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四川攀枝花市東區招聘中小學教師40人公告
來源:攀西人才網
2024-10-28 13:39:57
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攀枝花市東區教育和體育局關于攀枝花市東區2024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批準,我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40名。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攀西人才網www.pxrc.com.cn、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scdongqu.gov.cn發布)。
一、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完全符合《攀枝花市東區2024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情況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情況表》) 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的社會在職工作者、社會未就業人員。其中,202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聘用確認等手續;2025年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必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等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執(職)業資格證書和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書等。未在本公告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證明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如留學期間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國內的專業名稱不一致的,須提供相關高校或省及以上相關科研機構等第三方對其留學所學專業進行認定,認定與招聘專業為相似專業的可視為專業資格條件合格。
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按照《攀枝花市東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攀枝花市東區教育和體育局 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實施辦法(試行)》(攀東退役軍人〔2023〕27號)規定,此次中小學教師招聘中,面向退役軍人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1名,崗位詳見《崗位情況表》(附件1)。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年滿18周歲。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8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83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即1978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有關回避規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檢監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情況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要求”和“專業”兩欄分別相符;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要求”中學位資格要求相符。對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報考人員,在校期間取得國家教育部門承認且能在相關認證網站核驗的雙學位證書、第二學士學位證書的,可依據雙學位證書、第二學士學位證書注明的專業報考。部分崗位要求職業(執業)資格條件或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職業(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但尚未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可以報考,但應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資格證書。
(6)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共黨籍、開除公職的。
(3)在行政事業單位辭退(解聘)不滿五年的。
(4)尚處于試用期內或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4日)。
(5)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6)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
(7)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8)在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人員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9)在公招考試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10)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明確的、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11)人事(學籍)檔案有學歷、經歷、年齡等造假情形的。
(12)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特別提示:不符報考條件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三、公開招聘單位和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事業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招聘名額為40名,具體崗位見《崗位情況表》(附件1)。
四、報名及網上繳費
(一)報名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24年11月4日9:00時—11月8日17:00時,報名入口為:(https://bm.e21cn.com/ ),報名及資格初審程序如下:
1.選擇崗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 “崗位情況表”,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不符者請勿報名,每個報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報一個崗位。只能用有效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于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17:00期間按網站(https://bm.e21cn.com/ )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攀枝花市東區2024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各項內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大小在10KB至30KB之間的近期免冠正面白色背景證件照片。報考者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報名時考生所填寫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學歷、專業、畢業時間、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基本信息真實可靠,所選報考單位、崗位等相關信息準確無誤,提供的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等有關證件真實有效。考試時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舊版臨時身份證、學生證和駕駛證等證件)參加考試。準考證信息與身份證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如因填報的各項信息有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最終資格審查不通過的,由此產生的后果應由報考者本人負責;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考、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所留聯系方式必須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請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本次考試資格初審工作由區教體局負責。報考人員請于2024年11月4日9:00時-2024年11月8日17: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審核(提示:請報考者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審核結果)。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攀枝花市東區2024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11月8日17:00)刪除報名表,改報其他崗位。
考生對崗位要求的專業等資格條件和本公告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崗位情況表》中的“咨詢電話”向區教體局咨詢。
特別提示:報考者請及時進行網絡填報并查詢資格初審結果,盡量不要集中在報名的最后一天進行。如出現網絡不暢,請避開網絡高峰期或撥打網絡技術咨詢電話。
(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24年11月4日-11月10日17:00時前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關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的規定標準: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符合以下減免條件的報考者,在資格初審通過后,請于2024年11月4日-11月8日17:00時內到攀枝花市東區教育和體育局601辦公室(東區天津路8號)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筆試考務費用的手續。考生提交減免所需材料務必真實有效。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務費減免(聯系電話:0812-2293736)。
1.《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四川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號)規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縣(市、區)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脫貧戶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原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憑有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或民政部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
(三)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崗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區公招領導小組統一安排,相應調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調減或取消崗位的情況,將及時在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政府網向社會公告。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考生可另行報考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或退費。
(四)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并繳費的考生,請于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期間登錄(https://bm.e21cn.com/ )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考試
本次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考試成績按以下原則計算:
筆試總成績=《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及范圍。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內容見《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附件2),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24年11月23日,如有變化另行通知,地點在攀枝花市,詳見《準考證》。報考者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因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負責。未按規定時間在規定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3.筆試成績公布。筆試考試中存在缺考筆試科目、筆試成績為零分或違紀的考生,不進行筆試排名。筆試成績于12月中旬通過攀西人才網公布。
本次招聘按規定將設置筆試總成績最低分數線,筆試總成績最低分數線計算方式:有效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的平均分×70%。筆試有缺考、違紀、零分的考生成績不作為有效成績計算平均分。
4.政策性加分。⑴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按《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定加分;⑵退役大學生士兵按《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和《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有關加分政策答復意見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號)規定加分;⑶“三支一扶”及“特崗教師”人員按《關于實施第四輪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的通知》(川人社發〔2021〕19號)規定加分;⑷“西部志愿者”人員按《關于推動四川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川青聯發〔2021〕28號)規定加分。⑸“公共衛生特別服務崗(含應急崗)”人員按《四川省2022年公共衛生特別服務崗項目實施方案》(川衛發〔2022〕7號)、《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崗位招募實施方案》(川衛人教函〔2022〕84號)文件規定加分。⑹對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我市少數民族考生按《關于調整我市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本市事業單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見》(攀組綜〔2013〕47號)和《關于調整我市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本市事業單位享受加分政策覆蓋范圍的通知》(攀組通〔2021〕202號)規定加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規定的考生,在筆試總成績中加分,不同加分項目可累計計算,最高不超過6分。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請于2024年11月12日-1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6:30)提供以下證明材料送交攀枝花市東區教育和體育局601辦公室(東區天津路8號)。本人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前來提交加分申請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員遞交,但需提交考生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委托書(載明委托事項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特崗教師計劃”人員和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攀枝花市東區2024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1份,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和服務證書、身份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服務期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24年11月4日。
