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衢州龍游縣面向浙江省退役優秀運動員招聘4人公告
來源: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11-04 09:38:02
2024年龍游縣面向浙江省退役優秀運動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促進我縣體育事業發展,提高我縣競技體育水平,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浙江省運動員聘用實施辦法(暫行)》(浙體人〔2009〕42號),決定面向浙江省退役優秀運動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龍游縣青少年體育運動學校教練員4人,其中:蹦床(男子)、技巧(男子)、皮劃艇(男子)、賽艇(女子)教練員各1名。
二、招聘條件
(一)曾被浙江省運動隊正式招聘(招工),在訓3年以上,運動成績達到國家一級運動員標準,并經原招工單位審核正式退役,且退役后尚未被安置到事業單位的優秀運動員;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三)40周歲及以下(1983年11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四)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五)戶籍不限;
(六)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需在2024年11月1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應學歷證書。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公開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根據《浙江省運動員聘用實施辦法(暫行)》(浙體人〔2009〕42號)精神和我縣體育人才緊缺的實際,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一)報名
1.現場報名時間:2024年11月4日至11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現場報名地點:龍游縣青少年體育運動學校(體育館)。地址:龍游縣龍洲街道谷水路110號。
3.報名材料:
(1)《龍游縣面向浙江省退役優秀運動員招聘事業人員報名表》1份(附件1);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
(5)浙江省內退役優秀運動員相關材料(正式招工和浙江省內體育行政部門批準退役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6)有關榮譽證書、獲獎證書、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7)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
(二)資格審查
龍游縣文廣旅體局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在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進入考試程序。在公示期間,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有問題反映的,由縣文廣旅體局調查核實,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取消考試資格。
(三)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綜合評價和專項試教的形式進行考試。綜合評價主要對其專業履歷和運動成績以量化賦分形式進行評價,滿分30分(附件2);專項試教主要對其帶訓項目進行試教考試,滿分70分,合格分42分,不合格的不得入圍體檢。專項試教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總成績滿分100分,按照“總成績=綜合評價分數+專項試教分數”計算每位應試者的總成績,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入圍體檢、考察環節。
(四)體檢、考察
根據招聘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按照人社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政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合格的列為考察對象,由縣文廣旅體局對其德、能、勤、績、廉等進行考察。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
(五)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放棄考察或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可在相應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擬聘用人員在公示結束后放棄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一經聘用后須在龍游縣各級事業單位最少服務5年,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龍游縣文廣旅體局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龍游縣紀委監委第六派駐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
(二)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龍游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本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龍游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四)招聘相關通知和信息只在“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網站通知和信息。
聯系人:鄢曉飛電話:0570-7026846
監督電話:0570-7029002
五、本公告由縣文廣旅體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人力社保局、縣文廣旅體局研究決定。
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龍游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4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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