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疆政法學院招聘122人公告
來源:新疆政法學院
2024-10-30 09:38:52
新疆政法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學校人才隊伍建設,落實“人才強校”戰略,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做好2024年度兵團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兵人社發電〔2024〕3號)相關規定,經學校黨委研究并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新疆政法學院決定202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2021年1月,經教育部批準,由石河子大學科技學院整合兵團警官高等專科學校辦學資源轉設為新疆政法學院。學校是一所由兵團負責領導和管理的多科性政法類普通公立本科院校,坐落于絲路重鎮、屯墾新城圖木舒克市,主要培養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所需要的高素質應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以及維護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的政法類人才。
學校堅持“基礎學科齊全、政法特色突出、兵團底色鮮明”的學科建設思路,聚焦政法類、司法警察類,重點打造新工科、新商科等特色專業集群。學校已設立8個教學單位,開設27個本科專業,現有教職工588人,在校學生近12000名。
學校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聚焦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和新疆工作總目標,聚焦新時代兵團職責使命,以“明德尚法,興疆固邊”為校訓,努力把學校建設成為新時代兵團政法人才培養基地、政法干部培訓基地、政法理論與實踐研究基地。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三、招聘計劃
學校2025年計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2名,其中專任教師崗101名、輔導員崗10名、教輔專業技術崗11名。
詳細崗位信息見《新疆政法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四、招聘對象
(一)符合崗位需求的普通高校應屆及往屆碩士、博士畢業生(應屆碩士畢業時間截止為2025年7月31日、應屆博士畢業時間截止為2025年12月31日)。
(二)博士、高級職稱者及特殊人才,學校采取“一事一議”“一人一策”的方式全年招聘。
五、招聘條件
(一)報名條件
1.符合年齡要求:原則上碩士35周歲及以下(輔導員崗位碩士27周歲及以下),博士、副高級職稱者45周歲及以下,正高級職稱者5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招聘公告發布之日。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
3.熱愛教育事業,符合高校教師行為規范,有強烈的責任感和奉獻精神。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與工作能力。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和要求。
7.國家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
具體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新疆政法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5.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已在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冊,單位不同意與應聘人員解除人事關系(聘用合同關系)的人員。
7.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其中,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崗位。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為:發布招聘公告、應聘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試講)和面試、心理測試、綜合素質考核、體檢、調劑及遞補、綜合考察、公示和聘用、到崗后資格復核。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兵團考試信息網(http://btpta.xjbt.gov.cn)、新疆政法學院主頁(http://www.xjzfu.edu.cn)為此次招聘工作信息發布的官方平臺。智聯招聘招考系統(https://xjzfxy.zhaopin.com)為指定報名網站。
(二)應聘報名
1.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可通過查詢《新疆政法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需要咨詢時,請撥打《新疆政法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中注明的各用人單位聯系人咨詢電話。
2.報名時間:原則上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5日止;第二階段崗位數以第一階段空余崗位為準,報名截止2025年4月10日。通過第二階段招聘,如尚有空余崗位,學校可適時啟動第三階段招聘工作,報名截止2025年5月15日。博士、高級職稱者及特殊人才不受報名時間限制。
3.報名材料:報考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指定報名網站(https://xjzfxy.zhaopin.com),按照報名要求注冊并填寫報名信息,同時按照報名要求如實填寫學歷學位信息、家庭情況、科研情況、獲獎情況等,并上傳個人簡歷、學歷學位證書、科研學術成果、報考崗位要求的職稱證書、資格證、獲獎證書等相關材料掃描件。
(1)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和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掃描件等材料。
(2)在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報考人員(含合同制人員)須提供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近期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
(3)學歷和學位證書:如屬國內取得的,須提供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和學位證;如屬國(境)外取得的,須提供崗位所要求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www.cscse.edu.cn)學歷學位認證,并上傳認證證明材料。
(4)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聘書)、獲獎成果證書、任職文件(或聘書)等相關材料。
(5)崗位要求為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的,應提供所在組織部門、基層黨委三個月內出具的黨員身份證明,未作要求的不用提供。
(6)簽訂《應聘新疆政法學院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4)。
(7)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4.報名要求: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要結合自身實際,認真閱讀報考崗位設定的條件,選報自己適合的崗位,防止錯報、誤報。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全面、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按相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騙取報考資格及惡意擾亂報名秩序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三)資格審查
由學校各用人單位按照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結合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報學校人事處進行資格復審。通過人員將收到筆試(試講)和面試通知。凡與報考條件不符、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四)筆試(試講)和面試
