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四季度山東聊城市公安機關招錄警務輔助人員736人簡章
來源:聊城智慧就業平臺
2024-10-30 13:12:25
聊城市公安機關2024年第四季度招錄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根據山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公安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聊城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統稱“輔警”),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錄計劃及職位
本次計劃招錄輔警736名,其中:
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101名,
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103名,
聊城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22名,
聊城市公安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區分局16名,
臨清市公安局97名,
冠縣公安局102名,
莘縣公安局119名,
陽谷縣公安局140名,
東阿縣公安局36名。
具體招錄職位詳見《聊城市公安機關2024年第四季度招錄輔警職位表》(附件1)。
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備執法資格,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開展輔助性工作。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三)年齡、學歷等要求詳見《聊城市公安機關2024年第四季度招錄輔警職位表》,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報考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8年11月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身心健康,體形端正勻稱,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文身,無肢體功能障礙等。勤務輔警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6;其中,從事特警輔助工作的,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8。文職輔警單側矯正視力不低于5.0;
(五)具備擬錄用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參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會性質等非法組織,或者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3.有吸毒、賣淫嫖娼、賭博違法行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強制隔離戒毒的;
5.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
6.警務輔助勞動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曾連續六個月以上在國(境)外留學、工作、生活,對其在國(境)外期間經歷和政治表現難以進行考察的;
9.國家和省規定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七)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錄用下列人員: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3.見義勇為英雄或者見義勇為模范;
4.人民警察類高等學校畢業生;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
6.符合國家和省規定優先錄用情形的其他人員。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招錄簡章及有關信息在聊城市公安局、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聊城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聊城市公安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區分局、臨清市公安局、冠縣公安局、莘縣公安局、陽谷縣公安局、東阿縣公安局、戎威遠安保服務聊城市分公司等微信公眾號(以下簡稱“微信公眾號”)平臺公布。
本次招錄輔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4 年 11 月 5 日 至 11 月 8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報名地點:詳見《聊城市公安機關2024年第四季度招錄輔警職位表》。
(一)提交報名材料
報考人員只能選報1個職位。報名時,應當仔細閱讀本簡章和《誠信承諾書》(附件2),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涉及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現場報名時須攜帶材料:
1.按要求據實填寫并提報《聊城市公安機關招錄輔警報名表》(附件3)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大專及以上學歷須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打印);技工類院校畢業人員除提供畢業證外,還需提供畢業生登記表、新生入學花名冊和成績單的復印件;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的留學回國人員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報考的,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及復印件。
4.個人信用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出具,報告打印時間應在本公告發布時間之后);
5.退役軍人須提交《退出現役證》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6.近期免冠彩色電子版照片(重命名為:報考職位代碼+姓名+身份證號碼);
7.當場簽定《誠信承諾書》1份;
8.屬于定向、委培畢業生和在職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附件4)1份;
9.符合優先招錄條件的,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資格審查
招錄機關對報考者提交材料進行審查,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資格。資格審查結果在微信公眾號公布。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資格審查期間,報考者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資格條件的職位。
對報考資格的審查貫穿招錄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三)招錄計劃調整
報名截止后,達不到招錄計劃的職位,根據實際情況核減或取消該職位招錄計劃,核減或取消的職數,可調整到本招錄單位的其他職位。取消職位的報考者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四)繳納考務費
輔警招錄考試考務費每人每科(筆試、面試、體能測評)40元。未按規定繳費的,視作放棄報考資格。繳費成功后,概不辦理退費手續。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應于2024年11月8日17:30前提交減免證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應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或低保證;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應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
四、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
1.內容。主要包括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公文寫作、計算機基礎知識等。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滿分100分。
2.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為2024年11月16日上午9:00—11:00,如有變動另行通知。報考者須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其他要求,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筆試須知詳見準考證。
3.成績查詢。
筆試閱卷結束后,由招錄機關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在微信公眾號發布,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將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面試時,報考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原件。
