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揚州寶應縣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招聘備案制專業技術人員20人公告
來源:寶應縣人民政府
2024-11-01 16:22:59
2024年10月寶應縣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備案制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為加強我縣公立醫院人才隊伍建設,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規定,寶應縣人民醫院、寶應縣中醫醫院、寶應縣婦幼保健院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備案制專業技術人員,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4年10月寶應縣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備案制專業技術人員崗位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附件1)中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五)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8年11月3日至2006年11月7日期間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齡計算參照此方法進行);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學位2024年畢業研究生(非在職)、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3年11月3日及以后出生);
(六)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現役軍人,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不得報考。
二、招聘單位、招考崗位條件
可直接登錄寶應縣人民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頁面(http://baoying.yangzhou.gov.cn/)查詢《崗位簡介表》等相關招聘信息。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4年11月3日—11月7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
2.現場報名地點:
報考寶應縣人民醫院崗位考生至寶應縣人民醫院組織人事科(寶應縣新城路1號;聯系方式:0514-88200260);
報考寶應縣中醫醫院和寶應縣婦幼保健院崗位考生至寶應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人事科(寶應縣健康路11號;聯系方式:0514-88869185)。
3.報名要求: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10月寶應縣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備案制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一份(以下簡稱《報名表》,詳見附件2)。《報名表》用A4紙打印,除簽名須由應聘人員手寫外,其他內容均須以電腦錄入方式填寫完整。《報名表》上照片需為清晰規范彩色免冠證件照。同時提供《報名表》上證件照同版的jpg格式電子照片。
(2)有效期內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畢業(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取得國(境)外及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須同時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
(4)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5)我縣其他醫療衛生單位在職人員報名前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6)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如本人到現場報名確有特殊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者除提供委托人報名材料外,須同時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資格審核:由各招聘單位根據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繳納報名費100元/人。完成繳費確認的考生,方視為報名成功。不符合報名條件或不能按時提供報名所需材料的,不予報名。資格審核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截止前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報考人員在報名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
報名成功人員請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部門通知招聘信息,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5.《崗位簡介表》中招聘條件列有報考對象均須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崗位,最終報名成功人數為各自招聘計劃3倍及以下的,考試直接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
(二)筆試
1、筆試時間擬定2024年11月9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全部采取閉卷考試方式,筆試采用百分制計分。筆試主要考核專業知識,筆試考試科目詳見《崗位簡介表》。
(三)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筆試結束后,寶應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會同寶應縣人民醫院、寶應縣中醫醫院、寶應縣婦幼保健院確定各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該合格分數線及以上人員,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含同分并列者)。
2、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采用百分制計分,考生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本次考試(筆試、面試)均不指定復習教材(輔導用書)。
(四)體檢
1、體檢人選確定
符合上述“(三)面試”有關最低合格標準的人員,按其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總成績。
根據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其中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則另行加試并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2、體檢標準
體檢工作由寶應縣人民醫院、寶應縣中醫醫院、寶應縣婦幼保健院負責,按有關規定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由寶應縣人民醫院、寶應縣中醫醫院、寶應縣婦幼保健院參照公務員招錄有關考察(政審)規定組織實施。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計劃缺額時,可以在各項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崗位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寶應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會同寶應縣人民醫院、寶應縣中醫醫院、寶應縣婦幼保健院按規定進行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如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協議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勞動等關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因資格審查或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應資格時,寶應縣人民醫院、寶應縣中醫醫院、寶應縣婦幼保健院應及時告知考生取消資格決定的內容及依據等。
聘用工作參照事業單位崗位聘用有關規定執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員按照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資格,辦理解聘手續。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5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
五、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工作紀律。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邀請紀委監委等部門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檢查、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縣紀委監委第一派駐紀檢監察組對招聘工作全程進行檢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14-88292162。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項,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公告由寶應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會同寶應縣人民醫院、寶應縣中醫醫院、寶應縣婦幼保健院負責解釋。
寶應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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