筆試采取線下閉卷考試方式進行,考試地點為新疆政法學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試講、面試由各用人單位自行組織。
1.專任教師崗位
各用人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報考條件,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在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后自行組織試講和面試工作。試講主要考核報考人員專業知識、學科素質和學術能力,面試主要考核報考人員的基本素質和專業背景。試講和面試結束后,各用人單位按照招聘崗位1:1.5的比例報人事處。
2.輔導員崗位和教輔專業技術崗位
(1)報名輔導員崗位的人員必須參加筆試。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測驗》及《綜合應用能力》,筆試范圍包括輔導員職業理論、行政職業能力、公共基礎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時事政治等內容。筆試每科滿分100分,總分共計200分。
教輔專業技術崗位的報考人員必須參加筆試。教輔專業技術崗位主要測試各崗位工作相關基礎知識,試卷滿分為200分。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如有數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相同者,則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
(2)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50%+面試成績×50%。如出現總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1.5的比例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員。
(五)心理測試
凡通過筆試(試講)和面試人員,需要參加學校組織的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結論為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具體組織方式及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綜合素質考核
各用人單位報送的通過筆試(試講)和面試人員,必須參加人事處組織綜合素質考核。綜合素質考核結論為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具體組織方式及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
學校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相關規定,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聘用。體檢結果要有“合格”或“不合格”明確結論,并須由該醫院體檢中心予以簽字、蓋章并注明時間。
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體檢不合格需要進行復查的,經學校批準后可復查一次,以復查結論為準。
(八)調劑及遞補
體檢工作結束后,對于出現空缺的崗位,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結合報考人員本人意愿進行調劑。
在考察環節之前,如有報考人員放棄本次招聘的情況,按照本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后續考生。考察階段前報考人員只遞補一次,后續環節不再遞補考生。
(九)綜合考察
學校成立綜合考察工作小組,負責對考察人選進行綜合考察,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家庭社會關系、檔案信息、戶籍所在地信息、畢業院校現實表現、原單位工作表現等方面進行全方位的考察。
在考察中,經審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在規定時間未能提交崗位所需證明材料或所提交的證明材料與報名材料不符的,考察結論為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十)公示和聘用
考察工作結束后,學校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試講)和面試成績、心理測試、綜合素質考核、體檢結果、綜合考察等,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公示七天。公示期滿未收到舉報或舉報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按照流程進行聘用。
擬聘用人員應按照學校規定時間內報到并簽訂聘用合同。凡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的,視為擬聘用人員自行放棄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在單位最低服務期限為6年(含試用期)。對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考核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十一)到崗后復核
擬聘用人員報到后,學校對其相關情況進行資格復核,如存在不誠信的行為,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自覺接受報考人員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學校紀委對招聘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
參加招聘工作的專家、工作人員要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對于違反規定的專家、工作人員,將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進行嚴肅查處、追責問責。報考人員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取消其考試資格;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按照上述有關規定處理;不屬于報考范圍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有關事項
(一)請各位報考人員務必按照各項招聘程序按時參加應聘環節,超過時限未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本公告確定的時間,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將另行通知。公告及有關通知或安排發布的官方網站為新疆政法學院主頁及人才招聘專欄。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三)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在網上報名時如實填寫、上傳個人信息。如報名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將被視為失信行為,由此帶來的資格審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的,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五)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報考信息不實、弄虛作假、不符合崗位條件等情況,一律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六)筆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輔導培訓,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七)本公告由新疆政法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九、聯系方式
(一)具體招聘崗位問題請咨詢各用人單位招聘聯系人,聯系方式詳見《新疆政法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公開招聘政策咨詢:丁老師 0998-5886033
(三)公開招聘監督電話:孫老師 0998-5886020
(四)報名系統技術電話:022-58703000-85011或85054
學校網址:http://www.xjzfu.edu.cn/
通信地址:新疆圖木舒克市前海東街52號
郵政編碼:843900
新疆政法學院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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