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西桂林市資源縣事業單位直接招聘三支一扶服務期滿人員公告
來源:桂林人才網
2024-10-28 15:54:51
資源縣事業單位2024年度直接考核公開招聘“三支一扶”服務期滿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中共桂林市委組織部、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桂林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桂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市人社發〔2012〕80號)、自治區人社廳《關于在基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號)、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通知》(廳發〔2018〕14號)和中共桂林市委辦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通知》(辦發[2018]23號)精神,現決定組織實施資源縣事業單位2024年度直接考核公開招聘“三支一扶”服務期滿人員,共5個職位,計劃招聘5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
(六)具備應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職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詳見《資源縣事業單位2024年度直接考核公開招聘“三支一扶”服務期滿人員職位計劃表》( 附件1 );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仍在處罰期限內的人員;
4.新錄用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新聘用未滿3年(含試用期)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名;
5.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人員;
7.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條件中凡涉及時間段的計算,均以2024年11 月4日為界。
2.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1988年11月4日至2006年11月4日期間出生)。
3.國家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符合報考條件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先向所在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取得所在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后,方能報考。
4.報考人員注意核對報考專業,專業請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4年版)》核對。
二、招聘程序
資源縣事業單位2024年直接考核公開招聘“三支一扶”服務期滿人員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考核、考察、體檢、公示和聘用等環節進行。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網、資源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發布招聘公告及職位計劃表。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本次資源縣事業單位2024年度直接考核公開招聘“三支一扶”服務期滿人員的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現場報名時間::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報名地點:資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406室。
報名聯系電話:0773-4366983
凡符合招聘職位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人員,現場填寫《資源縣事業單位2024年直接考核公開招聘“三支一扶”服務期滿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二份,貼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如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服務證明等),通過資格審查后交復印件一份。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現場報名原則上要求報考人員本人到場,如本人確有原因不能到場,可委托報名。受委托人應提供委托人親筆手寫委托書(加蓋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報考人員有效身份證明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的,視為報考人員委托受委托人報名并承擔責任。
(三)資格審查
資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專人,現場按照本《公告》的規定和《資源縣事業單位2024年度直接考核公開招聘“三支一扶”服務期滿人員職位計劃表》公布的招聘職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同意報考的要說明理由,并當面反饋給報考人員。
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并認真核對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條件和招聘職位計劃表中招聘職位的資格條件,凡是不符合報考條件,仍提供虛假信息報名的,一經核實,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資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
四、考核
(一)考核人員的確定
經過現場資格審查確認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均可直接進入考核程序,并按實際通過資格審查人數確定考核人選。通過資格審查進入考核程序的報考人員,要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核。未能按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資格。
(二)考核的組織實施
考核工作由資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全程接受資源縣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三)考核的形式、時間、地點
考核形式為現場考核。
考核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一)考察人選的確定。考核合格以上人員按1:1確定為考察人選,由考核組與用人單位共同研究確定。
(二)考察工作由資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考察組由資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招聘單位2人以上組成。
(三)考察內容: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報考資格的匹配性、真實性,以及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遵守原工作單位規章制度等情況。考察的同時,要進行報考資格復審。
(四)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據實寫出書面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確的考察意見(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考察組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工作,考察結束后要形成書面材料(一式兩份),考察組成員簽名,加蓋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公章,報資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資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察結果,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六)自愿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體檢環節,可從報考同一職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本款第(一)條規定依次遞補。
六、體檢
體檢由資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體檢時間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體檢工作按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要求執行,體檢標準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操作手冊 (試行)》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有當日當場復檢要求的體檢項目,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體檢規定執行復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自收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資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最終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二)組織體檢時,工作人員(含體檢醫生,下同)與報考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在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凡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資格。報考人員無故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的,從報考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筆試合格成績+面試合格成績)人員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無遞補人選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七、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資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招聘面試、考察、體檢等程序得到的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招聘公告發布的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填寫《桂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經資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聘用手續須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內到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對公示期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查實,經查實有問題的,不予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后,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后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二)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簽訂合同時間應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計算。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最低服務年限3-5年(含試用期)。初次就業的受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八、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考試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察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四)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相應的行政處分。
(五)招聘單位要嚴格按公開考試招聘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監督。如發現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應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注意核對報考專業,專業請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4年版)》核對。報考人員本人所學專業,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4年版)》中沒有列入的,報名時可以選擇與所列專業相近(所學專業主要課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職位報考,是否符合職位專業要求,由資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
2.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資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指定面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資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名義舉辦的面試培訓班,均與資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報名、面試、考察、體檢等相關環節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本《公告》由資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73-4366983。
附件:
資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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