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慶市九龍坡區教育事業單位招聘4人公告
來源: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11-05 10:09:04
重慶市九龍坡區教育事業單位2024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緊缺優秀人才公告
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備案號:KHZP2024057JLP),決定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一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為主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名,具體招聘崗位及人數詳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聘用體檢標準;
4.具有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5.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年限)的人員,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的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不得報考。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二)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5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8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含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消防救援人)報考的,年齡放寬3周歲。
(三)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除明確規定外考生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所學專業名稱。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學歷可分別按照全日制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學位)對待。境內高校畢業的考生,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境外高校畢業的考生,須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其中境內高校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就業推薦表、各學期成績單及其他應聘佐證材料,且須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取消聘用資格;境外高校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入學證明、所學專業、課程(含各學期成績單)及相應正規翻譯資料等佐證材料,且須在2025年8月31日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專業資格條件審查,以畢業證書(參考學位證書或第二學士學位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內容為準;按照本公告附件2發布的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審查,綜合使用該目錄《說明》中明確的有關規則。
(四)專業方向。
《崗位一覽表》(附件1)中對“專業”有方向要求的,在現場資格審查時,須由畢業院校依據所學學科出具相應證明和畢業成績單。如教育學類(數學方向),教育學專業報名考生應為“數學方向”,持有“教育學”專業畢業證考生,須由畢業院校出具 “數學方向”的證明和畢業成績單認定。若畢業證書對專業方向已有明確體現,則不需提供相應證明。
(五)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專技12級以上,均含專技12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供。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崗位要求的職業(執業)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
本公告所指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指參加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須經省級招辦批準錄取,就讀時將人事及學籍檔案關系轉移到就讀高校)以及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
本次考核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有調整的,將通過 “九龍坡區人民政府網站—區人力社保局板塊—人事人才專欄”(http://cqjlp.gov.cn/bmjz/qzfbm_97119/qrlsbj_97720/zwgk_97124/fdzdgknr_97126/id=463865)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請考生仔細閱讀《公告》相關信息,以免影響個人報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一)查詢報考崗位。
考生應仔細閱讀本《公告》中要求的“報考條件”,以及《崗位一覽表》(附件1)中各個崗位的報考要求和條件,結合本人情況,只能選擇符合條件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二)提交報考申請。
考生在2024年11月6日9:00—11月12日9:00期間,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lsbj.cq.gov.cn/),點擊首頁“熱點服務”中的“人事考試網上報名”進入重慶市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選擇“區縣委托、社會化服務考試入口”欄目,點擊“重慶市九龍坡區教育事業單位2024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緊缺優秀人才考試報名入口”進行報名。考生根據提示進入“渝快辦”統一登錄界面,進行網上注冊,設置個人密碼,填寫詳細信息。“渝快辦”用戶名和密碼是查詢資格審查結果、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依據,請考生務必牢記。
考生結合本人情況,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應仔細對照招聘崗位要求,誠信、準確規范填寫報考信息,并按網頁提示上傳電子材料(含jpg格式照片,30kb以下)。
(三)資格初審。
考生應在提交報名信息后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已報名但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可在2024年11月12日12:00前及時修改完善信息并重新提交,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考生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資格審查通過后,不得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初審合格人員應及時在報名網站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用于現場資格審查,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方可進入面試。
(四)未達到開考比例情形的處理。
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名額之比須達到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最低降為2:1,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崗位。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九龍坡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同意,可進一步放寬開考比例。
(五)報考情況公布。
各崗位報名情況、是否進行筆試等事宜將在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九龍坡區人民政府網站—區人力社保局板塊—人事人才專欄”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五、考試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試方式進行,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數之比達到8:1的,將對此崗位考生進行筆試。未達到8:1的,不進行筆試,直接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環節。
(一)筆試。
1.筆試為公共科目筆試,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分100分)一科,采用閉卷筆答方式。筆試大綱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2年版)執行,各崗位筆試具體科目詳見《崗位一覽表》(附件1)
2.筆試時間暫定于2024年11月17日(星期日)。具體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3.需要參加筆試的考生,須在2024年11月14日9:00至11月17日9: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考核。因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4.需要開展筆試的崗位,筆試后進入下一環節規則:
(1)筆試缺考或零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對開展筆試的崗位,按照與招聘崗位名額3:1比例,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進入下一環節人選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
(3)若實際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預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開展面試;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九龍坡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同意,可降低比例開考。
5.筆試成績等事項公布。
筆試成績、進入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等事宜將通過“九龍坡區人民政府網站—區人力社保局板塊—人事人才專欄”公布。
(二)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筆試后、面試前進行。進入現場資格復審名單的考生應按規定時間、地點,持本人身份證、符合招聘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職業(執業)資格證書、榮譽表彰(獲獎)及其他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現場資格復審所需材料詳見附件4),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審查合格者,領取《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放棄資格審查的,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可在報考該崗位的考生中,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一次性遞補。若遞補人選筆試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
考生屬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的,須在現場資格復審時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取消進入后續環節及聘用資格。
因進入資格復審考生提供通訊方式不準確、拒不接聽電話等無法聯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等方式通知,對未按要求參加復審的,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
(三)面試。
面試由九龍坡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面試項目為綜合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對考生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時間為10分鐘,分值為100分。
面試組織工作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
因考生于面試當天棄考、遲到等原因,導致招聘崗位僅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的,該招聘崗位的面試正常進行。
凡在招聘任一環節中屬放寬開考比例崗位的面試人員,其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方可進入后續環節。
(四)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規則。
1.未組織筆試的:
總成績=綜合面試成績。
2.組織筆試的:
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50%+綜合面試成績×50%。
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將于面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九龍坡區人民政府網站—區人力社保局板塊—人事人才專欄”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名額,根據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當總成績相同時,考生屬退役軍人(含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消防救援人員)的優先確定為體檢人選,對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綜合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學歷層次、職稱、職業(執業)資格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九龍坡區人力社保局按規定組織,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區級以上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九龍坡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參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堅持“凡進必審”“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考生說明原因。
凡發現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一律暫停聘用;發現考生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一律不予聘用,人員信息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于考核招聘全過程,凡查實考生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考生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缺額可按規則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考生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若有考生在體檢及后續環節不合格或放棄的,其缺額不再遞補。考察合格后,放棄進入后續環節資格的人員信息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九龍坡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七、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將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核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考生未在本公告規定期限內取得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資格證書等證書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資格。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九龍坡區人力社保局審批。
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考核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本次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員一經聘用,須在本區服務滿3年,方能向區外交流調動,最低服務期內不得報考區外其他事業單位。未滿規定服務期提出解除人事關系者,按《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事業單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工作規范進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考核招聘過程中凡發現考生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考生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獎勵表彰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記入事業單位公招違紀違規人員信息庫。考生涉及其他違規違紀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規定執行。
十、其他
(一)請考生在招聘期間保持所提供的通訊方式暢通,并密切關注在“九龍坡區人民政府網”上公示的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的相關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或聘用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本次考核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以考核招聘考試命題組、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均與本次考核招聘無關。
(三)本公告由九龍坡區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四)考務咨詢電話:區人力社保局,023-61968953。
(五)崗位設置咨詢電話:區教委,023-68780244。
(六)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86868837。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收簡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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