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青羊區城市管理數字化監督管理中心編外人員招聘5人公告
來源:青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4-11-04 17:36:34
成都市青羊區城市管理數字化監督管理中心編外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人員,現將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信息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人員5名(街面信息采集崗)。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
(三)具備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和相應的知識技能,個體形象良好;
(四)具有大專或以上學歷;
(五)具備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和相應的知識技能;
(六)應聘人員年齡計算以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上的日期為準,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78年11月 1 日以后出生)。
(七)服從安排,能夠接受工作加班需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曾受過刑事處罰、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且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三)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四)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五)曾受到開除公職、開除軍籍、開除黨籍處分,或曾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六)簽訂合同時,仍未與其他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
(七)截至報名時間,仍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八)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城市管理其他執法輔助人員,執行勞動合同制管理,薪酬福利待遇按照用工單位相關文件執行,基本工資按成都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崗位不同略有差異。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招聘信息通過成都市青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官方網站(http://www.cdqingyang.gov.cn/qycgj/bm_index.shtml)面向社會進行公告。
(二)報名流程
1.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4年 11 月 8 日,根據報名情況可適當延長。
2. 報名方式及資料
(1)報名方式:此次招聘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報名地點:西華門街19號5號樓1703室。
(2)報名需提供的材料:1、招聘公告網頁截圖打印件(背面注明看到公告的時間);2、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明查看原件,遞交復印件;3、《青羊區城管數字化監管中心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4、一寸免冠證件照兩張。
(3)報名資料提交截止時間為2024年 11 月 8 日,晚于截止時間提交報名資料視為無效報名。
(三)資格審查。考試報名確認截止后,經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人數與職位招考計劃人數的比例應不低2:1,方可開考。屆時將通知符合招聘條件人員參加筆試和面試。
(四)筆試。應聘人員應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采取閉卷方式。筆試內容為: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崗相關業務知識。筆試成績采用100分制,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筆試時間為2024年11月中旬,筆試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的,視作放棄筆試。
(五)面試。通過筆試的,將電話通知參加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采用100分制,未達到60分為不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的報考人員不列入體檢對象。
面試時間原則上為筆試后5個工作日內進行,面試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六)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若末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依次以筆試總成績高者優先。
(七)體檢及考察
1.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
2.體檢時間為2024年 12 月上旬,體檢人員自行到三甲及以上醫院進行入職體檢,體檢費用由本人承擔,對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3.體檢結束后,在體檢合格人員中確定考察對象。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現實表現、有無違紀現象等。
4.因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錄用資格而產生的招聘崗位空缺,從面試合格但未能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八)公示
經考察、體檢合格后的擬聘用人員公示3個工作日。經公示后無異議,由數字化中心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履行聘用手續,統一分配到工作崗位,納入數字化中心管理范圍。應聘人員應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聘用資格。
六、聘用
(一)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決定不予聘用的,在體檢、考察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若存在錄用人員在錄用后未到崗的、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在入職后三個月內辭職的等情況,則該崗位依次從面試合格人員中補錄。
(二)被聘用人員接到通知后,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在試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取消聘用資格:
1.入職前后提供虛假信息的;
2.無法完成用工單位分配的工作任務的;
3.違反法律法規、單位規章制度等行為的;
4.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規定應解聘的其他情形。
七、紀律、監督、咨詢和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結果在青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門戶網站中進行公布,請報考人員關注。整個招聘過程,報考人員須保證通訊暢通,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或無法聯系導致未能參加招聘程序的,視為自動放棄。
2.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主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核查處理。
監督電話:028-87711703;028-87784359。
3.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咨詢方式:劉老師,聯系電話:81718167,工作時間: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4.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對違反招聘規定、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報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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