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越秀區光塔街招聘城管協管員4人公告
來源: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
2024-11-05 10:49:27
越秀區光塔街公開招聘城管協管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街城市管理工作,面向社會招聘城管協管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資格條件
(一)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各項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犯罪等記錄;
(二)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11月18日至2006年11月18日期間出生)。
(三)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職業道德,愿意履行輔助人員職責與義務,熱愛城市管理工作。
(五)能勝任夜間室外勤務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可輪值夜班。
(六)具有C1及C1以上機動車駕駛證者、熟悉辦公室文書電腦文件基本處理操作者及退伍軍人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用:
(一)正在接受審計、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
(二)被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處分不滿三年的;
(三)曾被處管制以上刑罰的;
(四)由于個人原因,導致單位重大經濟損失或者社會影響惡劣的;
(五)個人存在不誠信行為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影響招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按現場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組織考察、公示與聘用程序進行。
(一)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考生現場報名時需攜帶相關材料參加現場資格審查。凡是未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
1. 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 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地點:越秀區解放中路云臺里26號(光塔街道辦事處7樓黨建和組織人事辦公室)。
3. 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方法:
(1)填寫并提交《報名表》(附件1)一式一份(報考人員自行填寫打印,簽名確認)。
(2)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各一份(帶原件審核)、學信網學歷認證報告、無犯罪記錄證明及相關材料(如機動車駕駛證復印件、退伍證復印件,需帶原件查驗),需現場簽訂《考生承諾書》(附件2)。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
4. 通知面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將由街道工作人員通知參加面試,考生需在指定時間參加面試。
(二)面試
面試由招聘單位自行組織,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由街道工作人員通知符合條件考生,面試成績在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面試成績滿分100分,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
參加面試考生應在指定時間和地點按時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面試即視為放棄。
(三)體檢
體檢對象從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根據招聘崗位擬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進入體檢的考生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由招聘單位通知其體檢事宜并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如不按要求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可從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如醫院通知需要復檢的,自通知復查之日起兩周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
(四)組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由自行組織,考察主要內容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政治素養、學歷情況、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
(五)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選將在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沒有異議的,由街道辦事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擬聘用人員本人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個工作日內未能配合辦理好相關聘用手續的視為本人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用人單位可從未被聘用的、考試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三、聘用工資待遇
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參照光塔街輔助人員工資標準執行。
四、注意事項
(一)報名前請認真閱讀本公告,符合報考條件的方可報考。
(二)身份證是考生參加面試、體檢等環節的重要證件,考生參加面試、體檢時,必須攜帶身份證參與。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
(三)通訊設備和攝影器材等影響考試公正的物品不得帶入考場。
(四)本公告由廣州市越秀區光塔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0-81843010 于小姐
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
廣州市越秀區光塔街道辦事處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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