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屬學校首輪面向2025屆畢業生招聘高層次教育人才270人公告
來源:南通市教育局
2024-11-05 15:58:10
江蘇省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屬學校首輪面向2025屆畢業生公開招聘高層次教育人才公告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校新進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蘇教規〔2016〕1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屬學校現面向2025屆畢業生公開招聘高層次教育人才270名(均為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江蘇省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屬學校首輪面向2025屆畢業生公開招聘高層次教育人才崗位簡介表》(附件1),可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市教育局網站(http://jyj.nantong.gov.cn)上查詢。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本次招聘不限戶籍,須為1988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1983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3.2025屆普通高等院校碩士及以上研究生畢業,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且本科或研究生階段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雙一流”高校畢業生;
(2)獲得過國家獎學金、校一等獎學金、校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干部(團干)等校級及以上綜合性表彰獎勵,或為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
(3)師范類專業優秀畢業生。本科或研究生階段有過師范專業受教育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①擔任過班級(黨團組織)委員或院系學生會(研究生會)干部職務滿1學年(任職時間截至報名之日);②獲省級師范生基本功大賽(技能競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③獲校級及以上二等獎學金或院系級以上綜合性表彰獎勵。
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且尚未就業的留學回國人員,須在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間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
4.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學歷可放寬到本科(僅限2025屆本科畢業生,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
(1)獲得省級師范生基本功大賽一等獎;
(2)部分高校畢業生;
(3)部分師范類普通高校師范專業畢業生且獲得過校級二等及以上獎學金。
部分高校及部分師范類普通高校名單詳見附件2。
5.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具備教師職業所需的綜合素質和報考學科相應的專業技能,具有相應層次、對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如報名時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中職專業課教師須承諾于入職之日起三年內取得),屆時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
6.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具備崗位簡介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招聘條件中“專業”的設置主要參考目錄為《研究生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21年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4年)》《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課程與教學論專業的考生,需提供成績單來佐證具體學科方向。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崗位要求具備的其他材料(如獎學金證書、獲獎證書等),須于2024年11月15日前取得。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5屆畢業生;
(5)普通高校委托培養、定向培養畢業生;
(6)國家和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工作的人員;
(7)《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
1.報名與初審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含資料上傳)、資格初審均通過網絡進行。報名人員在報名截止日期前登錄網站:http://zp.ntjy.cn:9527 報名,并上傳報名材料。
第一批次(西安、北京、南京、武漢、長春、長沙考點):
報名及資料上傳:2024年11月11日9:00~11月15日16:00;
資格初審:2024年11月11日9:00~11月16日16:00;
陳述申辯:2024年11月11日~11月17日(每天9:00~16:00);
初審異議處理:2024年11月11日~11月17日18:00。
第二批次:南通考點執行第一批次未完成計劃,報名時間另行公告。
南通市教育局依據本公告崗位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初審,報名人員可于報名后24小時內在報名網站查詢初審結果。如報名人員對初審結果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向南通市教育局陳述申辯,聯系方式:18912244920、0513-85098840。
各崗位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初審人數達到1:2比例方可開考。未達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各考點崗位變更情況詳見后續公告。
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名成功人員,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2024年11月18日13:00-16:00。
應聘人員按照報名系統提示和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詳細填寫在校期間的任職情況、各類獎項榮譽以及實習實踐經歷等。學習情況等信息要與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等材料的信息一致,獲獎、表彰等情況需填寫完整,上傳的材料須與報名信息一致。
上傳材料作為資格初審、適崗評價的主要依據,材料上傳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15日16:00。應聘人員須按照網站提示上傳材料。上傳照片或電子掃描件要求:單個文件大小不超過2M,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其他文件格式為pdf,要求清晰、位正。留學回國人員的外文材料需譯成中文版,中外文對照版本同時上傳。
必須上傳的材料清單:
(1)填寫完整的《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屬學校首輪面向2025屆畢業生公開招聘高層次教育人才報名表》(本人手寫簽名);
(2)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在同一頁);