筆試閱卷工作結束后公布筆試成績,根據筆試結果確定筆試成績合格線。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者中,職位招錄人數10人及以下的按照職位招錄計劃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職位招錄人數11人及以上的按照職位招錄計劃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選。若按比例確定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時,則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范圍。未達到規定面試比例的招錄職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有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評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情境應變、語言表達、人際關系處理以及計劃組織協調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面試時間每人不超過10分鐘。
面試采取百分制的計分方法,實行考官和報考人員雙抽簽。面試考點實行封閉管理。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采取計算平均分的辦法確定面試人員的成績。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向面試人員宣布。面試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面試。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視為面試不合格。
面試結束后,根據報考者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綜合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五、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能測評范圍的人選。其中,計劃錄用10人及以下的職位,按1:2.5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評范圍的人選;計劃錄用11人及以上的職位,按1:1.7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評范圍的人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職位,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體能測評范圍的人選。如同一職位排名末位出現報考者綜合成績相同的,則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體能測評范圍。
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2024年2月印發)》(附件5)執行。男子測評項目為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3個項目;女子測評項目為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3個項目。
縱跳摸高項目每名考生測評不超過3次,其中有1次測評達標的,該項目即為測評合格;10米×4往返跑項目每名考生測評不超過2次,其中有1次測評達標的,該項目即為測評合格;1000米(男)/800米(女)跑項目每名考生只測評1次。
體能測評為達標性測評,考生凡應測項目中任意一項不達標的,即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再確定為體檢和政治考核人選。體能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
報考者嚴格遵守體能測評的有關規定,由本人獨立、逐項完成各項測評。在參加體能測評前,須簽訂《本人身體狀況確認書》(附件6)。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違反體能測評有關規定的,取消體能測評資格。對未按規定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體能測評。
六、體檢、毒檢、心理測評和政治考核
招錄機關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1:1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政治考核的人選。如同一職位排名末位出現報考者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如面試成績相同,則按優先條件確定;如都不屬于優先條件人員,則對成績相同者重新組織面試,按照最后一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
體能測評合格人數少于或等于計劃招錄人數的職位,體能測評合格的全部人員進入體檢、毒檢、心理測評和政治考核范圍。
(一)體檢、毒檢、心理測評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按照《關于明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和體檢有關事項的通知》(魯公通〔2017〕30號)執行。毒檢測試按照公安部《吸毒檢測程序規定》執行,毒檢結果為合格性檢測。根據工作需要,招錄機關將對報考者有關心理素質進行測評,測評結果作為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的重要參考。
體檢、毒檢及心理素質測評費用由報考者承擔。參加體檢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視為體檢不合格,取消報考資格;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報考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按有關規定申請復檢,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報考者不按規定參加體檢、心理素質測評的,招錄機關有權終止其錄用程序。
(二)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等文件要求組織實施,重點考察是否具有不得招錄為輔警的情形。政治考核人選達不到輔警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七、錄用及待遇
對體檢和政治考核合格的,確定為警務輔助人員擬錄用人員。對擬錄用人員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若收到有關反映,按相關規定處理。
公示無異議的,組織進行崗前訓練。訓練期滿考核合格的,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勞務派遣,由聊城市公安機關安排到相關崗位工作;訓練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在職人員擬錄用的,應在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前,與原單位辦結解除勞動關系手續,并提交相關材料。
新錄用輔警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間發現有不具備輔警條件、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不能勝任職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退回勞務派遣公司。合同期滿后根據有關規定,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新錄用輔警所需經費全部納入政府財政預算保障,實習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確定層級并發放相應的層級工資,享受國家規定的“五險一金”等待遇,配發制式輔警服裝,定期組織健康查體。工資薪酬待遇詳見《聊城市公安機關2024年第四季度招錄輔警職位表》。
八、人員遞補和調劑
綜合成績和體能測評結果一年內有效。報考人員因自愿放棄、體檢或政治考核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等因素,以及錄用后一年內終止勞動關系造成的招錄名額空缺,可從本職位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并依次開展體檢、政治考核、遞補公示等工作。
人員遞補后,仍有職位計劃空缺的,可根據工作需要,從其他職位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調劑。
經遞補、調劑確定為警務輔助人員擬錄用人員的,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勞務派遣公司按規定程序簽訂勞動合同,并派遣至各單位警務輔助崗位工作。
九、其他
報考人員報考期間需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及時了解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錄用的,責任自負。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本簡章由聊城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附件:
聊城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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