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大學招聘校醫院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24-10-30 14:32:43
云南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校醫院工作人員公告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等法律法規,根據工作需要,經云南省教育廳和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2024年云南大學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校醫院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招聘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2024年云南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云南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校醫院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
符合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均可報名。碩士原則上在35周歲以下;博士或中級職稱原則上在40周歲以下;具有高級職稱可放寬至50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9日。
四、應聘人員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定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熱愛教育事業;
2. 遵守憲法和法律,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3. 具備在高等院校從事相關工作的知識水平和能力;
4. 取得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學位證書,國(境)外畢業生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 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報考:
1. 現役軍人;
2. 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2024年已錄取的博士研究生;
3.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在培的非2024年結業學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 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況的人員。
3. 應聘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五、報名
(一)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登錄云南大學人才招聘網(網址:https://zp.ynu.edu.cn/)進行網絡報名,不接受現場、短信或來電報名。
網絡報名時間為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
(二)報名材料
應聘人員根據所報崗位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證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掃描件;
2. 畢業證、學位證掃描件;
3.國(境)外畢業生還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應載明專業或專業領域或專業方向。學歷學位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應聘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4. 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撐材料原件掃描件。
(三)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由云南大學負責,采用人工審核的方式進行。請應聘人員自行登錄云南大學人才招聘網(網址:https://zp.ynu.edu.cn/)查詢本人資格初審結果,如有疑問,請直接與校醫院聯系詢問。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將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有關要求
1. 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身份證必須真實有效;
2. 報名時所填專業須嚴格按照畢業證載明的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
3. 此次招聘不接收紙質應聘材料,請應聘人員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認真核對,確保信息無誤,經資格初審的報名信息不允許做任何修改;
4.已通過相關職業(執業)資格考試,尚未領取相應職業(執業)證書的,提交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材料視同具有相應職(執)業資格證;
5.已通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結業考核,尚未領取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提交考核合格證明材料視同具有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
6.按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7. 應聘人員填報信息不完整、不準確的,資格初審按照不合格處理;
8. 應聘人員以填報不實信息等方式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五)準考證打印
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待資格初審結束后,在云南大學人事處網站(網址:http://www.rsc.ynu.edu.cn/)公布考試安排。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須自行登錄云南大學人才招聘網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作為參加筆試、查詢筆試成績以及后續招聘程序身份驗證的重要憑據,請應聘人員妥善保管。無準考證不得參加后續招聘程序。
(六)招聘計劃裁減
崗位通過資格初審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比例不低于3:1方能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取消招聘崗位。招聘緊缺急需專業崗位,經云南省教育廳審核同意報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后可放寬開考比例。通過資格初審的博士不受開考比例限制。招聘計劃裁減情況在云南大學人事處網站進行公布。
六、筆試
(一)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應聘人員須憑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
(二)筆試內容
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綜合業務能力,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滿分100分。符合崗位招聘條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博士學位的應聘人員(含2024年應屆博士畢業生)免筆試。
(三)筆試成績公布
考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在云南大學人事處網站公布。成績公布后3日內接受應聘人員分數查疑申請(查疑類型:參加考試但分數為零分的人員、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人員、對違紀情形有異議的人員)。考生可在符合查疑情形下,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云南大學人事處(電話:0871-65033841)申請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四)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筆試成績設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不得進入后續招聘環節。
七、資格復審
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參加資格復審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免筆試應聘人員直接進入資格復審。面試前,由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出現因人員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而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崗位,按照筆試分數由高至低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合格人數開展面試。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保持電話暢通。
八、面試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將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關注云南大學人事處網站,保持電話暢通。
(二)面試要求
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面試當天參加面試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不再進行遞補,按實際到場人數進行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專業技能及適應崗位要求的業務素質與工作能力等,面試滿分100分,最低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予聘用。面試包含心理測試環節,心理測試不計入面試成績。
九、綜合成績計算
(一)綜合成績滿分100分,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比例合成。免筆試的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二)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如出現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以面試成績高者排前。
十、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按從高到低順序,按照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參加考察的應聘人員。由學校組織開展考察工作,采取實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應聘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作為聘用的主要依據。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根據《教育部關于推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工作的通知》(教師函〔2024〕1號),經查詢發現有《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規定情形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經查詢發現有喪失教師資格信息和在撤銷教師資格期限內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十一、體檢
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體檢。學校組織應聘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自行承擔。應聘人員為孕產婦在孕產期的,經醫院確認可以申請延期體檢,待生產過后或妊娠終止,按國家相關政策產休假結束一個月內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用人單位組織一次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聘用。
十二、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網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大學人事處網站(網址:http://www.rsc.ynu.edu.cn/)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經云南省教育廳審核同意后,報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三、崗位待遇
本次公開招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執行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工資有關政策規定。
十四、招聘紀律
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過程中,嚴格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招聘單位負責人和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親屬關系,本人須主動申請回避。
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過程中,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十五、重要提示
(一)公開招聘公告通過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網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大學人事處網站(網址:http://www.rsc.ynu.edu.cn/)面向社會發布,后續相關招聘信息請及時關注云南大學人事處網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次公開招聘專業目錄參考教育部目錄(附件2),包括: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學位授予單位(不含軍隊單位)自主設置二級學科和交叉學科名單、專業學位類別和專業領域、教育部認證的國(境)外院校的學科專業。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選定的參考目錄的,招聘單位將根據應聘人員所學課程與所要求的學科專業的相似情況等進行資格審查。
(三)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應聘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四)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材料,以免受騙上當。
(五)公示期滿未能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人事關系者,學校有權取消聘用資格,不再列入招聘計劃。
(六)新招聘到校工作人員,涉及承擔學生工作和鄉村振興等工作任務的,必須服從學校和各具體招聘單位安排。
(七)在辦理聘用手續后,若在工作期間發現實際情況與應聘時情況不符的,學校有權與其解除聘用關系,終止人事關系。
(八)未盡事宜由云南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十六、聯系方式
(一)招聘單位聯系方式詳見《云南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校醫院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學校人事處電話:0871-65033841;
(三)學校監督電話:0871-65033908;
(四)云南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www.rsc.ynu.edu.cn/
附件:1. 云南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校醫院工作人員計劃表
2. 學科專業目錄
云南大學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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