(3)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學歷階段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大學階段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4)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就業推薦表》暫未發放的,須出具高校蓋章的證明材料,注明畢業時間、畢業院校、所學專業等情況;《就業協議書》暫未發放或網簽的,須提供高校蓋章的注明簽約情況的紙質證明、網簽網址并截屏上傳網簽頁面;
(5)大學以來在校期間全部課程及成績單(須加蓋教務部門公章);
(6)符合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承諾書及違法犯罪記錄查詢授權書。
其他上傳的材料清單(如有則提供):
(1)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證明材料;
(2)高中學科競賽獲獎證書;
(3)高校學習期間的獲獎證書(各級獎學金、優秀畢業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各級各類學科競賽、師范生教學基本功競賽獲獎證書等),擔任學生干部的任職經歷及證明材料,參與各級科研項目、發表論文、參加社會實踐及其他實績材料(外文材料需翻譯成中文同時上傳);
(4)其他相關佐證材料(各類等級證書或資格證書等);
(5)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國(境)外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未畢業人員提供入學通知書)。
報名注意事項:同一批次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取消崗位改報名的除外)。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適崗評價
根據考生網上提交的報名表及佐證材料,招聘工作小組組織專家對初審通過的人員進行適崗評價,未提供佐證材料的報名信息不作為適崗評價依據。
適崗評價滿分100分,低于60分為不通過。招聘崗位數量為3個及以上的,根據適崗評價結果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6的比例確定入圍現場資格復審人員(末位同分跟進),其余按1:8的比例確定。未達相應比例的,按實確定。
適崗評價成績及是否入圍現場資格復審可通過報名系統進行查詢。
3.資格復審
(1)時間地點:現場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具體復審程序和有關注意事項詳見南通市教育局網站公告。
(2)資格復審對象:經報名、資格初審、適崗評價后入圍資格復審的人員。
(3)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攜帶網絡報名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適崗評價成績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考生如對現場復審結果有疑義,可當場陳述申辯。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4.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通過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交納面試費100元,按要求參加面試。面試主要采用模擬上課形式,考核應聘崗位需要的綜合素質、專業能力。
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二位小數。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
5.現場選崗簽約
各崗位總成績按適崗評價、面試成績分別占40%、60%比例合成(所有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總成績相同者以面試成績高者為先,仍相同者安排現場加試),選崗現場公布成績及名次。根據各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選崗簽約對象,招聘工作小組現場收取考生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等材料并組織選崗,確定擬簽約學校,完成簽約手續。如有放棄的,可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有效遞補。簽約后放棄的,不再遞補。
6.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南通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組織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體檢合格人員須參加各招聘學校的跟崗實習,其中師范專業畢業生不少于2周,非師范專業畢業生不少于4周,跟崗實習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7.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跟崗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通市教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招聘單位應根據核發的聘用人員通知書,在公示結束后憑本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等,在2025年8月底前辦理完成入編手續。因個人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初次就業的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應服從教育主管部門統籌管理和聘用單位工作安排。初中學校實行聯合體管理模式,被聘用人員應服從聯合體統籌調配,否則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項
1.考生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取消應聘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考試作弊的,將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及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發生提供虛假信息應聘、招聘考試中違規違紀、簽約后不履行協議等情形的考生,3年內不得在南通教育系統應聘。
2.本次招聘均不指定大綱、教材、輔導或復習用書、參考資料等,也不組織或委托、授權任何機構開展任何形式的培訓輔導。
3.考生應及時關注南通教育局通知或網站相關信息發布。在各個招聘環節,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未按照要求參加招聘任一環節,一律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4.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南通市教育局必要時將適當調整有關工作安排,請應聘者關注南通市教育局網站通知公告。
五、監督與咨詢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程序和標準,全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本《公告》由南通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南通市教育局咨詢電話:0513-85098840、18912244920,聯系郵箱:ntjszp2025@126.com。監督舉報電話:0513-85215749(南通市紀委監委派駐南通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0513-85098850(南通市教育局監督與審計處)(僅限工作日9:00-17:00)。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應聘或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附件:
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通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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