“公共衛生特別服務崗(含應急崗)”人員:《攀枝花市東區2024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1份,服務合同(協議)、服務期滿考核材料和身份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服務期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4日。
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攀枝花市東區2024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1份,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優秀士兵證》《優秀士官證》《優秀義務兵證》《優秀學員證》有關獎勵證書(證章)和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畢業證、身份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本市少數民族考生:《攀枝花市東區2024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1份,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注意:戶口簿復印件須含首頁及考生本人頁面)1份。
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責任由報考者自負。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以及從機關事業單位辭職、辭退、辭聘、解聘等人員,不享受加分政策。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區教體局具體負責。根據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具體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筆試總成績低于本次筆試總成績最低分數線、筆試有缺考、違紀、零分的考生不能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考生在接到資格復審通知后,應持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相關事宜在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1.《報考信息表》2份(請在報名網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有效的高校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其中,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在規定時間內尚未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202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和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學制、畢業時間等情況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
4.服務期未滿的國家和省項目志愿者報考的,需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5.如系機關事業單位非試用期內或服務期未滿的正式在編在職工作人員,須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原件。
6.在職教師須出具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原件。
7.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出具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原件。
8.崗位條件要求的其它證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
9.報考面向退役軍人招考崗位的,除持以上材料外,還須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
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資格復審不予通過,責任由報考者自負。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科目及方式。
面試方式為講微格課或講微格課+專業技能測試(具體崗位面試方式見附件1)。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其中面試方式為講課+技能測試的崗位講課和技能測試各占50分。
面試科目面試方式面試分值
教師崗位(除音樂、美術教師外)講微格課100分
音樂教師崗位講微格課100分,講微格課成績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各占50%。
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
美術教師崗位講微格課100分,講微格課成績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各占50%。
專業技能測試
3.面試人員確定。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而產生的空缺,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同一招聘單位同一崗位最多遞補兩次,按同等程序及要求進行資格復查。因筆試總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缺考,導致實際開考比例低于3:1的,仍視為有效比例,以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在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政府網公布。
4.面試通知書的領取。
通過資格復審的面試考生,憑本人身份證領取面試通知書,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按照《關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的規定標準:面試考務費80元),具體時間、地點在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政府網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不含過期身份證、一代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等其他證件、證明)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
5.面試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缺考面試或者面試成績為0分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最低分數線為60分,低于此分數的不能進入公開招聘的下一環節。
(四)考試總成績公布
考試總成績(含筆試成績、加分、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于面試工作結束后及時在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政府網公布。
六、體檢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加政策性加分)高低確定名次;若筆試總成績仍然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若筆試成績仍然相同,按《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成績確定名次;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則加試專業知識筆試,以加試的專業知識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體檢由區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在指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國家和我省行業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如有殘疾考生進入體檢環節,主要以是否能正常履職作為參考標準。
招聘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進入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同一招聘單位同一崗位最多遞補兩次。
報考者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機關或者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等額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區人社局和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核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中組發〔2021〕11號)文件規定執行。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將采取實地走訪、個別談話、審核人事了解考察人選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無犯罪記錄查詢、同本人面談等方式,主要對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個人誠信、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
因個人原因導致本次考試負責考核工作的相關部門無法對其進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個人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可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遞補人員體檢合格后,對其進行考察。
八、公示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由區人社局在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政府網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對取消擬聘用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缺額,按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和考察,遞補只進行一次。
九、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及試用期
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擬聘用人員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有關材料審查后分別報組織人社部門審核確認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其中,202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和就業報到證,并憑證書辦理聘用相關手續。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在審核確認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及通過審核確認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取消擬聘(聘用)人員資格。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本次公招的中小學教師納入東區“區管校聘”的統一管理范疇,由區教師服務中心對教師進行統一的調配和管理。聘用時,同一崗位的報考者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名選擇任教學校(排名靠前者先選),統一和區教師服務中心簽訂人事聘用合同后,再派遣到本人選擇的學校工作。
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以招聘通知為準)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
本次公開招聘人員須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新聘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管理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按相關程序辦理轉正定級;試用期間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取消聘用。新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東區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十、紀律監督與回避
為保證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招聘工作實行信息、程序、結果的全部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等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參與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的,一經查實,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已經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特別提示
1.考生應及時上網查閱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參加公開招聘各項程序的,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后果。
2.考生應按照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體檢、報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3.請考生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及時告知招考部門。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4.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以各種名義舉辦的輔導(培訓)班、輔導(培訓)網站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二、有關監督、咨詢電話
監督電話:
攀枝花市東區紀委監委:0812-12388
考務政策咨詢電話(上午9:00—11:30,下午15:00—16:30):
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12-3933508
攀枝花市東區教育和體育局:0812-2293736、0812-2293506。
網上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28-83336031
十三、本公告由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涉及職位具體要求由攀枝花市東區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2024年10月28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