究通過后,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各級組織、編制、人社部門辦理聘用手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試用期內發現有不符合應聘崗位要求,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服務期限內。
2.下列人員不得聘用:
(1)在本次招聘報名結束至辦理聘用手續前,參加其他公務員考錄或事業單位編制內公開招聘,且被其他機關(參公單位)錄用或被事業單位列編聘用的;
(2)應聘人員在本次招聘報名結束至辦理聘用手續前,成為在讀全日制學生的;
(3)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4)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違紀違規的;
(5)在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情況而影響聘用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3.相關待遇。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執行國家規定的人事、薪酬、社保等政策規定,并簽訂服務期協議(在我盟實際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服務期內不得向盟外流動)。對符合《阿拉善盟人才引進培養和服務保障管理辦法(試行)》及配套人才政策中相關人才標準的,經盟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認定后可享受相關政策待遇。
四、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本引才簡章和《引才崗位表》中有關報考要求和資格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報考。在資格初審、復審環節中,工作人員將盡力幫助應聘人員發現報名中出現的問題。為此,提醒應聘人員本著對個人負責的態度,認真選擇崗位和填報信息,切勿馬虎大意、弄虛作假、隱瞞情況或存有僥幸心理,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二)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引才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及試用期間發現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嚴重影響聘用的情形,并查實有據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視情節嚴重給予相應處理,并記錄在案。
(三)應聘人員在引才過程中違紀違規的,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引才中違紀違規的認定與處理,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四)應聘人員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等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應聘從事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
(五)在引才各環節中應聘人員如有自愿放棄的,須在規定時間內,向引才工作辦公室(盟委組織部人才科)提交《自愿放棄聲明》并簽字確認。
(六)本引才簡章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報名網站上及時發布。
(七)本引才簡章由引才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引才政策咨詢電話:0483—8353260(盟委組織部人才科)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483—8771001(盟人事考試和培訓中心)
崗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
監督電話:0483—8333859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阿拉善盟“智匯駝鄉·鴻雁歸巢”高學歷
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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